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怕林媛不相信,兰花巴拉巴拉说了好多。
“那,做工的人里面,可有品行不端的?或者爱挑事的?”豆腐的质量林媛不担心,每日里光是看福满楼的销量就知道,她的豆腐坊里出来的东西,绝对没有坏的。所以,她更关心的还是做工的人如何。
兰花倒是没有想到这么多,歪着头想了想:“没有吧,没听说有人偷东西或者耍滑的,而且大家在一起做工关系都挺好的,也没人吵架啥的。比咱们村里的人,可都好相处多了。”
兰花是个脑筋大条的女人,林媛一听她这话就知道自己问错人了。
揉了揉眉心,看来还是得自己亲自去一趟啊。
“嗯,没有就好。我这些天忙活着稻花香的事,还有家里温锅的事,没时间去豆腐坊看看。改天等我有空了,就过去瞅一眼。”林媛把猪肉和馒头递给她,还不忘在她耳边轻声提醒了一句:“以后不该说的话别说,这么大的闺女了,让人家听到了是会说闲话的,以后还怎么嫁人?”
兰花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其实她早就后悔说那种话了。虽然她自己不怕嫁不出去,但是她哥可还没有媳妇儿呢啊,若是让别人知道她哥有她这么个口无遮拦的妹子,只怕真的没人愿意嫁过来了。
跟林媛再三保证自己以后绝对不瞎说不瞎听后,兰花才拎着东西回家去了。
回到厨房时,大嗓门子正拿着笤帚在扫地呢。
“七姐,快别扫了,给我吧。”林媛赶紧跟她抢笤帚,今儿大嗓门子已经帮了她好多忙了,哪里还好意思让她再给扫地呢?
大嗓门子扫了一半了,再说了自己也不累,就没把笤帚给她:“哎呀,不就是扫个地吗,又累不着。你该干啥干啥,别管我啊。”
这让林媛更不好意思了,赶紧抢了笤帚过来,说道:“七姐,我把你留下来可不是让扫地的,我还有正事要跟你说呢。走,咱们去北屋说去。”
生怕大嗓门子不跟她走,林媛又是托又是拽地把她给拉到了北屋里。
林家信和刘氏热闹了这一天也累了,正在房间里休息。林薇和小林霜小大人儿似的,一人拿着一个笤帚正在扫地呢。
大嗓门子没有闺女,对小林霜和林薇稀罕地紧,忍不住夸了两句。
林薇脸蛋儿一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倒是小林霜,被夸了以后扫的更卖力了,把林媛和大嗓门子逗得直乐。
两人进了里屋,林媛才把想请大嗓门子去稻花香帮忙的事说了。
大嗓门子没想到她留下自己是因为这个事,当即就有些愣了。说实话,她对于镇上是有排斥的,不为别的,就因为她男人曾经也在镇上做买卖,后来,后来就跟别的女人跑了。
这件事,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过不去的坎儿,所以打心眼儿里,她是不想去那个伤心地的。哪怕,她的大儿子就在镇上做工,但是自从自家男人跟那个小娼妇跑了以后,她已经有两三年没有去过镇上了。
林媛见她又是皱眉,又是伤感,小心翼翼问道:“七姐,你,是不是有什么难事?”
大嗓门子的事,林媛以前确实听说过一些,但是她没有想到这件事会让她连镇上都不想去。毕竟林媛还是个没被男人伤害过的小姑娘,对于大嗓门子的心情,难以理解。
“媛儿,不是姐不想帮你,只是,姐,实在是,不想去镇上。”大嗓门子有些苦恼地叹了口气。
林媛垂眸,还是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七姐,你的心情,我能明白。可是,我觉得,那个男人不要你是他的损失,你有自己的儿子,也有能力,难道真的要一辈子留在农村里种地?再说了,我听说你大儿子就在金记醋坊里做工,一个月都不会来一次。你要是也去了镇上,不就能更多地见到儿子了?”
说到儿子,大嗓门子的眼皮动了动,显然林媛的话说到她的心里去了。
见她有些松动,林媛抓住她粗糙的双手,接着劝道:“你再想想,那个男人不懂得珍惜你,你自己就不珍惜自己了?男人越是瞧不起咱们,咱们就越得自己给自己长脸!七姐,你相信我,女人这辈子不是只有男人和孩子,还可以有自己喜欢做的事。”
自己,喜欢做的事?
