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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借尸还魂

进入轮回并不可怕,因为一旦入了轮回,林夕就将忘记一切。

但是重生不同,林夕还会记得一切。

他的妻子、朋友、同学,

即便他不能以原来的身份接近这些人,他也可以远远的关注,

尤其是他的妻子,那是他最放不下的人,

复活,也许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复活我,有什么限制么?”

林夕问出自己最担心的问题,如果不让他接触以前的亲人、朋友,那复活对于他没有任何意义。

“没有什么限制,你开心就好!”秦广王微笑着说道。

“没有限制,那我要是说出我的身份也行?”

“可以啊,如果有人信的话,自然就可以了!”

林夕微微有些激动,能够再次复活,没有任何限制,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选择。

他咽了一口吐沫,说道:“好,我选择复活!”

秦广王点点头,说道:“小白,你带着林夕去复活吧。”

他的手在生死簿上一抹,一道金色的光芒从生死簿上飞了下来,没入到小白的眉间。

让林夕复活的那人资料,随着这道金色的光芒进入到小白的脑海里。

“赶快带他走吧,那人时间不多了。”秦广王催促道。

“为什么是我?”小白不满的说道。

“自己惹得祸,自己摆平!”

小白也没有选择,抓错人这种天大的麻烦,那是非常影响鬼途的。

会严重影响他走上鬼生巅峰、迎娶白富美的道路。

秦广王要不是他的表哥,也不会用这种方法帮他摆平!

要是其他的人犯了这种错误,轻则丢官去职,重则打入轮回。

小白一点事情都没有,那是背景强大啊。

“走吧!”

小白拉着林夕的胳膊,轻轻一跳。

林夕的眼前一黑,再次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只不过这一次的感觉和上一次完全相反,

他感到自己在不停的往上飞,越往上飞,他就越难受。

地府的阴气是鬼魂最为喜欢的东西,所以越接近地府,他越舒服。

阳间阳气太重,像林夕这种刚刚死的鬼魂,

走在阳光下,不要十秒钟,就会烟消云消。

林夕眼前一亮,再次回到了地面,

又是那个熟悉的世界,熟悉的车辆和熟悉的建筑。

可这时是正午,阳光正盛之时,要是一天之内阳气最充足的时候,

林夕哪怕没有站在阳光下,也感到头重脚轻,胸口直犯恶心。

他扶着墙壁,站在那里,在那里干呕了好一会,也没有吐出什么。

“别吐了,你一个鬼,有什么好吐的。”

小白拉着林夕的胳膊,指着一个坐在地上的人,说道,“快去,到那个人身体里。”

林夕抬头一看,小白指的那人在一间酒吧里。

隔着酒吧的玻璃,能够看到那人穿着西服衬衫坐在地上,却看不清长什么样。

林夕只想快点脱离这种难受的感觉,直接穿过了玻璃,朝那人走去。

他蹲下一看,发现这个人他竟然认识,还是老熟人。

这个人叫做朱牧,是一个富二代,但是有小偷小摸的习惯。

朱牧偷东西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寻找刺激。

很多寻求刺激的富二代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

林夕之所以对朱牧印象深刻,那是因为他有一次抓了朱牧,结果来了十几个女的保释这小子。

那十几个女的,各个都是大美女,这还不算什么。

她们还没有将朱牧保释出去,就差点在警察局里打起来,

原因是为了争谁才是朱牧的女朋友。

一个有钱的富二代,风流成性,还有着案底。

林夕是一个有洁癖的人,是精神洁癖,

他是刑警队长,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对自己的要求更高,

从警这么多年,连一根烟都没有收过。

让他成为像朱牧这样的人,那是无比痛苦的。

他苦着脸说道:“小白,能换一个人么?”

小白在林夕的头上打了一下,怒道:

“你以为你是谁啊,还挑三减四,要喊我白爷,不然我直接弄死你,省的麻烦。”

小白是林夕得罪不起的,光是会法术就不是他敢得罪的,

更不要说小白还是鬼差,有个表哥是阎王。

朱牧就朱牧吧,大不了以后自己不风流就行了。

“我该怎么做?”林夕问道。

“你怎么这么麻烦,进去啊!”

小白在林夕背后一推,林夕就一头栽倒了朱牧的身体里,陷入沉睡之中。

小白看着睡着的林夕,自言自语道:

“不行,不能这么简单就放过他,万一他以后给我惹麻烦怎么办,留个东西监视他一下。”

他左手捏着法诀,掌心出现一个奇怪的金色符号,朝林夕的眉心按去。

他的手刚刚碰到林夕的眉心,林夕的眉心突然爆发出一道黑气,一下子将他的手掌推开。

林夕的身体也冒着淡淡的黑气,头发在快速的生长,瞬间长到了腰间。

他的耳朵也变得尖了,只不过被长发遮住,不容易发现。

他的双手被一团黑气缠绕,也发生了变化,

原本白皙的手也没变的黑了,散发着金属的光泽,

手上的指甲也开始疯狂的长了起来,转眼间长了十多厘米,

指甲变得尖锐,通体黑色,犹如玉一般通透。

小白犹如遭了雷击一般,迅速的后退,喝道:“我就说怎么找不到你呢,原来你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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