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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他的死,她的生

不知道是谁把平西侯世子病重的消息,传到了圣上的耳朵里。

圣上既然听到了,便不能当做没听到。

于是吩咐了太医好生照管着,别让平西侯府的独苗出什么差错。

太医们得了圣上的吩咐,不敢疏忽懈怠,便往平西侯府去看诊。

人到了府门外,平西侯府的人毕恭毕敬请进去,却不让他们见病人一面。

“本官是来看诊的,你们家世子在哪里?”

“不不,不必喝茶了,先看过病人再喝罢!”

“什么?你们家世子不要太医看?”

……

去了的几个太医,都被以这样的理由好生送了出去。

太医们也抓不到他们礼数有什么不周,只能一头雾水地离开。

这平西侯的世子,得的什么病这么金贵?

还不让人看的!

几个太医嘟囔嘟囔也就罢了,这事也没人放在心上。

却不知萧贵妃为何关心起了此事,大张旗鼓地往平西侯府送了好些太医,还叮嘱务必要把平西侯世子治好。

萧贵妃是晋王的母妃,平西侯府是宁王的势力。

她这番举动,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善意。

京中世家贵族,目光都聚焦到了平西侯府上。

这样想来,汪杰人得了重病还不让太医看诊,的确是十分奇怪。

就在平西侯府门前,一堆太医被拒之门外的时候,府中忽然传出了消息。

一个身披着缟素的管事,踉踉跄跄地里头跑出去。

“各位太医!”

那管事哀嚎一声,顿时泪流满面,把太医们吓个够呛。

这是眼睛还是山泉,怎么说哭就能哭出一大把的?

“天不怜见啊,我们世子爷,没了啊!”

那管事哭得捶胸顿足,恨不得把脑袋朝柱子上撞,幸而被一旁的人抱了下来。

众太医面面相觑。

知道的是平西侯的儿子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管事的儿子没了。

“前几日才说病重,贵妃娘娘让我们这些太医,亲自来为世子看诊。怎么好端端的,说没就没了?”

这没得也太仓促了些,让这些太医难以交代。

那管事的撞柱被人拦下,总算平静了些,面上还是涕泗横流。

“诸位太医大人啊,你们有所不知!我们世子得的是会痨病!”

“痨病?!”

一众太医对这个词,都不陌生。

想到这管事刚从汪杰人那里过来,齐刷刷掩住口鼻,退后了一步。

一个太医狐疑地打量他,“痨病可不是小恙,为何平西侯推三阻四,不让我等太医院同僚看诊?”

管事掀起麻衣一角,顾不上粗糙,在面上擦拭泪水。

“我们侯爷心中,没有小家,只有国家和朝廷!侯爷说了,圣上的龙体要紧,要是太医们沾染上痨病,使得圣上或者贵妃有恙,那该如何是好?”

他说得冠冕堂皇,竟叫这些太医找不到错处。

待要亲自查看汪杰人的尸,又恐真的是痨病,过到自己身上怎么办?

一时进退两难,僵持了一会儿,只能无功而返。

看着太医们离去的身影,那个穿缟素麻衣的管事,把掩着脸的手放了下来。

那面上伤心的神情早就无影无踪,眼泪更是半点都找不到。

他冷冷地一挥手,朝底下人示意。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进去,把孝衣换上!”

众人连忙跟着他进了府,甚至没有人多嘴问一句,汪杰人是不是真的死了?

真的又如何,假的又如何?

只要平西侯说他死了,那他就是真的死了……

平西侯府的大门缓缓掩上,朱漆的门面华丽鲜艳,看起来庄严又富贵。

这是一品大员才能享有的特权,平西侯很是珍惜自己的这种特权,时常命人补漆。

以至于在汪杰人的死讯传出时,这扇朱漆的大门,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太过鲜艳,也太过喜气。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穿着缟素衣裳,将一批新制的白色挽联挂了出来。

新染的雪白,和朱漆大门的红,映在一处气氛诡异。

路过的行人三三两两,指指点点。

又怕被平西侯府的人看见,只能快步离开,边走边说话。

“平西侯府又挂白啦?这回会是谁?”

“谁知道呢?不是说去岁失踪了一个小姐么?会不会是为她挂的?”

“你孤陋寡闻了吧?那个小姐失踪了那么久,平西侯府早就当她死了,挂过白了!”

“那必定是老侯爷了罢?年纪那么大了。平西侯府挂了两次白,都是为小辈,这回总不会还是了吧?”

