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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牡丹番外(一)

出林杏子落金盘。齿软怕尝酸。可惜半残青紫,犹有小唇丹。

南陌上,落花闲。雨斑斑。不言不语,一段伤春,都在眉间。

世人都言牡丹娇艳无双,国色天香,前朝有一位诗人大家一首牡丹诗更是令“洛阳纸贵”,此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诗一出,牡丹更是身价百倍,一盆牡丹能让花匠平步青云,富贵荣华。富贵人家能为了一盆奇特的牡丹而一掷千金,只为它那独特的芬芳,后人有诗和道:“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竟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从此牡丹就真正地成为了“花中之王”。

平凡人家里,女子取名牡丹意味着家人对她的殷切期望,而我,也是牡丹,可我却一点也不以为荣,反以为耻辱。因为我的这个名字的来源就意味着我一生的耻辱。那是青楼花国里最出色的花魁才能拥有的名字。自我在青楼第一天挂牌起,这个名字就伴随了我的半生青春。

我今年二十有二了,在花国里已经说得上是残花败柳了,虽然我依然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可是楼里的妈妈早已经暗示我要是还没有人给我赎身,我就一定要下海接客了,从此“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强颜欢笑、迎来送往就是我的宿命,直到被榨干最后一滴心血,一卷破席子往乱葬岗里一扔。也许会有人发善心将我埋葬,也许被野狗吃掉也是我注定的命。

我无数次想脱离那样的命运,可是又有谁会真的在乎一个青楼而且还是一个犯官之后的教坊女子。是的,我是在教坊司注了名的妓女。我姓胡,名天璇,也曾经是个江南官家的千金小姐,十岁之前父亲是一方的巡抚,家里也是楼台庭院众多,出入是无数的仆人伺候,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家里的银钱是数都数不清。我是家中唯一的嫡女,有疼爱自己的父母、兄长,日子是无忧无虑。我以为我会这样平平安安的长大,然后再嫁一位如意郎君,过着富贵优雅的一生。

直到十岁那年,我的命运彻底的改变了,一夜之间我的家人都被朝廷打入大牢,很快裁决地圣旨也颁下了,男丁年满十五一律处斩,十五岁以下流放边疆;女子统统进入教坊司为妓。我的父亲、两位兄长顷刻间全部人头落地,未满十五岁的庶弟也在流放中死亡。我的母亲为保清白触柱而亡,往日花枝招展的姨娘、姐妹们也操起了皮肉生意。没有一个人为我家的悲惨遭遇觉得叹息,因为一切都是罪有应得。

曾经我无数次地听见家里的下人背后窃窃私语,今儿个老爷又收了多少银子,明儿个又要跟哪个商家巨贾用饭,或者是又在哪个青楼里看中一位女子,要纳入府中为姨娘。幼小的我也曾天真地问过母亲,为什么咱们家每天都有那么多的客人上门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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