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思伸着的手停在半空,然后臂肘一弯,将手中那勺粥送到自己嘴里,品味的咽下:“我这也算和你吃一锅粥算一家人了。”
他放下勺子,站到胭脂对面,双手搭在胭脂双肩:“胭脂,你能让我陪着你就是最好的休息。不但今天明天我希望是——一辈子。”
胭脂低头嗤笑伸手想要拍掉林可思的手:“别演了,奥斯卡影帝非你莫属行了吧。”
“不是玩笑。这是我难得正经中的一次最正经。就当表白吧,胭脂我希望再有五十一小时零三十分后就能通过实习期,转正。”
林可思抬起胭脂的下颌,让她的目光和他对视。神情极为严肃的说。
“呵——别闹了。”胭脂垂下眼帘:“累。你不用睡觉,我要睡了。晚安,今天谢谢你。”
胭脂从他肩膀下钻出去往浴室走。
“胭脂——”林可思叫住她。
“你不是喜欢机器人吗?我准备像机器人一样不吃不睡直到你同意为止。”
“好,那样可以减肥。”胭脂停顿半分钟,没回头扔下这句进浴室,关门。
林可思勾唇,眼角眉梢带出笑意。
有趣有个性有刺激他的魄力,喜欢。
男人其实就是喜欢征服的动物,这和他有没有钱有没有社会地位无关,轻易得到的也会轻易舍弃,不易得到的才更有成就感。
所以才有那么多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男人,其实就是顺当日子过久了,不折腾点难受。
这点说好了是勇于生活,说不好就是贱。
所以能作的女人更能得到男人的心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为了爱情,爱的昏天黑地放弃自我的女人往往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然后说爱情是个屁,世界欺骗了自己。
其实不是世界欺骗了你是你看错了世界看错了爱情的本质。
胭脂定好闹钟睡醒是七点,伸了个懒腰想到今天还要去殡仪馆办丧事,捡了一件素净的黑色的裙子穿上。
推开门,没看见林可思的人。
本来胭脂以为推门会看见他四脚朝天躺在沙发上打呼噜的场景。
厨房门关着只露出一条缝隙,林可思正在厨房熬粥。
皮蛋瘦肉粥香味飘来。
又是熬粥。
胭脂走过去敲敲门玻璃,把身子探进去,林可思恰好回头冲她笑,一双赤红的布满血丝的熬夜眼睛。
“乖乖,你没睡觉?”
胭脂被这双眼惊的困劲儿都没了。
林可思用饭勺在锅里搅拌几下盖上锅盖。声音有点哑:“哪有时间睡觉,半夜打更,天亮熬粥,因为我要做机器人。”
“你——”胭脂拿他也是没办法了,走进厨房揪住他的后脖领子往厨房外提:“马上去洗澡然后睡两小时,九点出发,看看你都馊成剩饭了。”
林可思满足的嘻嘻笑着被胭脂提的倒退着走出厨房,回身一把圈住胭脂,在自己和墙的空间:“是心疼我了?那就从了我吧。”
“I服了YOU!怪不得你小时候被我打哭。”胭脂推开他径直去客厅沙发给他弄好床,一指浴室:“先冲个澡,还能睡一会儿,要不开车不安全。”
林可思对着胭脂敬个礼进了浴室哗啦啦水声,十分钟后腰间围着浴巾,赤着上身走出来。
“哎,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胭脂正喝粥抬眼看见他的造型立刻又闭上转过头。
“你家有男人的浴衣吗。”
林可思大咧咧在胭脂对面坐下,端起给他盛的粥碗一仰头咕噜了半碗:“啊,有女朋友照顾的日子真幸福。”
胭脂迅速的又舀了一勺放下碗:“我吃好了,你吃完就睡,我先收拾下房间。”
“哎,好不容易同框吃早点,还是我做的,就不能陪着我?”林可思伸手拉着胭脂的手。
他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沐浴露的清香。
胭脂被他大力一扯又跌坐在沙发上,白愣他。不说话就斜眼睥睨他。
“好吧,我马上睡。”
林可思没熬过胭脂刀子一样的眼神,主动松手,把饭桌一推,沙发上躺下就用被单蒙上脸,然后再露出半张脸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看胭脂:“阿姨,我乖,要亲亲。”
胭脂真是被他气晕了,幼儿园开家里来了。这林可思还有童年情结,并且这孩子还属于自来熟类型的。
伸手就把被单给他拉上:“睡着才算乖。”
林可思也真是困透了,没几分钟便传出鼾声。
胭脂把空调开小,拿起包自己走出房门,关上。门里传出林可思的呼噜声。
两个月后,杰芬公司已经走向正轨。
这期间胭脂参加了靳一轩的婚礼。
靳一轩正经儿的属于闪婚。
世上事往往让人出乎意外,谁也没想到一向严谨的挑剔的单身看着单的挺自然的靳一轩能闪婚。
上次在医院靳一轩和王晶莹认识才一个月就在靳妈妈的提议下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