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买壳则不同,壳外部资产的所有人要的只是上市公司的壳,也就是它的上市资格,并不在乎它原先的资产。操作方式自然也就有所不同,通常是外部资产所有人通过付出一定的代价买下壳公司的上市资格,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然后通过一些资本运作手段,将自己的资产和壳内原先的资产做一个置换,置换出来的资产交还给壳公司原先的所有人。最终的结果是买壳方和壳公司方双方资产互换位置,买壳方原先的非上市资产实现了上市,而壳公司方原先的上市资产则相当于是退市了,操作全部完成之后,从法律角度讲,双方就再无关联,最终留在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票,除了代码不变之外,其背后的所有东西可能全都换了。
两者相比较,各有优劣。
借壳的话,只要谈好条件,对于借壳方而言,可以以非常低、低到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成本就实现资产上市。对于壳公司方,则是可以在不失去现有资产上市资格的情况下,又获得新的资产注入,最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通常会带来公司股价上涨。
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借壳之后,原先的两个公司变成了一个公司,就相当于是原先的两家人合并住到了一套房子里,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对于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势不可避免,公司很可能陷入派系对立、内耗严重的困境。另外,之前两个公司的业务可能毫无关联,但是借壳之后新公司旗下同时存在着两块甚至多块互不关联的业务,大大增加了公司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
由于有了这样的好处和坏处,所以借壳行为通常都是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比如母公司借壳子公司,或者是原本的同业或上下游关系企业之间互相整合,这样双方可以享受到借壳的好处,同时又能最大程度规避其坏处。
相比于借壳,买壳的好处在于,操作完成之后双方就互换位置、再无关联,这就极大地规避了借壳后人事、业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困扰,同时出售壳资源的一方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卖壳费。
但对于双方的不利之处也是很明显的,就买壳方而言,成本太高,要支出一笔不菲的买壳费用,这笔费用少则数千万,多则上亿甚至十数亿都有可能。而对于卖出壳的一方而言,卖壳后,原有的资产被置换出来,就失去了上市资格。
现在沈和平的意思很明白了,他们公司的壳他只愿意借、不愿意卖,而且借也只能借给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以保证他不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