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馆的负责人之一,周昌其实并没有把凌霄放在眼里。倘若不是吕太医吩咐他去关照凌霄,他也不会让李艳春去给凌霄送新衣服。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凌霄居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阿丑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他也必须有新衣服。当周昌明白这个阿丑原来是凌霄朋友的时候,才明白是什么意思。
穷鬼就是穷鬼,这时候了还惦记着有福同享。
周昌心中鄙视了一下,于是就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拿腔拿调地告诉凌霄,医馆还没有那么大号的衣服,阿丑体格太大,倘若要穿,必须定做。
原以为这样就可以打消凌霄的念头,把此事搪塞过去,没想到凌霄竟然撂一句:“那就定做吧!”直接把周昌顶了回去。
周昌没想到这厮这么不识好歹,好赖不吃,水火不浸。
又寻思,自己堂堂的医馆负责人,要是连吕太医吩咐的这点小事都办不成,还不被人笑话。
思前想后,周昌就退一步,答应再给那个叫什么阿丑的做一套新衣服,那意思是说也会把阿丑列为医馆的正式学徒。心中鄙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衣服的事情解决了,不过让周昌更加头疼的却是凌霄的住处问题。
按照吕太医吩咐,凌霄现在住的地方过于简陋,马上要搬到医馆的东厢去住,并且是住在东厢最好的房子里。可问题是,那间房子现在已经有人住了。先不说住房子那人身份不容小觑,周昌暗地里还收了人家好处,如今就算周昌把吃到肚子里的钱全部吐出来,人家也不一定愿意搬。
如何解决着实让人头疼。
想来想去,最后周昌做了一个决定,不仅把收来的银加倍奉还,还费尽口舌解释了自己的处境。
总算那人也还给他面子,口风松动,答应愿意搬迁,此事方才告一段落。
解决完这两件事,周昌终于松了一口气,现在就等着凌霄那小子搬家了。
……
凌霄并不稀罕医馆赏赐的新衣服,不在乎做不做医馆学徒,也不在乎搬不搬家,因为他已经把那千两银票兑换开来,阿丑五百,他五百。
凌霄清楚地记得,当他把那五百两银票都给阿丑的时候,阿丑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估计这一辈子他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五百两银子对于有钱人来说并不多,可是对阿丑这样的贫寒子弟,却绝对是一个大数目。
不过想来想去,阿丑打死也不愿意接受凌霄给的五百两,因为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却得到这么多金钱,按照他老爹的话来说会折寿的,所以最后只肯拿走一百两。
凌霄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到嫌钱多的。见阿丑执意如此,也就不再勉强,直接拿出一百两给他,寻思,剩下的权当寄存在自己这边,以后可以帮阿丑做点投资什么的。
话又说回来,其实一百两也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在如今的大宋朝,五两银子就够一般人家生活一年半载,一百两用的节省,足足可以生活十来年。阿丑又不是那些花钱大手大脚的人,对于他来说,这百两银子已经是天文数字,又哪里敢奢望五百两。总之,凌霄的慷慨与大方,让阿丑更加下定决心,以后要忠心耿耿,紧随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