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响,坐在梳妆台前的胭脂回头。
静静的双眸撞进林可思温柔渴望的眼波里。
林可思瞬间,有点呆,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她今天,是林可思认识她以来,见过的最美的样子。
玲珑的柔软的身子裹在粉白色的婚纱里,像一条出水的美人鱼。
头发高挽头顶,薄薄的纱网之间点缀着粉色蓝色的玫瑰花。缓缓垂到腰际。
微微的低颈,露出那纤细修长的白白柔嫩的脖颈。很想令人的指腹探过去轻轻的抚摸那种触感。
粉白色重叠皱褶垂地的长长婚纱下面,露出一双不大不小的白净静儿的脚。
脚腕到脚髁的形状线条那么小巧优美地垂在地毯上,脚趾尖点着毛茸茸的地毯。
胭脂努力的想挤出一点笑,缓缓的转过头来,落进林可思眼帘的是她灿灿的美眸。粉紫的眼影儿,刷了睫毛膏。眼睫半垂着挡住杏子眼里的晶莹光波。琼锥般高翘小巧的鼻子,嘴唇就是标准的古典式的樱唇一点。
林可思的心瞬间沦陷。有片刻的迷醉。
那种发自内心的沉无法形容的迷醉。
发自内心的男人的某种获得感。
从此以后,这将是他的女人,不论晨昏,日晚,他将护在翼下,一辈子。
“胭脂,你真美。”一张口,哑哑的嗓音。
林可思大概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一张嘴竟然,嗓子是低哑的,激动成这样。
随即温柔而尴尬的笑,走过去,拾起地上的摆得整齐的一双粉色高跟鞋,蹲下身子,准备给胭脂套在纤细的脚上。
胭脂的脚一抖。下意识的闪开。
对女人来说,脚,其实是很敏感的一个器官,通常要和谁保持距离,都是脚先下意识的挪开。
所以,胭脂在林可思的大手,触碰到她的脚的一霎那,本能的跳开。她的心里其实一直没有做好要和林可思肌肤相近的准备。
林可思的手指有一瞬间僵在原地,抬眸对上胭脂正低眸闪躲的眼睛,他笃定而温柔的道:“胭脂,以后我会对你和小馒头好的。来,把脚给我。”
“恩。”胭脂不好意思轻轻的应了一声。她面对他,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最不好意思的是,她真的没办法还她欠他的那么多人情。
鼻腔里却一股酸涩,呛得她鼻翼疼。仰起头,咽回心里莫名的一种想哭的感觉。
小巧的脚趾伸向林可思,被他的大手捏住,放进粉色羊皮柔软的鞋子里。
房门‘砰’的被林可思的表弟和其他一个个伴郎撞开,还夹杂着夏会计和赵玉红没拦住的嘈嚷声。
林可思的表弟和赵玉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混的挺熟络,开始动手打打闹闹。
“抱新娘子上花轿,开始了。”
林可思的表弟高喊着。
按照习俗,新娘子在娘家穿上新郎给穿上的婚鞋后,双脚就不能再着娘家地了,要一直到花轿里,现在就是婚车里吧。
说到抱,胭脂立时浑身绷紧。
她和林可思还从来没有这样亲近的肢体接触。更不习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可思抱着。
一时脸刷的就红了,有点拧捏:“我自己走吧,婚纱太长,抱着出褶子。”
“嫂子,你的婚纱就是褶子越多越好看。哥,你还等啥,你不抱我帮你抱了。”
林可思的表弟挺能起哄。
林可思在众人闹哄哄的起哄中,温润的脸洋溢着甜蜜,一把将胭脂以一个公主抱抱起。
胭脂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蟹壳。
“哟,哟,新娘子害羞了。”
众人打趣。
胭脂用蕾丝的小手套捂住脸,感觉到身子在移动,林可思的脚步在走。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脸红不是害羞,不是喜悦,是太囧,是心里那丝丝缕缕放不下的牵绊扯得她的心,疼。
在这个众人都乐呵的日子,她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的眼里的忧郁,不愿意扫了大家的兴。但是她控制不住的想到了那个男人,也想到了妈妈和晓蕾。他们,都是住在她心里的,最深处。
穿过阴暗的楼道,在邻居的祝福和赞叹声里,林可思把胭脂抱进缀满了气球鲜花的婚车。
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行驶了差不多一小时,来到s市的新锦江大酒店。
车上,胭脂手里抱着玫瑰花束,没说话,一直静静的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神情迷离。
有一瞬间她想跳下车,逃到很远的地方,去没人的地方,静静的挖个坑,藏好她的回忆,藏好她心底,一直不愿割舍的和另一个男人的所有的记忆。她不想让那些记忆,美好的不美好的都被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光冲淡了。
记忆里就算曾经的伤害曾经的痛彻心扉,她都不舍得丢弃,她想把和那个男人的所有,都埋上,尘封,一丝一毫不少的,固定在那处只有自己知道的墓穴里。
林可思感觉到了胭脂的抽离,和过于的安静。
心口有点闷。
她在想什么?
