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陈台长早早的把电话打到吴名士家里,告诉了他两个好消息。
第一个自然就是台长同意共享版权,包括其中的附加条件,比如电视台没有线下售卖发行的权利。
当然,这个规定对电视台而言约束力不大,一旦,电视台知道碟片发行有那么大的利润,绝对会不管这一个条约的,以当时国内的环境,吴名士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
但好在小县城消息有些闭塞,现在更是没有互联网,即使有人发现这个节目的碟片,也不会意识到其中的利润,传到电视台里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还有陈台长在那里转移视线,估计等电视台正台长张太山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吴名士早已赚的盆满钵满了。
当然,电视台本来自身也是赚了不少的,这几天的广告费都比上半年的广告费都要多。
除了同意共享版权外,台长还同意再拨一些钱,所以第二期节目的预算还会提高一些,而且台长还说了,如果第二期表现和第一期一样好的话,那就满足吴名士的要求,进一批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人才。
之所以同意这些,当然不是台长突然善心大发了,而是昨天晚上,陈台长提了两瓶好酒上台长家里喝了半夜,才终于缠的台长肯再出点钱把节目做得更好一点,当然后面的话暂时听听就好了,想要台长真的花大钱进专业的人才和设备,暂时还是不要想的。
确定这些情况之后,当天下午,吴名士就拉着母亲去了电视台,签下共享节目版权的合同,毕竟吴名士年龄不够,只能放到母亲身上。
签订合约之后,吴名士就继续第二期的工作了,因为有过一次经验,所以这次的拍摄比较顺利,后期的剪辑也快了一些,效果也算比较让人满意,所以半个月就做出了第二期节目。
和上期相同,这一期同样是一播出就受到极大的关注,每天晚上的节目也换成了第二期节目,连续播放了几天仍旧热度不减。
这一次第二期的播放,也给电视台的广告投放带来了新一轮的高潮,而且比之前还要更加火热。
毕竟第二期节目的播出证明了电视台的实力,证明了上一次节目并不是偶然,以后必然还会有同样的节目出现的。
收广告费收的手软,张太山正台长更是兴奋,但当陈副台长找他要钱找专业团队和器材的时候,张台长立刻发挥出了高超的太极功夫,左三圈右三圈打的陈副台长找不着北。
眼见专业的团队弄不出来,吴名士又想了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