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青年眼睛瞪得老大。
很明显,这抢匪之前并不认识这个古语,现在是第一次接触,可他怎么只用了三声的时间,就彻底掌握了这个发音?!
要知道,青年自己到现在这个“眼”的发音都还没这么正宗呢,舌头总是打架,绕不过来,而且这还是青年已经在这个古语上花了半年功夫的结果!
半年的苦功,竟然比不上这人三声的功夫?
青年忍不住都要开始怀疑人生了。
而诺曼又发了第四声。
“眼。”
青年的瞳孔猛地睁大了。
诺曼的这一声,已经不是和富兰克林先生不相上下的水准了,而是更为纯正醇厚,光是听,就让人感觉很舒服,没有半点别扭的感觉。
给人这种感觉的古语发音,青年这辈子倒是听过一次——那是在巴内斯大公莱克公爵三女儿的18岁成人晚宴上,他曾有幸参加,在人群的边缘他听到过这样的发音。
可当时发出这种古语发音的,可是卡德纳斯总教区的都主教马伦主教啊!而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穿着滑稽宛若小丑的野蛮抢匪……
青年已经神志模糊了。
诺曼却不知道这四人中的带头大哥想了这么多,他只是抓紧时间辨认着自己不认识的古语,然后让这几个家伙给他解答。其中还遇到过他们几个意见不一的情况,一个说这古语是那个意思,一个又说这古语是这个意思,一个说这古语是这种发音,一个又说这古语是那种发音,最后还是诺曼结合自己从身体里所听到看到的情况,逐一帮他们统一了意见。
就这样一边问他们,一边结合自己脑海里所听到看到的反馈来学习,诺曼一本一本地学习了下去……
这几个家伙论对于古语的学习热情和勤奋显然没有佩姬高,但是富兰克林明显比本森学识要渊博,这几个家伙课本上记录着的古语可不止佩姬当初展示给他看的那48个。从这几个小子身上,诺曼又新学到了好些个新的古语,再一次地拓宽了自己的古语知识面。
而且诺曼发现,富兰克林先生的这几位学生的课本上截止到空白部分的前面几页,甚至出现了词汇的内容。
嗯,一个古语写在前面,然后后面是两个半月的符号圈起来的空格,看模样,可能是想让人把正确的古语填写在里面,组成一个正确的词汇。
佩姬不是说过,词汇对她来说还太难了吗?可别人家富兰克林的学生们都已经开始学习了呢。有这样的教学水平差距在那里,也就难怪佩姬考了好几年都没能考进去卡德纳斯教会学校了。
这也让诺曼对于自己通过卡德纳斯教会学校的入学考试的信心又增强了一点。
他之前听到佩姬考了好几年都没能考进去,还有些担心那入学考试的难度会不会太大了,现在一看,佩姬之所以考不过完全就只是自身的原因而已。
而看着学着,诺曼突然眉头一皱,指着上面的一个词汇填空说道:“这里写错了。”
富兰克林的这四位学生除了最小的那位满脸好奇地看着这位抢匪先生,其他的三位都是一脸木然。
他们已经被这位神奇抢匪先生吃饭一样的古语学习速度给震惊到麻木了,怕是很难再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们惊讶了。
但是他们显然忘记了诺曼刚才是怎么一次次地震惊到他们的了。
“‘拳汗’是什么东西?这里显然应该是一个‘頭’,‘拳頭’才对。”
诺曼指着那个不知道是谁写在空格里的古语说道。
青年两眼一翻白,神志模糊地差点晕了过去。
他还清楚地记得,“頭”这个古语还是自己刚刚才教给面前这个抢匪的,结果一转眼的功夫,这个抢匪不但记住了这个古语、掌握了超标准的发音和意思,甚至还能用这个古语来做组词这种超高难度的古语练习了?
他大概是在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