第一百八十五章庙堂之高(十三)
这一连串咒骂高亢嘹亮,吐字极为清晰,屋内喝酒众人听得清清楚楚,屋内众人都用惊讶的眼光看着公孙维扬,公孙维扬面色灰败,一言不发地看着大门。
“喷”地一声,房门被一脚踹开,一名女子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此女身穿青色的厚袄子,体态娇小,未施粉黛,虽是徐娘半老,却风韵犹存,正是公孙维扬的夫人公孙娘子。公孙娘子进屋后,原本想进屋把桌子掀翻,看到有孟中人和两名陌生人在场,似乎也愣了愣,就没有上前掀桌子。
公孙娘子在房中教完小女儿做女红,在院中很快就发现爱犬飞虎不见踪影,追问之下,才知被郎君宰杀了。
公孙维扬官场也不得意,却具有诗人气质,特别是钟爱五言绝句,在他身边,聚焦了一群落泊诗人,这些诗人中以公孙维扬为首,因此,常到环县来打秋风,头几年,公孙娘子每次都热情接待,可是每次到来,公孙家的存货就一扫而空,有一年年关,家中居然没有一点肉食,让公孙娘子不胜其烦。
今年冬天,公孙娘子就把家中的腊肉全部藏了起来,免得被诗人朋友扫荡,谁知公孙维扬居然把飞虎杀了招待客人,让公孙娘子怒火中烧,不由自主地闯将进来。
大祸已闯下,公孙维扬反倒镇定了下来,站起来,装模作样地喝斥道:“今天有贵客在此,娘子太过无礼了。”公孙娘子并非蛮横无礼之人,见房内并非庆州诗友,脸色稍缓,嘴上却并不认输,锋芒直指孟中人,“孟指挥军中自有肥羊。若有心招待贵客,何不请孟指挥宰杀,非要杀一条看门的瘦狗。”
孟中人和公孙维扬境遇相仿,也算是难兄难弟,平日也时常走动,他素知公孙娘子泼辣,见屋内诸人都望着自己,连忙解释道:“军中原本有三十只肥羊。一个月前,吴松枥将军带兵击破山贼,宿在环县,目前军中只剩下两只肥羊,这两只肥羊也宰杀了,在军营里煮了一锅大汤,也让亲卫队军士有点肉味。”孟中人看着公孙娘子,又道:“进了环县。历来是由明府出面待客。”
在现代社会,河东狮吼成为普通现象。侯大勇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去师长家中,那日恰巧师长家中保姆有急事外出,威严无比的师长有家中身穿围腰,忙个不停。侯大勇军校毕业之时。师长当时还是营长,侯大勇则是其手下中尉军官,师长在南疆战场上,带部在丛林打了数场硬仗。也算得上杀人如麻,回到家中的师长却沦为了家中的三把手。侯大勇到了古代以后,还没有见到敢于凌驾在郎君头上的女子,公孙娘子算是第一个,侯大勇就饶有兴趣地看着公孙娘子如何收场。
公孙娘子出自青州世家,颇有见识,听到孟中人说起侯相,迅速地把当朝权贵在脑中过了一遍。看到侯大勇气度沉稳,猛地一机灵,“难道他就是西北面行营都招讨使?”公孙娘子抬起两手整了整头发,敛容来到侯大勇身边:“小女子乃偏僻村妇,有眼不识泰山,侯相千万莫怪。”
公孙维扬反应没有娘子快,娘子行礼后,他才明白侯大勇已是当朝宰相。他站在公孙娘子旁边。道:“请侯相大人不计小人过。”
侯大勇有心开玩笑,就正色道:“公孙明府。这就是你地不对了,既然是公孙娘子的爱犬,你怎么能够随便宰杀,回家以后,好好向娘子陪罪。”
公孙娘子在低着头,偷看着侯大勇的脸色,见其并无愠色,浅笑道:“明年初,奴家的父亲要到环县来,奴家是小女子心思,就藏了两罐好酒和一些风吹野羊肉,奴家这就取来。”
侯大勇客气道:“谢谢公孙娘子好意,今日菜品也着实丰厚了,还是把酒肉留下来孝敬老人吧。”
“侯相是贵客,能到环县来是环县百姓的福分,只求你走时留一首绝句,别让庆州的大小诗人别再孤芬自赏。”公孙娘子说完,转身走出了房门。
此语一出,大家随后一齐扭头看着公孙维扬,大家心思一致:这个公孙娘子真是历害,踢开房门之后,先是将了孟中人一军,随后又给侯大勇出了一个难题,如此之妻,也算是万中挑一。
