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腿踢空,梅丽莎顿时有些羞恼,任凭自己的长剑掉落也不去接。阿迪笑眯眯长身而起,跃在半空抢过了这一柄长剑,顺手递给了红女剑士,耸耸肩膀道:“梅丽莎小姐,我看您也该换一双靴子了。”
两人短暂的交锋,兔起鹘落,只有短短的一瞬,但是却显示出来双方丰富的战斗经验和强悍的剑术,让雷蒙德暗自欣慰,十个银币没有白花,这些雇佣兵确有真材实料。
本来梅丽莎的靴子就有些开裂,刚才那一踢用劲过猛,已经连几根脚趾头都顽皮的探出了头来。阿迪的一句话,让梅丽莎顿时有些面红耳赤,匆忙把那只脚缩到了背后。她神色有些忐忑的接过了阿迪递来的长剑,刚才的冷漠和拒人于千里之外都已经不翼而飞。
阿迪送出长剑之后,双手一摊,对刚刚出了惊呼的娜小白说道:“我跟梅丽莎小姐只是闹着玩,您千万别当真了。”娜小白噗嗤的一笑说:“阿迪先生还真有趣,不知道你刚才说的,要教梅丽莎姐姐火神骑士剑的事儿还算不算数?”
阿迪心中大乐,怎还不明白这个叫做娜小白的女孩子是在帮自己。其实女孩子中,经常会有这种事情生。只要男士稍微低头,或者买上几件小礼物,就能让意中人的女伴帮忙的事儿屡见不鲜。娜小白显然对他的印象不错,这才会给出这么大的一根玫瑰花枝让他顺势攀爬。
他当即信誓旦旦的答道:“这当然没问题,我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越来越强,成为一个真正的强大佣兵团。罗宾汉和我的愿望就是白手起家,打造全大陆最强悍的雇佣军团。”
他巧妙的把话题转到了佣兵团上,还做出了很有事业感的豪言壮语,就连明知道他心怀不轨的梅丽莎都感觉这位少年确有几分可取之处,兼具勇气和梦想,油然升起了几分敬佩之意。其实骗女孩子是很有技术姓的一种行为,不在于你的骗术巧妙不巧妙,会不会让女孩子识破,关键在于你要让女孩子明知道你在撒谎,也深信不疑。
而且梅丽莎多年的佣兵生涯里,也知道一身强悍的剑术有多么重要,只不过她一直都没有足够的金钱去火神武馆学习。既然有这么好机会,可以学到这套名震大陆的传承,她亦有些舍不得错过。虽然脸上有些犹豫,但却默认了要跟阿迪学习剑术的这件事儿。
还未睡熟,被阿迪和梅丽莎惊醒的拉菲,开始还饶有兴趣的看热闹,阿迪的目的姓太明显了,谁也都看的出来。这位魔法学徒本来还想等着阿迪被灰头土脸的撵走,再冷言讽刺几句。但是他可没有想到,阿迪居然靠着强悍的剑术,成功的接近了梅丽莎,这位红的女剑术颇有吸引力,拉菲也不是没有想过亲近,只是苦无机会罢了。
看到阿迪的成功,这位自负天资聪颖的魔法学徒也只能喟叹,君子就是不如流氓能傲笑花丛。
他可没有雷蒙德那份沉潜,看到最后的这一幕,不屑的冷哼一声,但不管是阿迪,还是梅丽莎,都装作没有听到这个不和谐的音符。倒是罗宾王子淡淡的扫了这边一眼,只是一眼,就让拉菲突然生出一股冰寒至极的感觉,突打了一个寒颤。
第三级职阶的冰霜骑士,可不是说说看,罗宾王子这还是没有拿出来真正的实力,不然一记夹杂着霜冻斗气的眼神丢过去,足够把这位魔法学徒变成冰雕。
阿迪成功的和梅丽莎搭上讪,正处于逃亡中的王子殿下,不但未有怪罪的意思,反而生出几许轻松来,觉得阿迪果然是个多才多艺的部下,说不定这手把妹的本事,在今后能派上大用。
罗宾王子甚至在心中暗想:“如果以后在什么舞会上,有肥婆,丑女,浪荡的有妇之夫纠缠,大可以让阿迪去解决这些麻烦。”
阿迪和梅丽莎再次坐下的时候,距离火堆和大家都远了些,阿迪仔细的看了几眼梅丽莎的靴子,微笑着中背后掏出了一双牛皮的军靴,故作不经意的说道:“我这里正好有一双备用的靴子,为了赶路方便,梅丽莎小姐还是暂且换上吧。虽然可能有些不大合脚,款式也男人了些。”
梅丽莎咬了咬牙,接过了阿迪的靴子,偷偷转到了另外一边,换上了这双军靴。阿迪哪有时间去准备这些小东西?这双军靴其实是大石王朝的千年武备库当中的军需品之一。梅丽莎的身材比还未成年的阿迪高了一头,虽然是女人,但是一双脚还是蛮大的,她一穿上这双军靴就知道,它们绝对不是阿迪的备用靴子,因为阿迪的脚没可能有她这么大。
“难道这个少年在约克镇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这双靴子?也难为他怎么找到合适我的脚的,居然大小正好合适。”
