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以后,他经常看到她来他们班替旁英俊上课。直到最近旁英俊跟他聊天时,他才知道,所谓的来替课,都是为了坐在他后面偷偷看他。她知道他喜欢坐倒数第二排,所以她每次都坐倒数第一排。她不确定他每次来是坐倒数第二排的靠里还是靠外的位置,所以她就选倒数第一排中间位子坐。这样,无论路世恒坐靠里还是靠外的位子,她都能看到了。
可是现在,梅诗雪这丫头把她当初暗恋他三年的事全都忘光了。当她忘记了他时,他却爱上了她。两段本该重叠在一起的爱情就像飞驰而过的列车一样错开,越驶越远,想想是多么讽刺……
……
梅诗雪见路世恒时不时地舔嘴唇,知道他应该是在想其他事情,就问道:“你也知道这个学校吗?可是我在网上查你的个人资料,上面说你是耶鲁大学的博士啊。”
耶鲁大学的博士,怎么会对她这个国内的普通大学有印象呢?
路世恒耸了耸肩,“没事。”
“那你是在想公司的事吗?”梅诗雪问道。不是说今天陪她出来约会吗?不要想公司的事不行吗?她这样想着,却没敢说出来。
像路世恒这种工作狂,永远把事业看得比爱情重要,她可不敢对路世恒位居第一的事业提出不满来。
路世恒摇摇头,“没有没有。”
“嗯?”梅诗雪歪着头,带着些疑问。
路世恒突然想到了什么,对她神秘的一笑,“对了,你等我一下。”
梅诗雪还没回答,路世恒已经脚底生风般地出去了,还把门带上了。
他去干吗了?梅诗雪狐疑起来。
按照一般小说的套路来说,路世恒应该是给她准备了什么惊喜吧。说是惊喜,其实别人用烂了的东西,也算不上是什么惊喜了。无非,就是些什么一大捧玫瑰花束,少则11朵,多则99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