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不该吓你,行了吧?”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接着问道:“对了,你姐让你来干嘛?”
“我姐担心你找不到寝室,就让我来看看。”林逸轩脸色难看道:“早知道那疯子也在,我打死都不来!”
虽然他和沈欢一样,都是大一新生,但因为老爷子和前任院长是老相识,加上距离不远,没事儿就会过来游玩散步,对整个华京大学都无比熟悉。
“我就郁闷了,你都这么个大人了,还能丢了不成?果然,爱情是种很恐怖的东西。”林逸轩说着,无力的抚了抚额头,“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见到那疯子!”
“我觉得楚歌人挺不错的,你有必要这么害怕吗。”
林逸轩一听这话急了,“什么叫挺不错?那你是不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事儿!”“还记不记得,我以前一直在你面前说自己是纨绔子弟。”
沈欢点了点头,当时的情景还算经典,他一直记在脑袋里。
“跟楚歌比,我他妈是个屁纨绔,玩裤衩还差不多!”林逸轩越说越激动,“你来燕京这么久有没有听过,狂儒双少的都市传说?”
“狂儒双少?”沈欢听得是一愣一愣的。
林逸轩点了点头,“没错,这里面的狂说得就是楚歌。”
“他杀过人?”
“他办的事儿可比杀人牛多了!”林逸轩说着,便开始扳指头,“七岁那年,他一个人到酒吧泡妞——”
沈欢摆了摆手,“等会儿,七岁?酒吧?泡妞?你确定没搞错,也太早熟了吧!”
“早熟?如果不是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我都认为他在母亲的肚子里育了十年呢!”林逸轩说着,一顿,“你听不听?听就别打岔!”
“因为和别人抢妞,生了冲突,吃了点亏,不过因为人小,对方也没下重手,可是后来你知道怎么了吗?”林逸轩一边说一边比划,“他知道约炮的人,都会从后门走,所以拎个棍子蹲在垃圾桶上等,出了一个就敲昏一个,要不是楚家及时来人,那几个混混,差点就被活埋了!”
接下来,林逸轩一直说到了是十三岁,事件一个比一个离奇,若非亲眼见过楚歌,沈欢都要当他是在讲故事了。
“这些还都是小事儿,真正让他扬名,是在十六岁那年。”
“那年秦家小姐生日,就是跟我姐订过婚的那个秦家。”林逸轩还不忘讲解,“疯子不知道从哪偷来的酒,把我们全灌醉了。”
“大家都是小孩子,喝多了就开始吹牛,最后为了分个高下,有人提议,要是今天谁敢上了秦家小姐,那就是年轻一辈的第一人。”
沈欢已经隐约猜测出了什么,“然后呢?”
即便现在回想起来,林逸轩依旧有些心惊胆战,“然后……他就真把秦小姐给上了。”
秦家和林家一样,都是燕京的巨头家族,楚歌做出这样的事情以后,结果可想而知。
原本两个和睦的家族,差点没因此撕破脸。
楚家理亏,只能提议以联姻的方式解决这件事。
“秦小姐的哥哥,也就是跟我姐订婚后就死了的那个,心里绝对这对楚歌的惩罚太轻了,带人准备教训他,最后反倒被他给揍了。”
“并且楚歌没事儿的时候,总会去秦家晃悠,顺便揍秦少几圈,直到秦少因为娶我姐出事儿才停止。”林逸轩苦笑道:“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怕他了吧?”
沈欢摇了摇头,还是有些疑惑,“说了这么多,都和你没关系,应该没必要怕他啊?”
“其实吧,八岁那年还有一件事我没说。”林逸轩脸色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天我不小心把楚歌的烤羊腿给吃了,然后他就把我在树上挂了一天……就在我家后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