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金玉执好像没有追截我们的意思,唐克一个漂移把车尾甩出去的时候,我看到金玉执正笑着望着我们,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面,另一只手还在向我们热情地挥手告别。
的确是个怪胎,这怪异的方式虽然和疯子不一样,但是其程度不相上下,让我想到当初刚认识疯子的时候。
但是不同的是,金玉执身上四处散发着一种危险的气息,虽然起初我也觉得疯子很奇怪,也知道他能力很强,但是从来不觉得他会对我构成威胁,也从来不觉得害怕,好像是潜意识里认定了这个人不会伤害我一样。
而金玉执则恰恰相反。
我们的车从七拐八拐的巷子里面开出去,很快便冲到了街上,时间是早上五点多将近六点的时候,街上已经摆出来了很多早点摊,唐克的车往前开了一阵,突然猛地刹车,然后就很没出息地停在了一个馄饨摊门口,我看他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心里有点儿郁闷,“你特么想吃能不能开远一点儿了再吃?”
“怕个屁啊!”唐克瞪着眼睛,拽过了一个小马扎便坐下了,“人家要诚心想追,咱现在早玩完了。”
话说的倒是有道理,外面的馄饨香味儿飘进来,我肚子也有点儿招架不住,跳下车也想去吃饭,那馄饨摊的老板正端着一碗馄饨过来,看到我的时候差点儿把碗扣我脸上,吓得老板大声惨叫,唐克则是哈哈大笑,我这才反应过来,合着是身上这身寿衣吓到人家。
我身上穿着寿衣,唐克和疯子身上穿着孝袍,三人好像刚从火葬场赶来的一样,馄饨摊上的人都大眼瞪小眼,以为是碰上cosplay的了,见他们也不害怕,我干脆也不管了,坐下连吃了两大碗馄饨。
酒足饭饱,一打嗝都是一阵香菜味儿,摸了摸头上热腾腾的汗,我抻了个懒腰道:“怎么着,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抓紧行动啊,”唐克抢先回答道:“没听人家说嘛,要跟咱赛跑。不过,那个什么什么传的不是在咱们手里嘛,稳住了关键线索,分分钟甩他几条街。”
说是这么说,可唐克一说起来这话,我突然想到刚刚的事情,之前事情紧急,我根本来不及给他们说,差点儿就给忘了。
“我刚刚在人群里见到一熟人。”
本来始终在低头沉思一言不发的疯子听到这话之后抬起头来,和唐克异口同声道:“熟人?还有你的熟人?”
的确,在这圈子里面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人,难怪他们俩这么惊讶,还有点儿嘲讽的意思,我翻了个白眼道:“熟,特别熟,而且你们跟他也熟。”
“谁?”
“小号。”
唐克到现在还不清楚小号的事儿,毕竟之前几次和小号打交道都是我自己单独完成的,所以我说出这个人名的时候,唐克一脸的不解,我没工夫和他解释,摆摆手道:“反正是一个你特别想弄死的人,还记得在地下炸山那哥们儿吧?”
说起来这事儿,唐克气得直拍桌子,那次在地底下的时候,小号好几次差点儿把我和唐克弄死,提起来这人唐克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摆摆手道:“别激动,现在不是激动的问题,怎么着,两位,打算怎么办?”
我看到疯子的脸色很难看。
疯子和小号之间的关系很微妙,自打小号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疯子在“接待”,可以说,他是小号在世界上相处时间最长的人,两个人甚至是亲密无间的“室友”,但是疯子和小号自己心里都清楚,他之所以这样对待小号,是因为有利可图。
可能也是心中有愧吧,这就是我觉得疯子人不坏的原因,至少三观还是很正的,反正他虽然帮小号解决了很多事情,但是从来不和小号强调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也不强行将他们两个安排在某种高下关系或者是归属关系之中。
小号向来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疯子从来不管。
“好嘛,合着你是放养的,”唐克在旁边冷笑一声道:“这下好了吧,养到别人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