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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回忆城殇前篇 1

周末商场,人潮如织。从人民广场到南京东路一路繁花似锦绵绵不绝。这里是奢侈的天堂,是堕落的天堂,也是文化底蕴厚实的天堂。

眼下没几天便是七夕,各大商场争奇斗艳般的使出各种浑身解数打着七夕让利的口号,吸引来来往往的顾客。

我原本不是个奢侈的人,举世知名品牌欧米茄(omega)的落地橱窗里摆放着一款主打节日的情侣对表,标语:浓情佳节,挚爱真选。

惹眼的标语加上动人心弦的完美构造,让我脚下生疮,一动不动站在原地。我的目光落在碟飞系列男款机械表身上,奕奕璀璨的光华让我心头一紧,我想将它买下,这是我此刻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我知道我肯定疯了,因为开头的后面有六个0,显然凭我此刻的能力只能补个后面的零头,剩下的只好刷信用卡分期付款。

我喜欢omega的品牌故事。“Ω”是希腊文的第4个,也是最后一个字母。它象征着事物的伊始与终极,第一与最后,类似于亚洲哲学中“最后意味着最初,结束亦是开始”的循环。代表了“完美、极致、卓越、成就”的非凡品质,也诠释了我心目中爱情自始至终的风采。

买好了手表以后,就意味着我接下来的计划全部泡汤,包括买衣服买鞋子各种花销。当然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可能要过上一段捉襟见肘贫困潦倒般的日子,然而比起行川能收到我这样别有心意的礼物,我却倍感心满意足。

从omega出来,南京路上来来往往热热闹闹的挤满了人。

上海人绕不过外滩、南京路,正如成都人绕不过春熙路,北京人绕不过西单、王府井,南京人绕不过新街口、夫子庙一样。作为时下最繁华的商业街,南京路不仅历来是游人销金玩耍的重要去处,还传承着这座城市独特的文化气质和底蕴。美女如织的南京路,让它不同于其他城市的步行街,这里除了杂驳、喧闹、无趣,其“一街独秀”却也并不过分。

我的步子缓慢随着人潮攒动的方向挪动,抬头不经意之间,却发现已来到了黄浦江边上。金外滩,处处生机盎然,像这个盛夏无尽的绿色,与我心底的荒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有人轻拍我的后背,让我的神思游了回来。

眼前是个比我高出半个人头的大男孩,带着黑色墨镜,白净的脸蛋嫩的可以掐出水,若是忽略他放荡不羁的笑容,完全就是个毛没长全的正太。

“你是?”我疑惑,指着眼前嚼着口香糖没个正行的大男生。

对方咧嘴大笑,却不话,转身走向附近的垃圾桶吐了口吐沫,又迅速折回跑到我的面前,抬起双手用劲搓着我的腮帮子。

我被对方这一举动吓的花容失色,抬脚就向对方踹过去,却不巧被对方轻易的躲开。然后又厚着脸皮抬手来揉搓我的脸,我一不心又被对方得了手,他笑的更加肆意张狂,而我却气的不知所措。

“神经病,你谁啊?”我警觉的躲开对方再次不安分的手。

对方将墨镜用食指往下勾了勾,露出一双似曾相识的汪汪大眼睛,然后对我眨眼,最后无趣的怪叫了一声:“晴姐姐,这你都没认出来?”

我一惊,被他这声晴姐姐勾起了无数个温馨画面,我讶然惊叫了一声:“谢莫晨,晨晨?”

大男孩撅着嘴一脸哭丧的撒娇,将我就地抱起,原地转了几个大圈,然后定定的看着我,眼底有着温情的眼泪。

谢莫晨开始语无伦次的表达:“晴姐姐,就知道你命大。我跟妈妈从不相信你死于那场天灾**,我们从未放弃寻找你。我们每年清明节都去青城山给大姨和大姨夫他们扫墓。我们在灾后去了你汶川老家…”

我一直自己是成都人,仅仅了一部分,我的根其实是埋在汶川。而今,我只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自己:那就是百感交集。我激动,却也悲怜的痛哭,如今谢莫晨如同我生命血液里另一半灵魂的寄托,他是我的亲人,是我姨的孩子。如今碰上了谢莫晨,就等于我苏晴今后有了家的眷恋,逢年过节再也不用风雨飘摇般的哀哀凄凄一个人过了。再也不怕结了婚以后没有娘家…

久别重逢,生死一线而后,让我的记忆不得不回到08年那场惨绝人寰的天灾,到底,很多谜团,我还是很有必要再此稍微交代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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