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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他还会煲粥

靳一轩却像明白了:“何翠荣听说有眉目了。人老了难免糊涂,能过去就过去吧。”

关于胭脂家里的事,此时靳一轩还能怎么说呢。他已经没有立场说了。

“那,我走了。”胭脂低下头看着靳一轩版的腿:“你的腿都好了吧?对不起,因为我。”

“别瞎说,和你无关,我是在办案。”靳一轩压抑的声音。

“那,我走了。”胭脂扬扬饭盒表示去打饭。“恩。”

胭脂和靳一轩擦身而过,然后,胭脂忽然又停下脚步回头:“靳大哥,祝你幸福。”

“恩。”喉结急剧滑动,掩饰着哽咽的回应。

“我妈喜欢,她,时间不多了。也祝你幸福。”

“恩。”胭脂低头应着抬脚向前走。

“胭脂——”

靳一轩再次喊住她。

胭脂又停下。深吸了一口气。

“那天在防空洞救你的是——那个人。”

胭脂心漏跳了半拍。

那个人。

那个人已经离她很远了。

林可思挑眉,详尽的看了这一出离愁别绪,心里已然明白几分。

不过,他无所谓,凡事是讲缘分的。

缘分也是靠实力的。

他今天充分发挥了代理男朋友的作用,帮着处理好医院的事情,又将胭脂从医院带回来去杰芬安抚要找事的要走的要尚访的,等等等一堆杂事。

下午,林瑾的第一笔钱到账了,胭脂作为接管这个烂摊子撑门面的人给所有还没走的只剩下一百多人的职工讲了写鼓舞士气从头再来的话。

然后安排财务人员按着名单,一个一个给排在外面的各组组长发工资,再由他们发给各自的组员。

这时电话进来,是吴医生。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例行公事的说:“人已经走了,你们尽快过来处理,护士在收拾房间,我劝着还能等十分钟。”

“什么叫人已经走了?”

胭脂木讷的问。

忽然明白过来,人已经走了。

“爸——”

她失声。

红绿灯,林可思带着胭脂赶到人民医院时,胭老爷子住过的病房正在照紫外线消毒。

胭脂又无意识一般随着林可思去医院后面的太平间。

冰冷,沉寂。

不高的瘦弱的身子蒙着白被单儿。

胭脂几乎站立不住,强撑着颤抖着不用林可思扶。

“爸——爸——我不希望你走——爸——”

她一直重复着。嘟哝着。

其实这句爸,她已经一年多不叫了,她恨了十几年。

可是如果一切能从头再来,她不会恨他,她会早早就走,早早就离开那个不欢迎她的地方,便不会有那么多嫌弃她多余而产生的矛盾怨恨。

现在,这个世界上生出她的人,都走了。

都是这样意外的走了。

从此这个世界上真的无恨也无爱,了然无挂,无牵无挂。

外面阳光刺眼,胭脂一阵眩晕,终于倒在林可思身上。

刺眼的灯光将胭脂晃醒。

胭脂眼睛睁开一条缝,是半夜,窗外漆黑漆黑的。

客厅里点着大吊顶灯。

她在沙发上。

身上还是白天的衬衫牛仔裤,盖着夏凉被。

忽然鼻子边上飘过来一阵让她感到胃液抗议想吃东西的味儿。

“我六点钟煲的粥现在三个小时肯定香,你喜欢的瘦肉鱼片粥。”

林可思端着一个小白锅,锅里是一半白花花的喷香的瘦肉鱼片粥。

“你怎么还没走?”胭脂一只手扶着沙发坐起来,意识回归,白天发生的事情,又清清楚楚的袭来。

“没有胃口,对了你怎么还在,很晚了。”

“再晚,我能扔下昏迷的你一走了之吗,再说,现在是我做你男朋友的时间,时间不多了,必须争分夺秒。”

林可思将粥舀到小瓷碗里又舀了一小勺放在嘴边吹凉,送到胭脂口边。

胭脂扭脸:“林可思,你不必这样的。男朋友什么的就是开玩笑,再说这一整天你陪着我已经帮不少忙了。S市那边你没事吗?别净顾着我了。”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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