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医留给子玉勋的一些信息,此刻的子玉勋则开始在自己的大脑中对案件的发生进行了一番简单的演绎,当一个人对教导主任内心中的愤怒达到一定程度时,对方才会选择绑架的方式来杀人。
因为绑架之后杀人凶手才能够静静的观察着面前的受害者,若是在一个犄角旮旯直接将对方给杀害就能了事的话,显然杀人凶手是绝对不会做出这么诡异的一番行为的,因为这会暴露自己的目标。
一般的杀人凶手都会选择比较干脆利落且不会暴露自己目标亦或者是身份的方法,而眼下,对方选择绑架显然是无法满足于一刀毙命的那种感觉,他需要借助更长时间的折磨才能宣泄自己的愤怒。
所以他才铤而走险的选择绑架来进行接下来他的计划,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的头颅和颈部都未曾出现撞击亦或者是打击伤痕,也就证明对方在被绑架前应该没有被人击打后导致昏厥的现象。
除此之外想要绑架一个人可以直接用麻袋装,可若是如此的话,在没有遏制住对方说话能力的时候,很容易会暴露自己的目标,到时候绑架可就会变得满目疮痍,这种方式显然是不被人所接受的。
而剩下的方法就是用药了,如果之前在死者嘴边发现的白色粉末真的是一种能够让人产生昏迷的药物的话,那么这个推论就能成立了,若不是的话,那么还需要进一步思考绑架的方法究竟是什么。
不过在子玉勋看来,什么药物啊,暴力冲击之类的都不太靠谱,最靠谱的还要数喝酒,借助酒精内的麻醉作用来是一个人放弃反抗的能力,而凶手完全可以在对方喝醉后暂时充当称为对方的朋友。
如此一来,就算是凶手把死者稀里糊涂的装上什么汽车也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而子玉勋的这个推论也在最终得到了印证,经过法医的鉴定后,发现那些白色粉末是一种咀嚼使用的糖果。
在这糖果的成分中并没有发现能够让死者产生昏迷的药物残留,除此之外,死者血液内的确存在有酒精,这也就逐渐印证了子玉勋的推测,而在此之后,他们则能够依靠喝酒这条线开始进行调查。
不过在那之前他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死者究竟是一个人喝酒还是两个人一起喝酒,如果是两个人一起喝酒的话,那么另外一个人百分之五十就有可能是作案人,若是一个人喝酒,那就不好说了。
经过警方在学校的一番调查后,警方可以了解到,教导主任平日里其实并不怎么喝酒,除了要和别的人谈一些合作的时候才会陪着对方出去和上点酒,除此之外,教导主任其实人缘并不怎么好。
对方经常会利用自己教导主任的身份来呵斥学校的学生,虽然对方说的问题并没有错,但就是这个说话的口气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没有谁愿意听着一个中年人站在门口对自己高谈阔论的瞎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