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城堡多依山傍水,这时候的城堡更多的时候被当做军事要塞,所以地势险恶、易守难攻就格外重要,威廉男爵的城堡就是这样临山而建,和后世电视电影中金碧辉煌的城堡不同,这时水泥烧制技术还没有发明,城堡大多用石块构筑(这也是依山而建的必要性之一),阴暗潮湿是常态,角落的青苔也不稀奇,如果你遇到点昆虫——这可是对蛋白质的有益补充!
常宁带着夸克史密斯来到一楼大厅,威廉男爵和他的夫人温莎站在大厅中央,温莎夫人三十多岁,长的极为美丽,或者说用美丽来形容她根本无法描述她的美,她身材高挑,如果你是第一次见到她,很难相信她竟然有三十岁,她的皮肤光滑而富有弹性……常宁用手指敲敲脑袋,将唐宁本人的记忆驱散,继续观察,威廉最信任的骑士弗雷戈也在,他将主持今天的骑士册封仪式,现在他正和男爵小声的商量什么,希尔约因威也在,他牵着大红马第一个注意到唐宁布伦纳进入大厅,但他只看了一眼就继续帮大红马梳理鬓毛起来,就像和唐宁布伦纳不认识一样,其他人……只剩下城堡的仆人了,小布伦纳貌似也没有什么朋友。额,还有拉姆大妈。
管家布朗提醒男爵仪式可以开始了,男爵厌恶的看了一眼唐宁,这个侍从一直表现的乖巧听话,而且嘴巴很严,他有些隐疾,但这些东西从没有传出去过,他本来是很欣赏的,所以他才能做自己的起居侍从,但当他有收回采邑的念头后,他的表现就差极了,一直不心甘情愿的献上老布伦纳的采邑,直到今天早上还在试图征服大红马,噢,真是个固执的家伙,这种态度让他不爽:你父亲的采邑本来就是我赏赐的,现在我想收回来就这么难以接受吗?
“侍从唐宁布伦纳。”
“在。”
“走上前来。”弗雷戈严肃的道。
常宁整了一下佩剑,握紧盾牌,昂首挺胸的大步向前走去,直到距离男爵三步距离时停下。
温莎夫人的美目从他身上扫过,流露出别样的光彩,一身戎装的唐宁布伦纳看起来英气勃发,又精神又干练。
啊哈,这具肉身的底子不错,活脱脱的小白脸一个,你看到男爵夫人的目光了吗?如果你今天晚上去找她,我认为机会很大啊。尼古拉斯巫师忍不住叫道。
闭嘴,我对成为男宠没有兴趣。常宁心道。
难道你不知道这个卑鄙的男爵正在图谋你的财产?这可是你报仇的好机会啊,何况这位男爵夫人是如此的美貌,连无所不知的伟大的我都不由称赞,我简直不敢相信在这样贫瘠的土地上会长出这样出色的美人儿,我敢说,如果你把她偷出来送给国王,你也能换到男爵的封地。
我复仇的方式是拿回父亲的采邑,挫败他的阴谋!
好吧,你还真把自己当成小布伦纳了,无知的入侵者。尼古拉斯巫师见无法说服常宁,无奈的道。
“你希望成为一名骑士吗?”弗雷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