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认识两个多月,她在我面前真正笑出来的次数,我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不过,她绝丽的容颜上,却存在着一小些瑕疵,我本能的伸出手,将她嘴角的油脂给擦去,金昔微微一愣,随后俏脸一红,迅速挺直身子,离开我的掌心,自己伸手将嘴角两边的油脂给擦干净了。
为了掩饰尴尬,我只得装作出毫不在意的模样,说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欠我东西了吗?怎么现在还主动和我要烤兔肉吃了?”
金昔抿了抿唇,头未抬,却抬起眼帘悄悄地看了我一眼,见我并没有表现出异样,她才说道:“这不算欠,你给我兔肉吃,我告诉你消息,我们算持平的。”
我瞪大眼睛说道:“你就那么个破消息,就能和我换兔肉吃了?”
我此话一出口,就意识到了不妥,但还好老子反应极快,还未等金昔开口,我就哈哈一笑,转口道:“即便你不告诉我,我也会给你吃的嘛!说得也太见外了。”
金昔咬着牙,又气又笑地推了我一把。
我没坐稳,膝盖碰到了旁边的石头,疼得我龇牙咧嘴的。
金昔见不对劲,凑了过来,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膝盖上两块大大的淤青,说道:“刚才去摘椰子的时候,我把处理好的兔子放在了沙滩上,然后突然涨潮了,我怕海水把兔子卷走,就跳下去,腿有些发软,膝盖着了地,就磕青了。”
金昔点了点头,试探性地问道:“好吧…那我…给你揉揉?”
我挠了挠头,哈哈大笑道:“这怎么好意思…哪有主力给替补揉腿的道理,不好吧…”
我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半边脚已经朝着金昔那边伸过去了。
金昔没有听出我话里的这股子骚劲,依旧是认真十足地说道:“我们都在这里呆了好几天了,哪里还有什么替补和主力,能活下去就行了。”
金昔跪坐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在了她的大腿上,然后轻轻地给我按捏了起来。
“这样,我也不算是白吃你兔肉喽?”金昔边低头仔细地按着我的腿,边对我说道。
金昔的手法还挺专业的,她没有去碰我淤青的地方,因为那里挨一下都疼,她手放在我的小腿处拿捏着,说不出的舒爽过瘾。
我惊异道:“你手法好专业啊,斯国一,你是不是以前学过啊?”
金昔摇摇头,说道:“没有…我哥以前还在打职业的时候,一天训练下来总会累得腰酸背痛,我就会这么给他按,熟能生巧而已,已经好久没给人按过啦。”
说罢,金昔把手弓着,弯下身子用手肘在我大腿上转着圈。
她这身子一弯,身前宽松的队服便松垮了下去,透过那道空隙,我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蓝色的…
我老脸一红,迅速把头转回去,胡乱地翻着手中的烤兔腿,心里一阵躁动不安。
只听金昔继续说道:“我小时候,家里一直穷吧,我妈是菜市场的菜农,每天清早进点儿农民的菜,然后去菜市场卖,很辛苦,钱也拿得很少,一个人带着我哥和我,由于我妈每天时间有限,所以我基本上是被我哥一手带大的的,他比我大了四岁。”
我皱眉道:“怎么只有你妈,你爸呢?”
“我没爸。”金昔淡淡地说道。
我转过头,看着金昔冷淡地态度,估计是他爸抛弃她和她妈了,眼神中还隐隐有些愤恨。
“好吧,所以你和你哥感情很深咯?”我继续问道。
“那当然了,我受他的影响很大,我哥是个真正的游戏天才,他小的时候吧,读书不行,我妈不知道给他操碎了多少心,不过只有我知道,他的志向并不在于读书,他喜欢混迹在游戏厅里,所以他想打职业。”金昔说道。
“所以你玩游戏这么厉害,是你哥带着你玩的?”我好奇道。
“嗯…六年前,LOL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当时正是DOTA如日中天的时候,我哥那一年开始打电竞,然后两年后,他给家里赚了不少钱,却因为一次车祸意外…”金昔低下头,似乎不愿多说了。
“你妈…难道会允许你哥打职业?”我转移话题道。
“我妈虽然一手把我们带大,盼子成龙,盼女成凤,不过她很开明,我们想做什么,她也一直支持,我和我哥的游戏天赋都很高,所以就都来打职业了。”金昔回道。
我皱眉道:“你是因为游戏天赋高,所以才打的职业?”
金昔说道:“当然有这一方面的原因,不过——我哥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站在电竞的最高领奖台上,让五星红旗飘扬在异国上空,他去世之后,我决定带着他的这个愿望完成下去,他的愿望就是我的愿望,这就是我打职业的原因。”
金昔坚定地看着我。
我有些尴尬地看着她,竖起了大拇指,说道:“好…好吧,很了不起。”
感情这金昔原来是个兄控。
也难怪,家里从小没有父亲,这个哥哥分饰两角,她的为人处世和思想方式,基本上都是跟她哥学的。
“那张照片,是我哥唯一留给我的照片,丢了,我就只能在梦里才能见到他了。”金昔喃喃道。
我低下头,心里也有些难受,我诚恳地说道:“对不起…”
金昔摇摇头,笑着说道:“算啦…我哥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他要是知道我在这个世上为了他的一张照片而伤心,他一定会骂我的。”
金昔笑着笑着,眼睛里全是泪水。
我犹豫了片刻,对金昔说道:“你想见你哥吗?”
金昔擦了擦眼角,莞尔道:“你干嘛?你想送我下去见他吗?”
我气急道:“你说的什么话,“我低下头,支支吾吾地说道:“那个…其实…”
我伸出手,往口袋里摸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