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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报纸上的大红字

终究,你只是说说,而已。

终究,这三年陪着我的不是你,不是你,我欠了太多的人情,可是为什么不是你?

雾气迷蒙了胭脂的眼睛。

看不清周遭风景,看不清过往行人,看不清林可思的脸。

眼前都是他,都是他的粗眉,半眯的眼,修长笔挺的宽肩窄背。还有缓缓俯下对上她眼眸的身子……

为什么这一刻,她的心是疼的,那么的疼?

“胭脂,我不能保证天天让你笑,但是,我能保证每天,每天,都不让你哭。”

林可思拿过胭脂的纤细柔软的小手,她的手型很美,真称得上是柔弱无骨,有时候捏在手里就像一小捏柔软的面团,手背白腻腻的看不见青色的血管,关节处还有五个圆圆的小坑儿。

胭脂没有反抗,没有像以往跟触了电门似得嗖地缩回手。

她任他捏着,身子克制着内心的挣扎,颤抖。

这一次,她真的要放开过往。

这一次所有关于那个男人的山盟海誓,**巫山,都将是过眼云烟。

殷斐,到底是你辜负了我,还是我辜负了你?

到底是在错的时间认识对的你,还是在对的时间认识了错的你?

一切,都不重要了,都,随风而逝了。

泪眼模糊中,林可思已经把那个闪亮的指环,套在了胭脂的手上。

白嫩的纤细的修长的左手,无名指。

周围的围观的人发出劈啪的掌声。

有一对儿小青年还因此受刺激生了气,女孩子埋怨当初他们的恋爱求婚没有这样刺激热烈罗曼蒂克。

林可思也握着胭脂的小手站起来。

如释重负,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一刻他竟然想到了那个男人。

殷斐!

你,要为你的狂傲,挑衅付出代价。

我和你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当晚,林可思抱着小馒头和胭脂来到附大一院。

林瑾的情况稍微有点好转,摘掉了氧气罩。在护工的照顾下在吃水果。

林可思抱着小馒头走进来时,林瑾手里刚用小钢叉叉上的一块苹果啪嗒掉在地上。

林可思手里抱着的孩子,小男孩,他早就听说了,这两年,温哥华的侄子侄媳妇儿已经和他说过了千万回。

一开始他们都以为是林可思的。都以为林可思和胭脂两个年轻人未婚先孕,然后担心在国内的风言风语所以去温哥华保胎,生子。

当时林瑾听到侄子说时,一张老脸都乐出了天花。

但是,如果孩子真是林可思的,为什么胭脂带着孩子在温哥华迟迟不回来?不完婚?不给孩子一个法定的家?

这些都不合常理。

渐渐的,林瑾开始怀疑,胭脂的孩子的种属于问题。

但是每次和林可思说这个话题不是被他岔开就是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

现在,林瑾终于见到了这个令他激动怀疑欣喜又不敢欣喜的男孩。

一个胖乎乎的手脚像发面馒头,胳膊腿儿像藕节一样的胖小子。

林瑾推开眼前的小桌子,颤巍巍的伸出手臂:“思子,这,孩子,就是?”

就是后面的猜疑,期待,林瑾不用说林可思也知道,他急忙点点头。

“爸,看看你的大孙子。小馒头,叫爷爷。”

小馒头刚睡醒,一看已经不是在大街上,对面一个白头发的老爷爷,长的有点凶。他最不喜欢凶巴巴的人了。

就像晚上在王好婆家楼下的那个凶巴巴的男人,他骂他,他才捶了他们家小孩几巴掌。

所以小馒头紧紧缩在林可思的怀里,转过身去,给林瑾一个大厚被,对着手指头。

林瑾闹个大红脸,有点尴尬的放下手。正好胭脂走进来:“伯父您看上去好点了。”

“嗯。”林瑾淡淡的应道。

现在他对胭脂总有点说不出的感觉。

说不喜欢吧?不是,毕竟她是自己迷恋过的女人的女儿。

说喜欢吧,他清清楚楚的感到自己的儿子因为她,受到了委屈,煎熬,虽然说感情是两个当事人的事情,儿子迟迟不放手或许还苦在其中乐在其中。但是,作为家长,却是为自己的孩子揪心的。

胭脂也明显感到林瑾一直以来的讪讪的尴尬,便接过小馒头立在一边不做声。

林可思却把胭脂和小馒头推到林瑾的床边上:“爸,告诉您一个好消息,胭脂答应我的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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