写诗是侯大勇绝对弱项,他那里能写出什么绝句,除非盗用后人诗句,可是侯大勇除了记得几首唐代边塞诗以外,宋、明、元、清的五言绝句一首也记不得。侯大勇实话实说道:“在下一介武夫,写绝句只能贻笑大方,不题也罢,柳郎是个中高手,就让柳郎来题写一首。”
柳江清身穿黑雕军军士的军服,却受邀参加了这个晚会,而侯大勇和他谈话颇为客气,公孙维扬和孟中人都猜不透这个柳江清是什么人。
侯大勇自揭其短写,柳江清自然也不能表现得比侯大勇更为抢眼,他微一思索,吟道:“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吟完之后,稍稍停顿片刻,道:“煌煌大唐,早已把绝句唱完,这首《哥舒歌》是无名诗人所作,初看平常,我等却写不出这种意境,不作也罢。”
公孙维扬向来以五言绝句自傲,五言绝句也就成为他对自己处境地安慰,听到柳江清之言,脸色微红,低头不再作声。
侯大勇暗自叹气:诗词歌赋,自己纯是外行,回到大梁之后,却免不了要吟诗赋词,真是让人实在不爽。
公孙娘子出门以后,屋内四人突然没有了话题,大家坐在房间内,大眼瞪小眼,等着公孙娘子取来好酒肉。公孙维扬尴尬地无话找话,又如在自言自语,“不知王钦差睡醒了没有。”
就在公孙娘子为了爱犬飞虎兴师为罪之时。王钦差正在隔院心烦意乱。
钦差王清官职不高,只是从六品,不过比县令略高一些,因为有钦差的头衔,就和侯大勇享受着同样的待遇,在侯大勇院子隔壁单独享受一个小院子。从灵州出发以后,六天行军,让略有些肥胖的王清身心俱疲。只是为了在侯相面前留下一些好印象,强撑着行军,进了院子,王清也就顾不得吃饭,倒头就呼呼大睡。
醒来之后,天色微黑,只觉前胸贴后背,肚子不断“咕、咕”直叫。亲卫连忙端过来一碗面汤。还有一些硬绑绑的干肉。王清一路上皆吃香喝辣,现在吃了六天粗食,嘴里早就淡出鸟来,进了环县,原以为能吃点好东西。不料还是这种食物。王清来时,要为宰相范质带一封信到延州,到了河中府以后,就掉头北上。沿洛水先到延州,再从延州到盐州、灵州,因此没有经过环县,王清低声骂道:“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竟然用这种粗食来招待本钦差。”
正是恼火之时,隔院钻过来一股一股浓香,细品之下,竟是烧狗肉的味道。王清知道隔院住地是侯大勇。倒不敢造次,踱到亲卫所住地房间,探头问道:“有没有人找我。”
听到无人来访,王清失望地回到屋中,肚子饿得更加历害,只好抓起一块肉干,狠狠地嚼了起来,或许是饥饿难忍。这粗劣的肉干竟颇有滋味。正在生着闷气。门口响起了敲门声,随后传来亲卫低低的声音:“大人睡醒没有。节度使请他过去。”敲门声响起之后,王清就竖起耳朵在仔细听,得知侯相有请,顿时兴高彩烈,当亲卫进来禀报之时,王清早就把肉干放回盘中,淡淡地道:“知道了。”
王清迈着四平八稳的四方步,走进了侯大勇所住的院子,在黑暗处使劲咽了咽口水,才不紧不慢地走进院落。
落坐不久,公孙娘子就亲自端着红烧地风吹野羊肉,另一位小厮则提着一罐好酒。王清坐在背光处,公孙娘子没有看清他的相貌,落落大方地介绍道:“这是环县特产风干野羊肉,这些野羊生活在大牛关以西地草原,奔跑迅疾,所以肉味特别有劲道,若不是侯相在这里,我还舍不得那出来。”公孙娘子迥异于一般女子,在侯大勇这等人物面前谈笑自若,公孙维扬脸上也露出一些佩服之色。
王清坐在背光处,公孙娘子出来之时,他全身如受雷击,筷子滑落在地面,好在众人都在听公孙娘子介绍风干野羊肉,没有注意到他的失态。
公孙娘子又亲自提起酒罐子,打开泥封,一股浓浓地酒香迅速弥漫在房中,“此酒有一个俗气的名字,叫做夜来香,这是乡人形容酒味之浓,比得过夜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