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骑兵,两千四百匹战马,从账面上看似乎是一股很能拿得出手的突击力量,但是这八百人放在茫茫大漠中如同沧海一粟,没有后援,没有补给,带队的是个十七岁的没上过阵的少年,这场战斗的胜算实在是太小了。
部队前行十余里,队伍中就开始窃窃私语了,老兵们都是在疆场上混了几十年的老油条了,岂能分不出任务的性质,轻装急进,每人三匹战马,怎么看都是千里奔袭的节奏,可是如此重大任务应该派遣精兵才是,这算什么配置,没有经验和威信的小将军,几百个四五十岁的老卒,这不是奔袭,是送死吧。
渐渐地,杂音越来越大,整支队伍都陷入了悲观和怀疑的情绪中去,边疆戍卒的生还率极低,这些老兵经历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出来的,好不容易退居二线,充当大营留守,现在又被大将军的外甥假传将令带出去送死,他们岂能轻易就范。
霍去病毫无察觉,在他印象中,士兵就是毫无自主意识的一群木偶,听令而行,军令如山,动辄斩,没有人胆敢违抗和怀疑上司的命令,所以当手下几个军侯提出质疑的时候,他勃然大怒,手按住了剑柄。
“练兵而已,诸位都是百战老将,连练兵都怕成这样?”旁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在说话,刘彦直一身皮甲,头顶铁盔,眼睛在盔沿的阴影下,他是作为霍去病的贴身卫兵出现的,旁人也不怀疑。
“对,练兵。”霍去病道。
听了这话方才放心,各自散了,队伍继续前行。
“应该让我斩了他们!”霍去病恨恨道,毕竟是十七岁的少年,对于如何管理部下的理解非常简单粗暴。
“杀了这几个军侯,谁给你带兵?”刘彦直轻轻说道,“为将者,恩威并施,最主要是给部下希望。”
霍去病似懂非懂,这一次小挫折让他不大开心,挥鞭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疾驰,骑术这东西不在于天赋,完全是熟能生巧,匈奴人自幼长在马背上,五六岁就能用小型弓箭射兔子了,但汉家儿郎哪有这个条件,骑兵们都是入伍之后才接触到战马,骑术能比得过匈奴人才怪,而霍去病的生活环境非常优越,男孩子从小就跟着舅舅学骑马,马上功夫倒也不差,士兵们见主将弓马娴熟,不是想象中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此行又只是拉练而已,一颗心放回肚子里了。
一夜过去了,霍去病的新鲜劲也过去了,长时间骑在马背上的后遗症出来了,他娇弱的屁股被马鞍子磨出了血泡,大腿两侧也红肿了,而且行军途中极其艰苦,风沙大不说,吃的也差劲,仅仅是管饱而已。
戍卒们的生活很苦,即便驻扎在营地里也不过是吃些粟米稀饭,面饼咸菜而已,偶尔有些瓜果副食,只有出征之前和大胜之后才有酒肉犒赏,平日里极少摄入动物蛋白,行军打仗的时候连热饭都吃不上,只有干硬耐储存的死面饼子和咸菜。
军用咸菜制作复杂,拿一尺粗布,用一升老陈醋浸泡,曝干,剪成一寸寸长的尺度,进食的时候就将醋布片放在嘴里干嚼,以此增加食欲,或者用三升豆豉捣成膏状,加五升盐捻成饼子,晒干,一顿饭吃枣核那么大一块就够了。
这样粗陋的食物,锦衣玉食长大的霍去病实在难以下咽,他推说不饿,一口干粮也不吃,可是肚子里咕咕的声音出卖了他。
亲兵递上水囊,霍去病喝了一口就吐了:“这是什么水?”
“池塘水。”亲兵答道,从大营里带出来的井水已经喝光,现在水囊里装的是从绿洲池塘里打来的水,这池塘平日里是野马野驴野骆驼们喝水的场所,水质浑浊,还飘着骆驼粪,能好喝才怪。
“这种水人怎么能喝,洗脸都不配!”霍去病质问道,此言一出,周围无数目光投射过来,士兵们一个个嘴唇干裂,面色漆黑,肮脏的手上拿着面饼子,小心翼翼的喝着珍贵的水,这个小水塘无力供应八百骑兵,两千多匹马的饮用,能喝上一口水已经很难得了。
“赏给他们吧。”霍去病有气无力道,他终于知道打仗的艰辛了,这还只是行军,没遇到匈奴人的兵锋呢。
但他宁愿渴死,也不想喝带着骆驼粪味道的水。
一个大葫芦递到了面前,霍去病抬眼看去,是老师温和的眼神。
“说过了,不喝。”霍去病道。
葫芦拔开了塞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是米酒。
“哪来的米酒?”霍去病大喜,接过葫芦咣咣咣喝了一大口,意犹未尽,又喝了几口,这才想起老师。
“老师,请。”霍去病将葫芦双手献给刘彦直。
“与士卒同甘共苦,可得军心。”刘彦直说道。
霍去病一点就透,让亲兵拿葫芦赏给那些老兵们一人一口,果然收获一片欢腾,虽然酒很少,能沾光的人也就那么十几个,但一个愿意和部下分享美酒的将军总是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