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球再次沉默,过了好一会儿,一幅图传到金泰的大脑中。
一共十五个零件,还有一个电路图,电路图正是艾伯特指出的异常部位,其他的零件里有远程信号射器,还有其他一些零件,金泰虽然不太明白那些东西的具体作用,但是也能想得出,这些东西要是拆掉,这个保护盒能起到的防护作用虽然还会有,价值则会大打折扣。
金泰另有打算,根本不会对水晶球的表现有任何感激。
“希望这是最后一次,”金泰警告它,“你要想让我给你充电,最好不要再自以为是的耍花样,说不定哪一天,我就完全不理你了,到时候不管你是不是会选择爆炸,我其实都无所谓。”
“也许就是现在。”
金泰听到手一抖,随后坐直身体,定定地看着河水,“那开始吧。”
河水静静的流淌着。
金泰从河滩上捡起一块石头,扔进河里,“开始呀!”
还是沉默。
后面有轻轻的脚步声响起。
金泰收起自己的挑衅,扭回头。
一个少女穿着蓝布工作服,朝着他走过来。
在看清金泰的脸以后,她的脚步更急,快到河滩的时候还把自己绊了跤。
爬起来以后,她跌跌撞撞地冲到金泰面前。
金泰反倒有些愣住,“你哪位?”
“多瑞丝,先生,”多瑞丝喘着粗气,“我见过您,在古德温农场,古斯曼跟我们说,你会拯救我们,拯救我们……”
金泰拍了一下脑袋。
他光顾着自己的展大计,完全把那两个混血保镖忘掉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个地方。
“你是他们兄弟介绍来的?”金泰奇怪地问,“古斯曼和艾塔也来了?”
“他们没来?”多瑞丝比他还奇怪,“他们和住在成年区的人约定好了逃跑时间,可是在那天晚上我们未成年区也有人知道了这个计划,我们相约一起跟着他们——”
哦——
金泰恍然大悟,难怪那些人一个没跑出来,本来应该会成功的,可是加入了一些不懂事的小孩子,事先又没有接受过训练,注意力也不够,不选他们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听说没有人逃出来,”金泰突然变幻了语气,“全都被杀死了,说,你是谁派来的?”
说完,他森寒的目光直射她的眼睛。
多瑞丝坚定地看着他,“不是的,先生,我逃出来了,我们制定了计划,有个看守,他每天晚上值班的时候都会来到我们谷仓里泄,我是一楼唯一一个还没有被——上过的,所以她们猜,只要轮到他,他一定会选我,可是我在束缚住他的时候,受了伤,她们不想带着一个受伤的人逃跑,所以我就趁她们从前门离开的时候,从后面的气窗用床单吊着跑掉的。”
金泰在听到她叙说农场里的遭遇时,心就已经软下来了。
面前这个少女具备了一切美女的因素,金丝一样的头梳成一个麻花辫,精致的好像芭比娃娃的面庞,身材也育的很好,已经可以让亚洲很多成年女性都嫉妒的s形。
可是——
金泰硬起心肠,“你有用吗?”
多瑞丝愣住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先生?”
“我不是开慈善机构的,”金泰看着她的眼睛,“收留混血人,已经打破了血族近百年的传统,我要时刻面临来自各方的威胁,有的是针对我的人身安全,有的觊觎我的能力,这些都让我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我需要身边有更多有用的人,他们都能利用自己的长处来处理未知的危险。”
多瑞丝眼中绝望的神色一闪而过,随后闪出一丝坚定,她把手伸向背后的拉链,作势就要脱掉身上的裙子。
“不用脱,”金泰连忙阻止她,“你可能想错了,我对女人没有太多的兴趣,是的,我喜欢女人,可是没有到热衷的程度。”
多瑞丝停止手上的动作,随后,脸上有少许的杀气,“我还可以帮你杀人!”
“杀人?”金泰讥诮地看着她,“现在吗?”
“我杀过一个守卫!”多瑞丝急着证明,“要不是有我,她们绝不可能杀掉一个血族人!那个守卫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血族战士,我用我的双臂——”
她伸出自己雪白的胳膊,递到金泰面前。
阳光虽然在上面染了点儿小麦色,可是这还是很健壮的一双胳膊。
有点儿太壮了。
多瑞丝憋足劲儿,施力在胳膊上。
然后金泰就看到了与洋娃娃完全不符的胳膊。
肌肉没有太多明显的变化,可是摸上去,好像橡胶轮胎一样。
金泰用力捏了捏,里面传来的力量让他惊诧。
这不是力量,是异能!
“天生就有吗?”金泰问。
多瑞丝放松身体,“是的,先生,听农场里的人说,是因为我在刚出生没多久的时候,勒死了抱我的保姆,他们把我当成怪物,在一个小村庄,那里全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们威胁要烧死我,古德温家族的人来了,把我带走,从懂事起,我就是农场的一员。”
天生的异能者!
她的天赋是所有异能者里最好的,血族怎么会让这种人浪费在农场里?就因为她不是纯正的血族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训练一个杀手,”金泰站起来,“不过我想我有几个朋友大概会对这些非常有经验。”
他伸出手,庄重地,“欢迎来到我的农场,从现在起,你随时可能接受更残酷的训练,作为回报,你会得到我的庇护,但是这不是永远的,我随时可能抛弃你,因为你犯的错误,因为你惹来的麻烦,因为我心情不好。”
多瑞丝严肃地跟他握手,“我不会犯错误,也不会惹麻烦,至于您的心情,金先生,我愿意随时用我的身体换取您的愉悦,您现在就想要吗?”
“额,不用——”金泰被打败了。
在残酷的环境中长大,每个人都竭力用自己所掌握的全部可供利用的工具和技能,哪怕是自己的身体,只为了能活下去。
看起来生冷不忌的彪悍背后,是怎样一个冷冰冰的现实啊!
拉姆齐在看到多瑞丝和金泰走在一起的表情以后,就知道他要失去她了。
这位金先生也没有像他想像的那样,长的像一个骗子,或者是个人贩子,正相反,他很年轻,也很和气,一点儿也不像他印象中坏人的样子。
“你就是拉姆齐?”金泰跟他握手,“谢谢你把多瑞丝带过来,我会好好待她的。”
“不客气,”拉姆齐有点儿舍不得,“金先生,我知道你的条件比我强得多,不过——好吧,”他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转身欲走。
“拉姆齐,”多瑞丝叫住他。
拉姆齐转过身。
多瑞丝走过去,踮起脚,在他粗糙的脸上吻了一下,“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愿主与你同在,”拉姆齐难看地挤出一丝笑容。
看着他离开的车子,金泰拍拍多瑞丝的肩膀,“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可以给你们一些钱,算不上富裕,还会有很多的苦恼,可是平凡,普通,找一份工作,找一个爱你的人……”
“可是我会时刻活在恐惧中,”多瑞丝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那些高贵的血族为了自己的生命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还有我的异能,在我没有完全掌握它的时候,我随时还会失手杀掉另一个人,是的,先生,我想好了,我要靠自己得到安全感,谁也不能杀掉我,除非我自己想死!上帝也没有这个权利!”
金泰看着她,像在看另外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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