两人慢慢走远,隐约听见其中一人,小声嘀咕着。

“那也说不准……”

平西侯府挂了白,这下京中的高门都坐不住了,纷纷派人送帖子上门慰问。

慰问是一方面,打听八卦才是正题。

而平西侯府的下人训练有素,对外口径一致,叫人挖不出半点隐秘。

痨病死的,会传染!

所以遗体早早封棺了,不让看!

前头人声鼎沸,熙熙攘攘之时,汪杰人的小院一片寂静。

四面门和窗子上的钉的木条,已经全部拆除了,屋里的人也已经不在了。

他细心地让底下人,把木钉钉过的痕迹抹灭,唯恐人看出破绽。

站在院中,他留神看四周的一草一木。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曾经为汪杰人设计的。

当然,是他的长子汪杰人。

“儿啊,别怪为父。你得了这个病,迟早是要死的。与其像你大哥一样死后颜面无存,倒不如早一些死,还能体面些……”

萧贵妃特意派那么多太医来,显然是怀疑到了什么。

如果汪杰人不死,那些太医势必要为他看诊,一看便能知道病情。

而平西侯府两任世子,都死于花柳病的丑闻,就再也遮盖不住了……

就在府门外下人与太医僵持的时候,他就命人打开房门,将汪杰人活生生装进了棺材里。

那是一块极好的金丝楠木棺,是在他得知汪杰人的病情之后,就命人备好的——

原是给老侯爷过身用的。

汪杰人在棺材里头扑腾,无力的敲击声,透过厚重的金丝楠木传出来。

只剩下了轻轻的闷响,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呼唤。

他在呼唤。

“父亲,救救儿子啊,儿子还不想死!”

很快,那声音就渐渐停止了下来。

“侯爷。”

一旁看着的下人,拱手上前请示,示意他汪杰人已经死了。

平西侯高高仰起头来,看着天空强忍着眼泪。

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儿子。

可他不得不这么做。

“送到灵堂去,摆上吧。”

他的声音难以自制,沙哑而哽咽。

天空中一排雁飞过,大大小小,团聚在一起。

它们从温暖的南方飞回来,一路跋涉。

正是一个雁北归的春。

三月底的时候,楼兰的使臣总算进了京,住进了宁王准备好的驿馆院子里。

使臣个个高鼻深目,说话的口音奇特,头上戴着白色的小方帽。

那白帽有多小呢?

小到叫人总要时时担心,会不会从头上滑落下来。

使臣队伍里有些女眷,看起来像是丫鬟模样,簇拥着当中一顶白色的马车。

那些女子也是同样的高鼻深目,头上戴着大一些的白色圆帽,两边垂下无数的流苏来。

流苏里头夹杂着银铃,走一步便丁零当啷响一声。

那马车里头的,显然就是这次使臣入京的主角——楼兰公主了。

可惜马车关得严严实实,直接驾进了驿馆里头,根本没叫人瞧到楼兰公主的一麟半爪。

围观的看客们不禁有些失望。

有人好奇道:“楼兰人的马车也是白的,帽子也是白的。这是知道我们大周国丧,所以身着素白吗?”

许多人都像他这样想,纷纷附和。

“并非如此,楼兰人崇尚白色,以白色为尊。不像我们大周人,觉得白色不吉利,只有服丧时穿得多……”

这是个知晓胡人风土人情的。

众人朝他看过去,原来是一个长年走北疆贩卖丝绸的商人。

人家是去过北疆的,对北疆边境那些胡人小国,自然是清楚。

有人问道:“那你可知道,楼兰公主生的什么模样吗?是丑还是俊?怎么遮的严严实实的,看也不让看呢……”

自然是不让看。

因为此刻的兰公主,正在宁王府的后花园里,吃着大周的果子。

她高高地坐在假山上,身下只垫着一块手帕,翘起一条腿来摇晃着。

那双十指红艳的手,正抓着一颗梨子大嚼。

这姿态在大周的女子中,算得上十分狂放和不堪入目了。

偏生兰公主生得美貌妖娆,看起来只觉得泼辣大胆,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她吃了一半,梨子尾部肥美的地方都啃光了,头部则太过酸涩。

当下也不犹豫,朝着身后飞快一丢。

那半个只剩头部的梨子,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朝着山后走来的某人而去。

“殿下,小心!”

元魁抱剑站在身后,见那梨子要砸中宁王了,忙飞起一脚踢开。

惹得假山上的美人娇斥。

“就你多事!”

听这话声,倒像是有意要砸宁王的。

宁王抬起头来,看她高高坐在假山上,翘着二郎腿的粗鲁模样。

“本王府里的三等粗使丫鬟,也比你的仪态好看些。”

兰公主不满地扭过头。

“本公主身边的洗脚婢,都比你的话要多一些。我在你这府里住了这么些日子了,你怎么还是对我不冷不热的?”

