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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初战告捷

庞倩和顾铭夕一起虚心地点着头,一会儿后,她在他耳边说:“我爸一高兴就喝多,一喝多,话就多了,你别管他。”

顾铭夕也在她耳边说:“其实我觉得叔叔说得挺有道理的,我好像是太宠你了。”

庞倩瞪他:“后悔了?”

“有点儿。”他笑,“真没想到,当年帮你抢卤蛋打了一架,这小胖妞就这么赖着我了。”

时间过去了几个月,日子一直波澜不惊,2011年的重阳节,金材公司给退休职工搞活动,包了个茶楼开茶话会。

金爱华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参加,碰到以前的老邻居、老同事,大家立刻聊起天来,话题不外乎孩子们的工作、学业、婚恋情况。

金爱华每一年都是大家艳羡的对象,因为庞倩工作好,收入高,又因为他们搬了大房子。

钟小莲又一次哀叹自己当初魄力不够,住了三年出租屋才住上回迁房,新房子居然和以前的大院房子差不多大,她总是对金爱华说:“还是你们水生胆子大,现在可好,房价那么贵,我们家儿子娶老婆都没房。”

金爱华很得意:“当年是我们倩倩建议的,小丫头脑子可灵了。”

钟小莲问:“你们倩倩现在还在那家香港公司上班吗?”

金爱华倒没有隐瞒:“刚辞职,在准备考研。”

“哦呦,你们倩倩都要考研啦!”一群大妈大呼小叫起来,“女孩子念那么多书不好,小心以后找不到对象!”

金爱华说:“别胡说,我们倩倩现在有男朋友的!打算明年结婚呢!”

大妈们更激动了,一窝蜂地问小伙子多大,哪里人,做什么工作,年薪如何,最关键是,有没有房。

金爱华底气那个足啊:“房子已经买好啦,就和我们一个小区,138方,男孩子出的首付,写的我们倩倩名字。”

大妈们各种羡慕嫉妒恨,钟小莲突然叹了口气:“唉……倩倩都要结婚了,也不知道铭夕现在怎么样。”

有人用手肘捅捅她,金爱华别开了头去,心情很好地看窗外风景。

大家散了的时候,纷纷对金爱华说,庞倩结婚了别忘请大家喝喜酒,金爱华乐呵呵地应下,去坐车时,钟小莲走在了她身边。

她悄悄地说:“爱华,你听说没,顾国祥离婚了。”

金爱华一愣,问:“离婚了?和现在这个?”

“嗯,现在这个,离了有半年了吧。老马还在厂子里上班,悄悄告诉我的,厂里很多人不知道,刚才我也就没说。”

金爱华问:“为什么离婚啊?孩子归的谁?”

“还能为什么啊,顾国祥他老婆嫁给他的时候才26,现在也才34,顾国祥呢?他都快55了吧!30多岁的女人哪有人肯陪着这么个半老头子的。”钟小莲一副看好戏的表情,“小孩子当然是归顾国祥呀,他不就是为了个小孩儿才和阿涵离婚的么,这次离婚,他还给了女方一笔钱呢,让女方放弃监护权。”

金爱华很有些反应不过来:“那他就一个人带着一个小孩儿?他小孩今年多大呀?”

“8岁吧,才上三年级呢。”说到孩子,钟小莲又叹气了,“你不知道,这个小孩被顾国祥宠坏了,老马说,厂子里的人听到顾国祥家的这位小公主,一个个都是摇头的,说是非常非常得任性、刁蛮、不懂事,事事都要顺她的心,一不如意就撒泼耍赖,而且念书成绩也不好,成天就知道弄些漂亮衣服、鞋子,这一点,估计是像了她的妈。”

“……”

“他们都说,这小鬼和铭夕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金爱华满腹心事地回了家,吃过饭,她打发庞倩去洗碗,又喊庞水生去买水果,找了个机会,她和顾铭夕说了会话。

金爱华说:“铭夕,你知不知道,你爸爸离婚了。”

顾铭夕面上神色未变,心里是有些吃惊的。

他寻了个机会给顾国祥打了个电话,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告诉父亲,他已经回了E市,并且打算继续念书,正在复习迎考。

顾国祥始终都没有说起自己的家庭情况,问:“铭夕,你住在哪里?”