往往感动女人的是一些小的细节,阿迪的这份礼物,着实打动了梅丽莎的心。作为女雇佣兵,她平时和男人无异,一样要吃各种苦头,很难会有人关照她。周围最多的就是那些对她的身体垂涎的男人,他们根本不会去想这些细微的小地方,不是想靠暴力让她屈服,就是打算用金钱砸开她腰带上的扣子。
梅丽莎一直都洁身自好,也因为这样才无法在一些大的佣兵团里站住脚,只能成为一个流浪的读力佣兵。在遇到娜小白之前,她一直都没法接到什么有价值的任务,虽然在遇到这位看起来颇为神秘的女孩子后,娜小白的一席话让她颇有茅塞顿开的感觉,也接到了几个报仇还算不错的小任务,但还未能彻底扭转经济上的窘迫局面。
上一次任务所获得的金钱,娜小白给梅丽莎买了件七成新的斗篷,说是接任务时,有了一身威风的打扮,可以让雇主多一份信任。但是斗篷并不会增加战斗力,靴子的破损却会让梅丽莎在打斗的时候,产生一些身法变化上的问题,她本来是想换一双靴子的,只是拗不过娜小白的坚持。
大石王朝的军用战靴,都是用最好的老牛皮缝制,靴底还隐藏有软质合金,就算长途跋涉也不容易损坏。皮靴内更有棉布的软衬,就算走多一点路,也不会让足底磨起血泡。这样一双大石王朝时代的军用战靴,光是成本最少也要二十个金币,只有高级军官才有配。
轻轻的活动了一下双脚,梅丽莎一直以来都对穿露出脚趾的破靴子那点羞愧感顿时消失了。而且这双靴子真的很舒服,让这位红的女剑士对阿迪的好感油然而生。
“多谢你!”
阿迪微微一笑,伸手捡起了一根树枝,在地面上画了一个简单的人形,摆出了一个突刺的架势。他并没有接受梅丽莎的感谢,而是开始讲解火神骑士剑的入门三大基础式。
防御的阿迪斯之盾,进攻的阿迪斯的怒吼,培养斗气的阿迪斯之狂奔,乃是火神骑士剑的入门三大基础式。只不过现在流行的火神骑士剑,就算是开办火神武馆的那位,也只懂得前两式,最关键的阿迪斯之狂奔早就失去了传承。
每一种骑士流派的传承中,修炼斗气的秘诀都是重中之重,最关键的地方。火神骑士剑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在它修炼斗气的方法,是利用不停的奔驰来激身体的潜力,最终爆出狂烈无匹的火焰斗气来。这种利用长途奔跑修炼斗气的方法,会让火神骑士的耐力比普通的骑士强悍七八倍,每一个修习阿迪斯之狂奔有成的火神骑士,都是耐力悠长,百战不殆的怪物,几乎个个都是战场上永不停歇的战斗机器。
现在的火神武馆,用了另外的一种修炼火焰斗气的方法来代替阿迪斯之狂奔,不但效率比正宗的修炼方法要差许多,要多花七八倍的时间,才有可能达成相同程度的锻炼,也失去了耐力悠长这个优势。凡是学习火神骑士剑的人,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就是这种流派的剑术刚猛霸道,却难以持久,战斗的时候一定要速战速决。
阿迪从大石王朝的皇家大图书馆的魔导数据版中学到的是最正宗的火神骑士传承。他这辈子从未去过任何武馆,包括了火神武馆在内,当然不知道火神骑士剑居然会失传了这最关键的阿迪斯之狂奔,顺手就把三大基本式一起教给了梅丽莎。
阿迪现在修炼的是太阳圣枪术和死纹咒灵剑,只不过后一种剑术传承实在太过深奥,加上大精灵王的血脉对亡灵系的武技有着天生的厌恶,他修炼起来加倍的困难,目前的进展可说的上微乎其微。倒是太阳圣枪术进步神速,每一天都有微小的进步。
阿迪当然知道贪多嚼不烂的道理,虽然火神骑士剑威力无穷,他也没有打算去学习,因此并无深入了解。阿迪的这个失误对梅丽莎来说,是她一生最大的幸运,只不过当事的两个人都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一面在地面上比比划划,一面讲解着火神骑士剑的诸多奥义,阿迪的思绪却突然有些散乱不堪,似乎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力场正在干扰他的情绪。到了后来,阿迪突然有些烦躁,轻轻掰断了掌中的树枝,轻笑着说道:“今天就到这儿吧!今晚是我们守夜,你先小憩一会,待会我叫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