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宿主记忆与本世界情况,此时间段的强者质量比起神代时期相差甚远,包括四骑士在内,宿主最多能度过一半成长期,敌方强者的质量影响了宿主成长的幅度。】
果然算盘也不好打,不过他也是挺惊讶他这个血统的成长极限的,神代时期的顶级强者葛温四骑士竟然还不足以使鬼族血统升到成熟期,在他的记忆里可没有这么牛的鬼族血统,等到成长期他岂不是要手握日月摘星辰了?
就在路瑟对遥远的未来有着无限遐想的时候,被他关闭的要塞大门被人打开,思考人生的奥斯卡终于反应过来了。
奥斯卡推开大门后并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激战,也没有看到路瑟被不死队吊打,只看到了满地的尸体与尸体中央的路瑟。
“呦奥斯卡,你来的有点慢啊。”被从遐想中惊醒的路瑟并没有恼怒,反而十分淡定地调侃一下奥斯卡的速度。
“你竟然一个人就屠杀了整个不死队,到底是你太强还是不死队太水?”奥斯卡的语气中充满了惊惧,一人屠杀毁灭国家的不死队,这未免也太恐怖了吧?
“想什么呢,这些人都是自相残杀而死的,我杀的只有他们的队长而已。”路瑟满头黑线地看着乱脑补的奥斯卡,把从队长心脏当中掏出的薪王柴薪扔给他,道:“这是你要的薪王柴薪,至于我刚才说的话你想的怎么样了?”
奥斯卡手忙脚乱的接下薪王柴薪,将这玩意小心翼翼地放到他那无限大的异次元小包包里,回答路瑟的问题,“我仔细想了想,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所以我决定不传火了,跟着你混。”
“蛤?你不去满世界旅行满足你的收集癖,干嘛跟着我混,跟我混可是没有任何前途的,而且我一天到晚找人打架,你就不怕被人打死?”路瑟惊诧不已,这家伙的脑回路是什么构造,为毛会莫名其妙想跟他混,他可不是王八之气侧漏各路小弟拜服的龙傲天。
“因为跟你混有前途,我的实力虽然还行,但比起你还差很多,至少我要打不死队的队长最起码也是重伤,跟你混的话我可以去到更危险的地方收集更好的铠甲武器。”奥斯卡煞有其事地道,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少年,你的思想很危险啊,跟我混真的没前途的……”这家伙到底是怎么看出来跟他混有前途的?莫非他真的是隐藏的龙傲天,以他的成长速度来看好像真的是龙傲天耶……
【招募人员奥斯卡,作为第一个主动加入军团的成员,宿主可在英灵转化完毕后前往帝国首府影子城进行备案,并领取帝国制式服装与相应的补给。】
卧槽!系统你个不要脸的玩意竟然未经我同意收人!说好的以宿主利益为最好准则呢?完全就是你的一面之词对不对?!
PS:上一章关于上级骑士套装有点问题,昨天去把一代从一周目通到二周目白龙,发现上级骑士上身实际上也是锁甲,只是手部的板甲让我搞错了,不过将错就错,我也懒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