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衣怒马,肆意张扬。
羡慕过后,逸臣失落的垂下眼眸,看着自己细白的手腕,遗憾自己不能打马,跟随在女公子的身边。虽然他已经被先生,从泥潭里拉了出来,但是却怎样,都改变不了自己身上的痕迹。
像他这样的存在,自小就是特意培养出来,所用所食无一不是最精细的东西。养到了好几岁,他的肌肤比婴孩还要细嫩。而且直到现在,他穿粗布而制的衣物,还会被磨的红肿刺痛。
遇到先生时,他已经七八岁的年纪,但是却连路都走不稳。更是没有吃过任何粗粮,只以各种奶制品为口粮。
身为男孩,他明明比女公子年长三岁有余,自己却只比她高一点点,看起来像是同龄的孩子。替先生打理书册时,常常几本书籍就让他拿不动,让先生不住的摇头叹气。
他活着,真的有用吗?待在女公子的身边,他能为她做什么吗?
突然腿边一动,逸臣头一低,就看到黑团子窝在他腿边扒拉他的衣摆,做出撕咬状。
他很敏锐吗?
先生似乎也说过这样的话,那么他的这份敏锐,能不能帮上女公子的忙呢?
逸臣的手轻轻攥成了拳头,同时心中有也了一个决定。
赛马引起的动静,队伍前的越秉言,自然是知道了。问清后哈哈一笑,一点也有生气,觉得女儿在路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好。
反而道:“让人看着,谁若是得了头名,那本王也赏他!”
这次出行,还擅射的秦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