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笑得眉眼弯弯,没想到关门前还能迎来这么桩大生意,立刻热情地说:“小姐,6500,你刷卡吗?”
“刷卡!”
“我来!”周文庆拦住童欢欢,自己到柜台处买单。
“周大哥,这是不是你第一次花钱给女孩子买衣服啊?”童欢欢抱着心仪的衣服,一脸幸福。
“不是,你雇面包师的钱在我这!”
“噢,我把这个忘了!”童欢欢小受伤,原来花的是她自己的钱。
周文庆唇角勾起一丝笑,笨到没朋友!她的钱讨回来四千八,这件衣服却要六千五,她数学是语文老师教的?
这确实是周文庆第一次花钱给女孩子买东西,而且花了四位数。
上大学的第一天,周文庆身上只有200块,只要不是女人的钱,他在自己身上的花销是极其苛刻的,就算吃食堂,也不舍得打肉菜,这种节约无伤大雅,在女孩子看来,男神不吃荤那叫健康饮食。
从某种意义上说,周文庆肯吃童欢欢塞给他的鸡腿并非偶然,因为他……馋!
两年来,他给外面的三家公司做兼职设计,一分钟掰成两分花,外加时不时从沈雪那里讹些现金,才勉强凑够父亲的花销和自己的学费。
可今天,童欢欢好不容易挑到一件满意的衣服,而且确实穿着很好看,他怎么忍心嫌贵抹杀她的快乐?
现在的他,偶尔给女朋友花点钱也不是负担不起,只要在他经济能力的承受范围内,他愿意纵容童欢欢对金钱无意识的豪气,因为一旦她发现了钱的魔力,就不会再属于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