难道是殷斐吗?他承认他有点嫉妒。
但是,呵呵,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胭脂就是他的。
从身到心,从形式到法律。只要人在身边,心,早晚会回来。
拾起她的手,冰凉。
林可思把她冰凉的小手握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的揉搓。胭脂,给我时间吧,我会把那个男人从你心里慢慢的清除掉。
我们会多生几个自己的孩子,会有自己漫长的抚育子女的一生,一起工作,一起旅行。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任凭什么婚姻之外的感情,也挤不进来。
远远的,新锦江酒店门口,在看见一排扎着粉红轻纱的婚车之后,鞭炮就热烈的爆炸起来,红色的碎片漫天飞舞,散落,伴着震耳的巨响。
车队就在这样醉人的烟火里停下,两个漂亮的花童跑上前打开新郎新娘的车门,扬彩花,林可思抱着胭脂从婚车里走下来,皮鞋踩到红毯一步一步的往酒店大堂的门口走。
银白色西装的英俊新郎,粉白色婚纱的娇媚新娘,风儿摇曳着婚纱的裙摆,片片鞭炮的红屑和彩带洒落在新郎新娘的衣服上,头发上,脸上。
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一切是那么的晃眼,喜气。
忽然,斜刺里冲来一股冰冷的恶寒。
林可思正点头向酒店门口的宾客致意,忽然被沉重的一拳袭击,他毫无防备的踉跄几步,双手不自禁撒开。
胭脂惊慌的跌坐在红毯上,又被一双修长的骨节分明的大手拉起拽在身后。
“啊——”胭脂手指捂嘴,又下意识的滑上胸口,捂着胸腔刘狂跳的,惊诧的要不蹦出来的心。
刚才在车里,她的心脏就揪得紧紧的,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预感。
一时间思维短路,小手抖着,瞪大眼睛看着眼前已经圈住她的男人。
是他,真的是他!
男人一身纯黑的意大利手工西装,里面是墨蓝色衬衫,领带竟也是漆黑的闪着暗光。
浑身上下阴森冷厉到让人窒息。
殷斐的轮廓席卷在极度阴森的恐怖里。俊朗的面容发扭曲的不像人,更像是地域的修罗。
“我还没死,谁允许你改嫁!”男人眼神刀子一样刺向胭脂,掷地有声的咆哮!
这忽然出现的,太出意外的状况,一时,酒店门前的人都处在蒙楞中。静寂。
林可思踉跄倒退的身子已经被身后的表弟扶住,神色从惊讶到镇定。再温润的男人,遇到挑衅的雄性,此时也成了一只血腥的争夺领地的斗兽。
并且林可思的神经被殷斐这句话刺的,仿佛坠进寒冷深渊,他蓦地冷笑出来:“殷斐,胭脂没嫁给你,她要嫁的是,我!”林可思拇指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猛地跃身上前单臂扼住殷斐的喉咙就往后拖。
这一记锁喉令殷斐猝不及防被撂倒在地。
“殷斐,你对我做的一切,我都会加倍的还给你,胭脂不是你的,她今天,是我新娘,你不应该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
林开思发疯般的扣住殷斐喉咙,在地上拖行。
殷斐黑色的西装敞开,纽扣扯开的衬衫下是急促起伏的胸膛。衬衫的衣摆一角已经拽出西裤皮带,整个人凌乱,不羁又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