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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章

藏羚羊下腹部的毛又细又柔保暖性极强,其质地又轻又软,制成披肩后可以从戒指中穿过,因此又被称为‘戒指披肩。’近几十年来,这种‘戒指披肩’逐渐在欧美市场成为时尚,成了财富和身份的象征,售价最高可达4万美元一条,所以给可怜的藏羚羊带来了灭顶之灾。

那个中年人姓沈,是个台商,以前每次收购羊绒的时候不是被坑就是被骗,要不就是被抢,可是藏羚羊的羊绒在国际世场上卖的极火,经常是有价无市,其中间的利润简直比毒品还高,所以沈老板说什么也不舍得放弃这买卖。看大胡子信誉好,又讲义气,就认准了他,每次大胡子的货都被他收购了,价钱也公道,就这样一直合作了近十年。

后来政府开始严厉打击偷猎藏羚羊的偷猎者,很多小型团伙不是洗手不干了就是被剿灭了,大胡子他们先是黑吃黑的吞并了几个小团伙的成果,最后又胆大包天的洗劫了当地镇上的一个大仓库,这个仓库是当地政府派武警收剿他们这些偷猎者后,专门用来存放所有缴获的物资的,里面有很多用来向社会象上级展示打击成果的战利品,当然也包括许多藏羚羊的羊绒。大胡子得手后在天塌下来之前就一口气狂奔到千里之外了,可谓是狂捞一大笔后成功的全身而退。说到这儿大胡子他们全都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看来那一笔没少捞。

大胡子他们后来又看中了盗墓这一行是暴利,就又改行干这个了,老鬼就是在这时认识他们的,而且曾经合作过一两次,成功的盗过几个大墓,收获颇丰!

我问大胡子:“罗布泊这地方真值得你冒险来吗?”大胡子收住了笑容,一脸严肃的说:“对别人也许可来可不来,但是对我来说是必须要来的,因为我的父亲在这里!”随后大胡子就给我们讲了一段有关他父亲的那尘封已久的历史。

那是在61年的时候,那年大胡子刚满八岁,他的父亲是当时驻守新疆部队中的一名连长。爷爷也是从部队退下来的干部,一家人全住在军区大院里,大胡子记的那天晚上父亲母亲和爷爷在一起吃饭,母亲特地给大胡子做了一碗长寿面,里面还卧了两个鸡蛋,大胡子吃的那叫一个香!

吃完饭后父亲就和爷爷到一个房间里单独谈话去了,大胡子自己坐在外屋玩儿的时候听见了部分内容。好象是有一支国民党的残余部队进入了罗布泊里面,追击他们的部队在罗布泊遭到了重创,几乎是全军覆没。

这下激怒了军方,准备派出大部队进入罗布泊围剿,但是据逃回来的战士讲,和他们作战的是一大批打不死的人,穿着五花八门,什么样衣服都有,外形就象是干尸一般。攻击方式就是咬抓撕,而且动作灵活,不死板,而且是力大无比,被它们抓住不是被咬死就是被撕裂,枪打在他们身上就根本没用,照样向你进攻,所以这次的行动保密,只有一个‘611’的代号。

接下来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大胡子就听不见了。当天晚上大胡子的父亲就出发了,从此就在也没有回来。同时去的还有不少住在军区大院的军人,可是到最后只回来了一个,但是神智好象有些不清了,一阵明白一阵糊涂,明白的时候问他什么他都说不知道,糊涂的时候到是老重复着几个词,什么‘又活了,都死了,罗布泊’。

大胡子说到这突然愤怒起来,他情绪激动的说:“我不管我父亲是干什么去了,为国捐躯,理所应当!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他怎么死的?死在什么地方?尸骨在哪儿?我长这么大就他妈的就没见过能动的干尸,肯定是谎言,我要搞个明白,必须搞个明白!这就是我来这的目地!”

大胡子说到这看着他那剩下的三个兄弟不由的黯然神伤,情绪又低落了下来,叹了口气说:“只是可惜我那些兄弟了,连累了他们了!"这时他的一个兄弟瞪着眼睛说:“李哥!你这话就不对了,咱们哥几个哪个不是手里有人命,逮住就是死的主儿,多活一天都他妈的是赚了的,提这干吗?”那两个兄弟也嚷嚷道:“就是,就是!咱们都是该死的鬼,李哥这是不把咱们当兄弟了,罚酒!罚酒!”

大胡子随手抹了一下眼角,接过装白酒的杯子一饮而尽!我借着火光看到他眼角似乎湿润了。大胡子喝完酒后用杯子盖儿敲打着杯子底,在一阵叮铛声中他低声唱起了歌,他的嗓音低沉而又浑厚,歌声沧桑而又忧郁,开始是他唱,后来是他那三个兄弟跟着唱,在后来老鬼也跟着唱,最后我和二建还有那个沈老板虽然不会唱,但是也跟着哼了起来,这肯定是一首老歌,虽然不知道他名字,但是却感人肺腑,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表达,让人不知不觉中潸然泪下!那晚的歌声回荡在荒无人烟的罗布泊上空,也永远的记在了我的记忆当中,但是从此我却在也没有听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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