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年,帝国财团一度跃居亚洲最大财团,自三年前,帝国财团先并入了洛氏珠宝,后又收购了费因斯财团,这在当时可谓掀起了不小的震惊。
同时,帝国财团也易了主,原本由秦御风所执掌的帝国财团因秦御风的意外事故而宣告终结,很快帝国财团的掌权人换成了洛可可,秦御风名下的所有股权全都转移到了洛可可身上。
对此,一开始很多人都不看好,毕竟秦御风的手段在那,他死了,谁还有能力接掌这么大的一个集团,况且还不顾后面重金收购的费因斯财团。
两大财团合并之后,让一个女人来领导,还是一个从未涉足过这个领域的女人,这是让所有人都堪忧的事。
但是,事实如此,洛可可在短短半年之后,让质疑她的所有人都闭了嘴。
短短三年之后,洛可可领导的帝国财团可谓到达了事业顶峰,旗下所涉及的行业更是多达数十种,说她是行业全才也不为过。
“洛总,这是你要的白兰地。”秘书婷婷将酒送了进来,很快就退了出去。
洛可可伸手接过酒,轻轻缀了一口,酒不烈,但是就这么喝下去,胃却不是很舒服,是啊!她差点忘了,她这一整天还没有吃过东西呢!
看着手中的酒杯,她皱眉,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把喝酒当成每天必做的事了。
视线看着桌子尽头的那张照片,看到照片上的人,她嘴角微微扬起了一抹笑。
傍晚七点,洛可可赴了魅力公司沈总的约,所谓的沈总,则是沈家大公子沈云。
沈云刚刚接掌家族企业,年龄也不过二十五岁,长相帅气阳光,自从上次在交易会上见到了洛可可之后,他可谓是下组了功夫,变着花样的博洛可可开心,而目的也很简单。
“洛可可,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可以吗?”
这是洛可可和沈云见面,沈云说的第一句话,当初听到这番话的洛可可险些被他这话给雷死,哪有见第一次面就向对方表白的……而且这个女人还比自己大三岁,更夸张的是人家还有两个孩子。
高档餐厅内,洛可可对面坐着的高大男人,正是沈家公子沈云。
其实,单从外表上来看,沈云确实是个容易吸引女人的男人,他有着明媚的笑容,身材修长,大概有一米八几,和秦御风有得一拼。
洛可可脸色一变,怎么又想到他了呢!
不过沈云比起秦御风来,要多了几分张狂,如果说秦御风是一个沉稳的男人,那么沈云就是一个纨绔的男人。
“你看了我这么久,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很不错,你有没有点什么想法了?”男人轻笑着凑上前,展颜问道。
“……”
“喜欢我今天晚上的装扮吗?还有这花?”说着,沈云送上了特地准备好的花,是一束紫色的玫瑰花。
“我知道你不喜欢红玫瑰,所以特地准备了这种,路易十四,希望你能喜欢。”说着,沈云将玫瑰花放到了洛可可面前,又很绅士的坐了下来。
看着这一切,洛可可才将视线移到了沈云的脸上,就这么注视着对方许久,她悠悠开口:“沈先生,我想我一开始我就说过……我们之间……”
沈云双手交握,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洛可可叹了口气,这才开口:“我们之间是没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