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真的恨死那个叫肖克的家伙了。那家伙看上去阴阳怪气,像个女人,听说还有喜欢看小孩子互相撕咬的癖好。尽管布拉德干过不少普通人眼里的坏事,但布拉德敢发誓,对于小孩子,他还是很有爱心的。
今早听与他沟通的情报人员说肖克训练出来的食人族雇佣兵昨晚被一个特工狠狠揍了一顿,连队长约翰强尼也死了,布拉德再次发誓,这是他这个星期以来最开心的一件事情。
因为听沟通人说,就是这个肖克害怕组织被暴露,才让他一个手枪高手玩狙击的。而且,暗杀这个李云华也是肖克那混蛋想出了的歪招!要不是他,布拉德也不会半夜三更跑到六十层楼高的地方受尽风吹。
中国人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对了:“喝西北风。”
“活该!臭坏女人!在中国这种枪支管制极其严格的地方,叫老子到哪里弄把狙击。瞄准镜和红外线都还是老子自己拿望远镜和镭射笔搞的。”肖克狠狠地吐了一口吐沫,一抽鼻子,刺骨的寒风登时往肺里灌,把他呛得咳嗽连连。
正如秦天龙所说,布拉德确实是个高手。一把简陋的瞄准镜加红外手枪在他手里发挥出了一把狙击枪的效果,如果不是秦天龙偶然瞧见,如果不是秦天龙身手极快,李云华这个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的冤魂早跑阎王殿报道去了。
可是,布拉德毕竟不是狙击手。如果是狙击手,一旦发现敌人躲在木制箱子后面,不用说,立马打穿透,一枪不行就两枪,两枪不行就三枪,就算杀不了对方,也能让对方动弹不了,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找个更好的位置,给对方来个爆头。
但布拉德却不敢,他以为狙击手就是一枪毙命,如果一枪打不死对方,被对方发觉,那狙击手的小命也就玩了。
布拉德并不担心自己会被找到,因为他听说过,就算要找子弹路线极其明显的专业狙击手也得费不少劲,更何况自己手里的还只是一把手枪,更何况这手枪还是缝缝补补简陋型!
他在等!
等此次暗杀的目标李云华以及那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功夫小子,只要他们一露头,有了前两枪经验的他有自信叫两人一起去见阎王。
可是,等了一大会儿过后,那远远的办公室里竟然飘起了香烟烟雾,飘飘渺渺,即便很远,但从瞄准镜中看到,还是把厌恶香烟的布拉德“熏”得眼泪横流。
“该死!他们居然不出来!”
办公室里,秦天龙和李云华两人吐着烟圈,聊着天,便如两个混吃骗喝的好友,好不惬意。
经过秦天龙有意无意的开导,李云华终于卸下了一身堤防,心态也平和了下来,心中充满了死后余生的欣慰感,身体也在不知不觉间虚脱了许多。
“你小子到底是不是我大哥派来的?”李云华用肩膀顶了顶秦天龙说。
秦天龙微微一笑,说:“既然你这么想,我也就这样了。”
“什么意思?”李云华翻了个白眼,“咱俩都这样了,你还有必要藏着吗?”
秦天龙浑身一个哆嗦,“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讲。咱俩可没怎样,要被某些思想不干净的孩子听见,我就算跳进海里也洗不清。”
李云华听此,愣了愣,忽而反应过来,哈哈一大声笑,说:“你说那人会放过我们吗?”
“你当我是谁?我叫他走,他就走,我叫他留,他就留。你信不信?”
李云华一声尖叫,“好啊!你跟他一伙的!”
“一伙个屁!要是一伙,你他娘的还能活下来?”
李云华一想秦天龙的身手,确实,就算没那个杀手,他也活不到现在。“那你怎么让他走?”
秦天龙嘿嘿一笑,“看我的。”说着,他捏着烟屁股,小心翼翼地伸到办公桌桌面上,就在李云华不知所谓的时候,秦天龙又很快收了回来,接着又放了上去,然后又收了回来,周而复始,只是时间间隔不太一样。
“摩斯密码?”同样奇怪的布拉德再看了几遍之后突然间反应了过来,然后,他根据烟头出现的长短,慢慢念出了秦天龙的信息。
“时间”“明早”“再见”
“该死!这是个高手!”布拉德猛地把简陋手枪砸到地上,指着星光闪烁的夜空大骂了一声“王八蛋”,狠狠跺了几脚,待舒缓了心情之后,失落地捡起被砸到各个角落的手枪碎片,转身走进了天台通道里。
他实在受不了这个高手了,居然说要待到明天早上,这叫布拉德怎么可能活下去!不被冷死就算好的,一旦对方的技术人员发现他藏身的位置,等待他的将是无尽的折磨。在他看来,没有结过婚的人根本受不了中国人嘴中的“满清十大酷刑”。
秦天龙又抽了两根烟,顺带着跟李云华聊了会儿天。
“好了,我要走了!你要肚子饿的话,我劝你赶紧回家。”秦天龙站起身来,拍拍屁股就想往外走。
李云华吓了一大跳,突然间他发现整个身体都暴露了出来,又赶紧一屁股坐了下去,眼巴巴地看着秦天龙说:“你确定那个杀手已经走了?”
秦天龙两手一个叉腰,无奈地叹了口气,说:“信不信随你,但我只想说,那个杀手也知道他现在根本没本事杀你,同时,他比你聪明,他知道再这么等下去,等到的不是你的脑袋,而是一群警察!”
“啊?”李云华两眼直瞪,嘴巴张得老大,整个五官都变得极度夸张,完全不在乎秦天龙拐着弯的骂他,满脑子都是那个杀手到底走没走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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