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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第211章杀千刀的

一毛钱的冰棍头上则嵌有一层白色的甜糯米在上面,或不就是由七八粒葡萄嵌在冰棒身上,除了葡萄,还有绿豆、花生的等等供选择,总之非常好吃解渴。

两毛钱的则在一毛钱的冰棒面积上增加了一点五倍,佐料要多很多,非常超值划算。

等冰棒上了三毛钱一只的了,不可以见到冰棍上带有奶油味的了。不过那会白水镇的人普遍不喜欢奶油这种味道,哪怕它的价格是两毛钱,人们也宁可选择那种带有糯米或者葡萄的。刘父也不喜欢吃奶油味的冰棒,但刘母很喜欢吃奶油味的冰棒,所以刘子遥每次去批发冰棒,他最多批发两三只奶油味的,其中有一只还是要留给自己母亲吃的。

刘父虽然不喜欢吃奶油味的冰棒,但他喜欢吃带有糯米的冰棒,刘父刘母见自己儿子到处兜售冰棒也没怎么反对,感觉儿子总比游手好闲的好。

加上那会拐卖孩子的很少,不能挣点零花钱,到了后来,刘母不但不反对,还很感动,因为每次刘子遥卖冰棒回来,都会留一个她最喜欢吃的奶油冰棒。

刘母记得有一次,那是刘子遥还很少的时候,当时天气很热,但刘子遥吵着要吃冰棒,当时刘母身上只有一张老版的两毛钱,现在是见不到了,就是上面有两个人民的那种版本,她随手给了自己儿子去买冰棒。

过了几分钟,刘子遥嘴里边吃着冰棒回来,边把手上还有一冰棒递给刘母,当时刘母看见自己儿子吃得是五分钱一个的,而儿子递给自己的居然是一毛钱一个,刘母当时就问儿子:‘你怎么吃五分钱的,让我吃一毛钱的。’,刘子遥当时回答说:‘妈妈做事这么辛苦,妈妈要吃一毛钱,我吃五分钱的就可以,这里还有找回来的五分钱,妈妈你拿着。’,看着儿子的孝顺,当时刘母差点感动的哭了。

所以刘子遥渐渐长大后,刘母更加高兴,刘母刚嫁到刘家来的时候非常辛苦,甚至一度有跟刘父离婚的念头,但当时看着还没有学会走路的刘子遥可怜,硬是将生活继续了下去。

刘母刚嫁过来的那会,刘父家里非常穷,一个房子只有两个房间外加一个客厅还要两家人住,一家是刘父与刘母,另一家是刘父的一个堂兄。刘父那堂兄在刘母嫁过来半年以后仗着自己是村里的教师,同时仗着自己的两儿一女已经长大,硬把本来刘父占有一半份的客厅据为己有。

刘父没办法只能把在自己房间旁边又盖了一小间房子做客厅,同时新建的小房子的后面再建了一个小厨房。

刘父的堂嫂也不是善类,刘母刚嫁过来的那半年跟堂嫂的关系还不错,有一次堂嫂因为与堂兄闹矛盾,壤着要上吊上尽,绳子都搭上房梁了,当时堂兄在一边表示无所谓,还是刘母跑过去把堂嫂救下。

不想半年之后刘母与堂兄堂嫂的关系急转直下,变得拉屎都要相隔十二座山,那会在永春基处于农业时代,田土是属于重中之中的生产工具。堂兄一家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不但把刘父刘母一半的客厅抢走,还抢他们的田土,他们一家不但要抢刘父一家的好田,还要抢刘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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