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演员的甄选的过程中,自然也是从金诚内部开始。
主角还没确定,对金诚内部艺人也只是展开了主要配角的甄选,没料到的是,一些势头正红的艺人,不囿于配角的局限性及对自己身价的影响,明里暗里毫不避讳的提到希望拿到一个角色。
开了这个头,于是不管老人新人,都动了念头,一时间,试镜棚外积聚了从各地赶来的明星,才出现了停车场外那五颜六色的豪华车展。
这种情景,在金诚,也只有三年前《醉夜阑珊》首度选角时才出现过,但那时候劳斯莱斯还只是在总裁车库里出现过。
“你对她格外上心啊。”方萍双手环胸盯着宫善咬了咬牙,又一手将他拉到了另一边,越走越快,越走越远。
他们的关系一向暧昧不清,除了桐雨有些手足无措的看着宫善走远,其他人都没事人似的等在原地。
有某位明星的助理善解人意的打开了太阳伞,接着,其他女星的助理也撑开了伞。
不难看出,那些伞下的名人不排除对桐雨有兴趣的,但没有一个人开口和她讲话。
最后还是一位看上去年纪有些大的女人径自走到了桐雨面前。
“你叫什么?”她就是宋糖。
她一向不喜欢宫善,因为那个男人十分兜方萍喜欢,之前有媒体拍到过他们深夜抱在一起的照片,绯闻顿时横生,一向不爱跟媒体解释的方萍却难得在第二天松了口,称宫善是她干儿子。
这两个人的年纪相差不过六岁,她的解释一出,媒体莫不以为她开玩笑,可她又严肃的重复了一遍,又说如果因为媒体的报道让他找不到女朋友,她绝不会善罢甘休。
“童桐雨。”她感觉自己的脸皮正被人一层一层的剥去,那阵灼热感因为宋糖的逼近更加强烈。
因为身体巨热而让她开口之后听不清自己刚才说的话,放佛那个声音不是她的。
宋糖迅速的接过话,“哦,就是方明楠第104位情人。”
她利落的话语带着鄙夷的眼光将童桐雨笼罩在了一片永远也走不出的炙热沙漠里,难熬的痛苦感觉活生生的让她以为这个梦境永远不会到头。
原来做方明楠的情人就跟快餐盒一样,不对,比快餐盒待遇略好,至少还有个编号。
“就你这个样子也想演戏?哦,你倒说说,你想演哪个角色?你以前演过吗?”宋糖奚落的话音刚落又来了劲。
她的身后,那群懒懒洋洋等待着的人也开始勾着唇笑了起来。
桐雨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小丑,此刻被太阳一照更是原形毕露。
“我没演过,也不知道自己能演什么。”她一开口,耳边便响了一阵嗡嗡的嘲笑声。
她的局促不安看在宋糖眼里不过又是一个靠出卖身体想博取上位的例子。
这种人不想努力,就靠趋炎附势往上爬,她见过太多,能成功的又有几个。
“我奉劝你一句,这趟水不是有脚就能混过去的,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就想着往金诚里钻,你以为这是金属鸟笼还是你以为自己真是金丝雀!”
正值晌午,阳光直接从头顶射下来,脚底里也汗湿了。
“糖姐,别说了,你看小姑娘都要哭了。”有一个男人从人群里钻了出来,试图圆场,可他刚走出来就被一女星拉了回去。
桐雨抬头,那男人也正看着她。是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而将他拉回去的女星桐雨刚好认识。
是最近势头比较火的清纯玉女新生派掌门人陆安琪。
商场里随处可见她的海报,刚出道,便主演了一部古装剧,一炮而红,之后,广告代言、各综艺节目的通告便接踵而至,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和电视里那个清新纯净的女孩不一样,她今天穿着一件豹纹咖啡色背心,下面穿着一条牛仔短裤,腰部的金属链子发着熠熠的光彩,脚上穿着一双至少十厘米的细高跟凉鞋,浑身散发着一股野性美,黑色的墨镜下是小巧的红唇,红的几欲滴血,纯黑色的直发用发箍扎成了一个髻,一丝不苟,与荧幕上那个影子实在大相径庭。
要不是她出声,桐雨差一点没认出来。
“前辈做事自有前辈的道理,你以为你比她好?”陆安琪的声音十分轻柔却带着一丝警告。
那份严肃感让人不敢放松。
“这位前辈,我并不认识你,不过谢谢你的忠告,我从小就没有依靠过谁吃过一口饭,那些讲给人听的大道理我懂。至于金诚,我没认为它是笼子我也没认为自己是鸟,它就是一个平台,只要努力,人人都可能有机会。”
桐雨不紧不慢的看着宋糖将话说完。
敢给人下马威的女人必定有一个强势的后台,要么本身就十分强势,而显然她是两者都有。
宋糖在这个圈子摸爬滚打待了十几年,自从跟着方萍之后,便再没有新人敢如此跟她叫嚣,心里自然是憋了一肚子的气。
在与宋糖对峙的短短几秒钟里,桐雨只感觉全身的精力都被人吸附了去。炎热的空气就像刀子一样往脸上的皮肤里钻,它让人感觉无处可逃,最让人逃避不及的还不是这。
宋糖的双手攥成拳头的时候,桐雨想着,只要她敢对自己动手……
“桐雨,我们进去吧。”宫善的声音如一缕清风轻易的就将两人之间剑张跋扈到极端的尴尬气氛打破。
桐雨抿着唇抬头看着宫善,他一手抓住了她的手腕,眼睛却打在了宋糖身后的方萍身上。
她正迈着悠悠小步轻裘缓带看着前面的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