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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李家大哥的乱桃花

女孩子们将手中的香一一插入香炉,小菊看着香炉中最长的两炷香,嗤嗤地笑了:“含翠姐和周乐姐最后一次拜织女了,烧的香是最长呢。”

这个世界,只有未婚的女孩子才能拜织女,小西服是没有资格的。听到小菊的话,其他女孩子也都嗤嗤低笑了起来,一同取笑两人。两个人的脸被笑得通红,含翠一跺脚:“你们这些小蹄子,看我不撕了你们的嘴。”

女孩子哈的一声,笑着散开了,含翠干脆追着小菊这个始作俑者追打。女孩子们的笑闹声远远传出去,让刚刚拜过魁星的温子夏等人全部跟着笑了,更远处,一队风尘仆仆的男子们刚刚走到村子外面,听到这些欢快的如同银铃一般的笑声,不由得也笑了。出笑声的是他们的妹妹/侄女乃至未来媳妇儿啊!

这队人正是数年前被征兵离开的村里的年轻男人们中的一部分,托李家大哥的福,他们被李家大哥训练出了不错的身手加上李家大哥教他们的紧急救护知识,这些人全部在战场中活了下来。只是他们或多或少伤了手脚,行动略微受到影响——不大,不会影响日常生活和劳作,但上战场就有些勉强了——不能再继续待在军中,领了朝廷下来的抚恤银子回了家乡。虽然比不上那些手脚完好的同乡能够继续留在军中做官,但能够活着回到家乡,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一群人进村的响动不小,何况他们中有人还骑着马,村民们都被惊动了,好奇出门查探。于是,眼泪随风飞,哭声震半天,亲人团聚,热闹无比。而那些孩子没有回来的人家虽然有些失望但也很开心,因为先回来的人说了,他们的儿子当官了,自然不能随意离开,不过回京后会有一个假期,让他们可以回家祭祖。

这么突然的一出,姑娘们自然无法再进行穿针乞巧等活动,只能带着遗憾各回各家。可惜了她们费神抓的喜蛛……

相比起青叶村的乞巧节,京城这里更加热闹,活动更多。京城里面挂起了精美的花灯,姑娘们拜完织女后会相携前往街上看花灯。这一天,姑娘们可以和男子光明正大的出双入对,因此大街上许多一对对的小情侣。

耿世安和李家大哥随意走着,层楼复阁立于两旁,无不张灯结彩,有的铺子门前请了乐师优伶表演助兴,欢欣靡曼,身边的人接踵摩肩,多不可数。看到这热闹平和的景象,两个人不由想到了边关的战场以及许多逝去的将士,心中叹息。

“京城的女孩子们都这么大胆吗?”李家大哥捧着手中的绣帕,不知该如何处理。

耿世安则心安理得地将帕子全部塞进自己的怀中:“只有今天一天。这是习俗,年轻的未婚女孩子可以再这一天选择她们喜欢的男人,看中了就将帕子扔给男人。男人若是也喜欢女子,便上前与女子搭话;若不喜欢,直接走开就是了。这些绣帕都是女子为了这一天特别准备的,不会泄露她们的个人信息,所以扔得放心,你也不用还回去,放心使用就是了。”

李家大哥:“……”

我一个大男人使用绣帕做什么?很娘好不好?

李家大哥干脆地将自己手中的绣帕塞进耿世安手中,拍拍双手,轻松地往前走。然,刚走不到十米,忽然有一物不知从何处掷来。李家大哥手脚敏捷,轻松地一把接住,仔细一看,又是一方手帕,里面包着一支金簪子。手帕是最好的云绸做的,绣花比刚才接到的所有绣帕都要精致,金簪更加不凡,全身足金打造,以凤凰体九玄插,下坠玲珑三叶羽,一心剔透一线系,金贵无比。

李家大哥转头寻找投掷簪子的人,只见灯火阑珊间,一个身着华贵的女子亭亭玉立。女子相貌明艳,眉宇间带着一丝刁蛮,但不影响其整体的气质,可谓一大美女。当然前世见过众多明星美女的李家大哥并不认为此女有多美,至少比不过他的未婚妻。

绣帕可以收下,但金簪实在太过贵重,李家大哥绝对不会收。他拿着帕子和金簪朝女子走过去。女子脸上飞霞,羞答答地拧着自己的绣帕,等待李家大哥走近。

李家大哥走到女子身边,将帕子和簪子递了过去:“姑娘,你的簪子掉了,请拿好。这么贵重的簪子可要看好,不要再掉了。”

说完将簪子和帕子都塞不会女子的手中,也不看其反应,转身走开。

女子见李家大哥如此不解风情的反应,气得脸色大变,狠狠地跺了跺脚,气匆匆低带着丫鬟和护卫离开了。

耿世安对着回到身边李家大哥夸张地长叹一声:“你这家伙白白辜负美人恩。”

李家大哥微微一笑:“家有贤妻,这种美人恩还是一开始就不要消受得好。那位姑娘身边跟着丫鬟和侍卫,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我可不想招惹。”

“不招惹才好。”陌言郡主和岳云飞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两个人拉着手,岳云飞还笑成了个傻瓜。李家大哥觉得自己离开京城前,应该能够喝到自家好友的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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