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怪不得搬兵踢馆这等大事,申公不叫上我们宿舍这些切身利益者,而是自己去拉队伍。因为这是严肃的踢馆行动,如果把我舍的几条老狗、瘦狗、菜狗牵来,反而助长敌方士气,被人笑掉大牙。申公不愧是久混道上的人王,专门精选出几十只藏獒和黑背,光在旁边站着都威震敌胆了。
我好不容易挤进去,但见:申公赤膊横坐在一张体育生的椅子上,皮肤由于饮酒过度,呈现出红白相间的霸气色泽,仿佛披了一副陈凯歌《无极》中的“鲜花盔甲”,自我感觉已经刀枪不入,面对强敌,也能面无惧色。
但是,让我想骂娘的是:他屁股上的腰带里插着一把类似手枪枪柄的玩意,那枪柄纹理显得很有质感,明显不是玩具!而且让我十分眼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走近一看——骂了隔壁!这不是我藏在自己枕头下面的军用匕首吗!?
这是我在火炬路的地下军品店偷偷买回来防范马公的。跟申公要好时,曾拿出来给他看过几次。没想到,今天被他拿去逞凶——名副其实的借刀来杀人啊!
如果真的发生血拼,不管捅死捅伤的是谁,那我都脱不了干系。因为办案刑警肯定会深入调查:这么专业的行凶器具,是如何出现在大学生宿舍里的?这学院里面是否有职业杀手或者恐怖分子在背后操纵?
也许申公是不会出卖我,但是那刀上面全是我的指纹和DNA,而且好市民马公一定会笑眯眯的说:“这是我们宿舍人王李左车的宝贝!”然后我会趁刑警做笔录不备时,右手拔出他腰间的64式手枪、左手同时打开保险,对着马公的天灵盖扣完所有子弹,就安安心心去赴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