大嗓门子看着林媛,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动容,她喃喃地反复说着这句话,感觉心里前所未有的敞亮。
那个男人走了三年了,她不是没有恨过。只是,现在再提起来,心里竟然异常地平静,好像那个人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回想起这三年来的生活,她苦过,难过,但是就是没有哭过。
为什么?因为她不想让那个男人知道自己的懦弱。
所以,她要坚强!甚至就像林媛所说的那样,她要做出一番自己的事来,让自己变好,让那个男人后悔!
她早就听说了,那个男人在邻镇又做生意了,只是生意一直不咋好。若是有机会,等她混出个模样来,她一定要去邻镇显摆一番,让那个男人好好瞧瞧,他曾经看不上的自己,过得多好。
想通了这些,大嗓门子当即就痛快地答应了林媛去镇上帮她看店。
林媛当然高兴地不行,这大嗓门子的能力她是知道的,干活利索,又有主意,绝对能把稻花香给她看好。
有了她帮忙,林媛就可以放心地着手经营福满楼了,一想到自己终于可以重操旧业,在酒楼里做事,林媛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浑身是劲儿。
大嗓门子家里平日里就她一个人住,两个儿子一个在镇上做工,一个跟着表舅盖房子,都不怎么回来。所以林媛给她拿了个糕点盒和这几天可以吃的东西。
因为家里剩下的猪肉有些多,林媛打算把它们做成腊肉,虽然天气还不是太冷,不过现在晾晒的话,还算合适。
说做就做,送走了大嗓门子后,林媛就把家里剩下的肉切成了长条,准备做成腊肉。
她做的不是那种用烟熏的腊肉,而是最简单的但是味道也超级好吃。其实就是把肉腌制好了以后,放到阴凉处风干。
做腊肉最好用平底的大个盒子,林媛就选了家里的大盆来做。先把一条一条的肉码好放到盆里,然后把酱油、盐、花椒大料、一点点白酒和冰糖拌匀后倒进五花肉里,盖上盖子摇晃均匀。让所有的肉都能被料汁裹上。
就这样,放在盆里先腌上三四天,到时候再拿出来,放到阴凉的地方阴干就行了。
等腊肉做好了,油光亮的,特别好看。尤其是肥肉的部分,会变得非常透明,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做好的腊肉蒸熟后,可以直接切片吃,也可以跟米饭一起蒸煮做成腊肉饭,还可以炒各种菜式。总之,腊肉这个东西,好看,好吃,还耐放。
把腌制腊肉的盆放到阴凉的地方后,林媛就回到了北屋里。现在她们算是真正的从旧房子搬进了新房子里了,看着屋里无不散着新鲜的感觉,林媛心里一阵满足。
看了一眼一家人曾经住过好几年的旧房子,林媛心里竟然有些舍不得,那三间旧房子也该动手拆除了,拆了以后赶紧盖成厢房。
她盘算了一下,以孙头儿他们的速度,盖厢房会相对快一些,最多半个月就行了。正好,刘氏还有二十多天就会生孩子了,等范氏来伺候月子的时候,正好厢房就已经建好,可以住了。
跟孙头儿约好了第二天就来拆房子盖房子,林媛这才想起来,之前她在马家庄买红砖的时候,马家庄的庄主还亲自来给她送的呢。
现在想想那个笑容真诚、和蔼可亲的中年汉子,应该就是马俊英和马晓楠的爹了。难怪马俊英温文尔雅,马晓楠娇憨可爱,有这么个可亲的爹,想变得阴险狡诈都难啊。
一想起马俊英,林媛不由自主地弯了弯唇角,若是她也能有个这么好的哥哥宠着自己惯着自己,那才是真好呢。
正想着,突然额头上一个爆栗,林媛捂着头苦着脸看向了罪魁祸:“夏征,很痛的,你知不知道?”
夏征却是眯眯眼睛,凑过了脸来,眼睛跟她的眼睛距离只有短短的三公分,只怕两人只要有一个一不小心晃晃身子,就要鼻尖碰鼻尖了。
“哼,你还知道痛啊?刚才想得那么入神,在想谁?还笑得那么暧昧!”
听到夏征明显不高兴的话,林媛这才有些脸红地瞪了他一眼,不就是羡慕了一下马晓楠有个好哥哥吗,她又没有想马俊英,至于这么大醋劲儿?
不过……
林媛挑眉,一个坏主意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