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停牌(四)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肯定是为了什么好处呗。”曹映雪说道。
“这我当然知道,问题是究竟为了什么好处呢?”我说道:“我刚才已经考虑过了,股票停牌唯一能给他们带来实质性好处的,就是沈和平进行过股权质押,近期股价持续下跌逼近警戒价位了,但是沈和平显然没干过这样的事。”
“这谁知道啊,不是沈和平,可没准是尹月娥她自己,或者她的什么亲朋好友,手里有个十万八万的东华纺织股票质押了,现在眼看要到警戒线,情急之下就假传圣旨申请停牌也不是没可能啊,反正她是沈和平的儿媳妇,沈和平也不能把他怎样。”
听到她这话,我心里“咯噔”一下,忽然想到了一个人——沈和良!
如果质押股票的人是沈和良而非沈和平呢?首先,沈和良手里持有九百六十万股东华纺织股票,他有进行股权质押的条件。而且他的持股比例是百分之四多些,恰恰不到百分之五,因此他进行股权质押也不需要公告,我们自然不会知道。其次,从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判断,沈和良近期一直在为沈杰欠下的赌债奔忙,想方设法筹钱给他还债,而股权质押对他而言又是一个很简单的办法,也就是说他还有质押的动机。另外,因为沈和良是在帮沈杰,而尹月娥又是沈杰的妻子,那么她眼见沈和良质押的股权就要到、甚至已经到警戒线了,因而擅作主张申请股票停牌、帮沈和良一把,也就合情合理了。
我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对我们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只要找到接受他股权质押的机构,跟对方说一下,如果要平仓卖出他所质押的股票,可以在复牌后第一时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直接卖给我们,对方肯定乐意,因为这对于我们双方而言都是有好处的事情。对于质押机构而言,将沈和良质押的股票在市场上挂单卖出去,不但麻烦,而且短时间内忽然卖出大量股票,有可能导致股价跌停而无法卖出,即便能卖出,也会有相当幅度的下跌,不划算。相比之下,跟我们协商一个价钱,一笔全部卖给我们,不但省心省力,没准还能多卖点钱。对于我们而言,我们本来就只打算收购一千万股东华纺织股票,沈和良手里持有九百六十万股,如果他全部质押、我们全部买下的话,那几乎已经够了,就算他只质押了一半,也省去了我们很多麻烦,至少需要我们在市场上一点点去收购的就少得多了。
只是这事情除非知道具体情况的人告诉我,否则我根本无从查证,因为沈和良可以进行股权质押的地方太多了,各家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一些信托公司、小贷公司都可以操作,甚至是私人之间的质押借款。
假如这事情真的存在的话,那么知道具体情况的人至少应该包括沈和良、沈超以及沈杰夫妻俩。其中沈超我没打过交道,互不相识,指望不上。沈杰夫妻俩又肯定不会告诉我,因为如果情况真是我推断的那样,那么沈和良算是于沈杰有大恩,他们夫妻俩自然不会“出卖”沈和良。我唯一的突破口就只剩下沈和良本人了。
想从沈和良口中了解到具体情况、然后买下他质押的股权,这听起来似乎是异想天开,不过我在心里仔细分析了一下,以我目前对沈和良性情的判断,假如我告诉他我这么做是为了收购东华纺,我认为有相当的几率他会愿意跟我合作。虽然我判断他起初鼓动我去收购东华纺织的目的是为了推高股价,他好趁机卖出套现,然后替沈杰还债,我现在如果把他的股票买了,那么就算将来股价涨到天上去,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了,但是和他大哥沈和平却还是有很大关系的。沈和平还持有东华纺织很多股份,一旦我们收购成功,沈和平就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且摆脱了如今所痴缠的这个纺织泥潭,这在沈和良眼中也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