她好歹是送了宁王一份大礼,现在汪杰人的棺材板都钉好了,宁王连声谢都不道?

逼得她只能守在宁王回屋的必经之路,用梨子砸他,才砸出他的一句话来。

宁王无奈地顿了顿,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下来。

兰公主得意一笑,站起来屁股一拍,从假山上走下来。

“本王天性如此,对人一贯这般态度。何况宁王府也不是公主住的地方,楼兰使臣已经进京了,你该回去了。”

兰公主被他下逐客令,也不恼,只是伸出手来搭在他肩上。

那红艳的指甲,从他的肩上慢慢流转,划到背上。

映衬着他淡蓝色的衣裳,显得格外妖艳。

同时,一股淡淡的幽香,顺着她的指尖,慢慢熏染他的衣裳。

她一脸玩味。

“表哥,你这府里连个侍妾都没有,我在这里,给你养眼还不好吗?”

楼兰的姑娘热情奔放,这一番动作和话语下来,她面不改色。

倒是元魁听得脸红了。

“要是被人现你在我府里,父皇大约会提前请你进宫,去给他养养眼。”

宁王波澜不惊,侧身躲了躲她的手。

兰公主把手收回,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

“行,今夜便回驿馆去。顺便看看,表哥为我准备的屋子如何。要是不够华丽高贵,配不得本公主的身份,那本公主还是会回来的。”

宁王:“……”

“慢走不送。”

说着径自往前走去。

兰公主打量了一眼,还停留在原地的元魁,冲他抛了个媚眼。

元魁瞬间脸色爆红,连忙大步跟上宁王。

“大周的男子好是好,就是太过保守了。宁王府连个侍妾都没有,表哥该不会,还是个处……”

她自言自语,终于没把那两个字说出来。

像在楼兰,时常会有篝火夜宴,男男女女聚在一处手拉手跳舞。

若是看对了眼的,便可拉着对方的手,躲到沙堆后头去独处。

有人在沙堆后头聊天,也也有人在亲吻,更有人在宽衣解带……

不过,这跟她好像没什么关系。

男女之情是个什么滋味,她一直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似她这般看中宁王的优秀,让他愿意跟自己成婚,与男女之间所谓的爱情,大概也差不多了吧?

元魁紧跟在宁王身后,呼吸有些仓促。

“殿下,您觉不觉得,兰公主身上有股香气,会让人……”

他没有再说下去,觉得自己的猜测放在一个女子身上,有些肮脏。

“会让人意乱情迷?”

宁王接过他的话,像是早就知道了似的。

“楼兰女子喜好佩戴一种香料,在房事之中,能让男子更加亢奋和迷醉。与咱们的催情药之流,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在知道自己身体之中,有一半楼兰血脉的时候,就忍不住想多了解这个国家。

关于这种香料,他在犬戎商人的货物中,就曾经见过。

那个犬戎商人告诉他,这是楼兰特产,楼兰的女子几乎人人都有。

房事中用的东西,兰公主贵为公主,竟然随身携带?

元魁想到此,不禁皱了皱眉头,“看来兰公主是真的很喜欢殿下,希望殿下娶她。”

喜欢?

大概也只有元魁这种,自小在宫中侍卫所长大,鲜少碰过女子的人,才会这样想。

“一个女子讨你欢喜,想嫁给你,甚至不惜引诱你。跟她是否喜欢你,不一定有直接关系。”

他难得有兴致,教一教元魁这等事。

“比如已故的小郡主,她追求了晋王那么久,满京城都知道。可若非她为了救晋王而死,谁能相信,她是真的对晋王用情至深?”

“追求,讨好,这些都有可能是出于利益的需求。尤其是兰公主这么聪明的女子,尽管她是本王的表妹,本王也丝毫不敢放松。”

元魁听得似懂非懂。

“殿下的意思是,兰公主只是为了楼兰的利益,所以想嫁给殿下,而不是真心喜欢殿下?”

宁王摇了摇头。

“不是为了楼兰,是为了她自己。”

“她不仅想做楼兰公主,更想做大周的皇后。这一点上,她很坦诚,并无丝毫隐瞒。只是她心中追求的利益太大,大到容不下什么真情了……”

她是一个无情的坦诚人。

元魁总算听懂了。

“她要是不坦诚,殿下一眼就能看穿她的虚伪,一定不会愿意娶她。可她这么坦诚吧,反而把自己的无情都暴露了,那殿下还会喜欢她吗?”

宁王一怔,低头陷入了沉思。

他会说兰公主,却不会说自己。

与兰公主相比,他的野心更大,仇恨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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