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林瑾的雪中送碳及后来对她的慈眉善目,令胭脂一直很感动。今天应该是身体欠佳吧,毕竟心脏不好的人,气血都不足,林瑾一直都在长出气儿。
看的胭脂心里酸酸的。
胭脂慢慢的仔细的削好苹果,看见水果刀上的果肉痕迹转身走到拐角的水房去洗刀。
心里合计,既然林瑾心情不佳,自己在多呆也就不懂事了,她情愿自己回去,不牵扯林可思的精力。
走到拐角处,正听见林可思打手机。
胭脂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只听林可思压低声音说:“浦发银行也拒绝?实在不行,就破釜沉舟,鱼死——网破!”
这么决绝的话,这样狠下心的语气,听的胭脂心头一惊。记忆中林可思是一壶温吞水。什么时候烧成烈酒了。
直觉到,林可思肯定是有什么秘密,这场商变中到底有什么他感知到却不想告诉我的细节?
但是转头一想,也正常,且不说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单说自己,其实也只是他一个朋友而而已。
很多事,她的角度也不适合逼问,只能准备着,等他寻求自己的帮助。
胭脂回到病房将苹果放在碟子里给林瑾,自己便张罗告辞。
林可思给林瑾拿过来纸巾,又调好电视的新闻频道说:“一起吧,爸,我送胭脂,也回去了。有什么事,电话。”
“小思子,你等一下,老爸还有点公司上的事情要和你商量。胭脂,你自己回去可以吧?当心别打到黑车啊。”
林瑾叫住林可思又貌似关心的嘱咐胭脂。
“恩,我自己回去没事,伯父放心吧。”胭脂立时也心领神会了林瑾的意思,他并不希望他儿子再和自己扯来扯去的,毕竟年纪不小了。
她对视林可思打个招呼下便有点逃离般的走出林瑾的病房。
太过压抑的环境,她并不喜欢。
但是胭脂刚走出附大一院。立在马路边等出租车的时候,红色的玛莎拉提却嘎吱一声停在胭脂面前;“这个点儿的车不好打,上来,我送你。”
林可思神态笃定没有任何一点不自然。虽然憔悴的脸上却努力挤出一丝笑,对着她。
哎,你坐火箭出来的还是怎么的?胭脂真是奇了怪了。
但是既然他出现了,自己推辞也就显得矫情。
随即打开后座的车门坐进去。
B市。
三环,一座五十二层摩天大厦的写字楼咖啡厅里,宽敞的落地窗前,拉开一半的窗帘,投射出里面的奢靡和氤氲。
男人高大落寞的背影,白衬衫,黑西裤,笔挺有型的身材,随着外面刺眼的光线,投在身后大理石地面一条阴影儿。
正午的阳光刺得他半眯起漂亮的桃花眼,双眼皮深深的折叠。这样的表情阴郁迷离。
似乎,他在看着很遥远的地方,向着有海的方向,又似乎他什么都没看,只是在发呆。
“小吴,万宝路留在车里了。”
男人忽然,淡淡的开口,声音十分低沉,压抑。
“殷总那我马上下去取。”
十分钟后,小吴拿着烟上来。一起进来的还有胡大。看见胡大进来,男人雕塑般僵硬的英俊五官有了丝表情,转过身,逆着的光线里,他一双沉墨般的深眸更加深的让人看不出内容。
胡大接过小吴手里的烟盒和火机,走到殷斐近前,一边把烟递给他,同时低声说:“少爷,太太她,确实带着小少爷回国了。已经三天。在方达广场买了公寓。这是栗茹拍的照片。”
殷斐皱眉,视线落在胡大谨慎掏手机翻照片的手上,又缓慢收回。
心跳不断加速。他像忍受折磨般的点起一根烟,薄唇抿成一条微弯的直线,生硬刻骨,粗眉卧蚕一样攒起。
接过胡大的手机。一张张浏览。他深邃视线搁在了小馒头胖嘟嘟的小脸蛋和藕节一样的小小身子骨上,眼圈暗红,发怔。
一张一张,有和胭脂逛超市的,有在快餐店吃饭的,有母子俩前跑后追在小区草坪嬉戏打闹的。
沉沉的呼吸,急促起来。
“胡大,我小时候的照片你带来了吗?”
“少爷,带来了。”胡大从商务皮包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玻璃镜框。
里面是个大胖小子在电动小汽车里大笑。
除了肤色有黑白的差异,其他的五官和神韵,真的是百分之八十的像似。
殷斐视线对比着,一手将烟放在唇瓣里,微微打颤的嘴角使劲儿擒住烟嘴,狠狠裹吸了一大口。
胡大瞧着他努力克制也禁不住的复杂的表情变化,半眯的素来理智冷漠寡淡不动声色的眼眸,此刻竟泛起了湿漉漉的水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