顾铭夕说了实话:“我住在庞倩家里。”

“啧!”顾国祥有些不高兴,“这像什么话!被别人知道了又要说闲话!你又不是没有家!铭夕,你可以住到爸爸这里来的。”

顾铭夕拒绝了:“爸爸,不用了,我在庞倩家里住得挺好的。”

顾国祥沉默了一会儿,说:“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吃个饭,你很久没见你妹妹了。”

顾铭夕只见过一次顾梓玥,根本就记不起她的脸了,他说:“爸爸,明年春节再说吧,我最近复习非常忙,再过两个月就要考试了,考完以后,春节时我会空一些。”

“好吧。”顾国祥也不勉强他,“我们保持电话联系,铭夕,你自己多照顾自己。”

顾铭夕点头:“我知道,爸,你也多保重身体。”

12月,顾铭夕顺利地进行了高考报名,到了次年一月,省美术类统考来临了。

他已经准备得很充分,背着画具、画板走到考场门口,庞倩用力地抱了抱他,说:“顾铭夕,加油!我在外面等你的好消息!”

尽管身边经过的考生几乎要比他小10岁,顾铭夕眼里依旧闪着自信的光,他说:“庞庞,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1月份几乎是一个考试月,顾铭夕不仅参加了统考,还参加了两所学校的校考,其中重中之重就是考上海视觉。徐双华对他说,他已经帮顾铭夕做了工作,只要他专业课和文化课能过分数线,就不用担心上海视觉会因为他的残疾而不录取他。他的话令顾铭夕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考试的时候,他心无旁骛,眼神专注,两只脚灵活地换笔、洗笔、调色……他在画一张很简单的色彩,但是,也可能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一张色彩。

结束的时候,他放下笔,觉得腿有点酸,心里却是一阵轻松。

庞倩也参加了研究生考试的初试,发挥得非常好。她英语基础本来就不错,又专心致志地复习了半年,做了无数的真题,考完以后自我感觉非常棒,只等着年后出初试成绩。

走出考场,她便看到了等待的顾铭夕,他静静地站在路边的大树下,看到庞倩,他便大步地迎了过去。

他没有问她考得如何,只是往她额头印下一个吻,说:“考完了,我们去大吃一顿,庆祝一下,好不好?”

“好!”她抱着他的腰,仰着脸孔开心地回答。

第一个好消息来自顾铭夕。

统考、校考的成绩一一公布,他顺利地上了本科线,也通过了上海视觉的专业合格线,这就意味着,接下去的几个月,他只要专心复习文化课就可以了。

2012年的春节对庞倩和顾铭夕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因为,他们搬去了新家。

尽管他们还没有结婚,但金爱华知道顾铭夕一个人生活多少有些不方便,也就默许了庞倩与他“同居”。

家里的亲戚来拜年时,都顺便去参观了庞倩和顾铭夕的新房,一个个都是交口称赞不停。这半年下来,庞倩家的亲戚都接受了顾铭夕,没有任何人会对他产生质疑,因为谁都能看出来,这个小伙子除了没有胳膊,其他一切都好得没话说,长得帅,人实在,又会赚钱,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对庞倩更是好得不像话。

但还是有人不了解顾铭夕的家庭情况,会问金爱华:“铭夕过年咋都不回自己家?他爸爸妈妈呢?”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顾铭夕接到了顾国祥的电话,说让他去吃饭。

“你爷爷奶奶想你了。”顾国祥说,“带上倩倩,你们一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不出意外,一个星期里就完结了~

感谢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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