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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骑士王之荣耀

她也喜欢张小娴的小说,喜欢笔下那理智到残酷的感情。

她同样也不反感琼瑶,即便明知道琼瑶笔下的爱情男女总是失真,但是她也愿意去幻想那一份完美的案情。

她看诛仙,只是意外。

几天前,她从同学的口中得知了诛仙这本名字,本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作者的名字让她稍稍上心。

黎振轩,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

同学都在讨论这个黎振轩是不是他们班上的那个。

有些人觉得不可能,但是却也有一些人信誓旦旦的认为两者是同一个人。

因为这件事,在书店买参考书的时候,当梅若菊在书架上看到新上架的诛仙,便忍不住买了一本。

她对黎振轩并没有太深刻的映象,虽然两人是同班同学,却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在母亲的严格要求之下,她的目标从来都是一本,是最好的大学。

而黎振轩……

他们并非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更何况这个男生从前总是很沉默,沉默的仿佛和周围的喧嚣格格不入,即便是同班三年,他们之间也甚少交集。

她忍不住想要看看,这个自己同班三年却从未曾有过交集的男孩子写的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

将纸巾放在地上铺好,梅若菊背靠着一株松树坐下,正要打开的刹那,悠扬的曲调在吉他的静谧的松林之中扩散开来。

一曲骑士王之荣耀在黎振轩的指下缓缓倾斜而出。

他听过许多歌,也唱过许多歌,学了吉他之后更弹奏过无数曲子,但是从来都没有一首曲子能像这一首一样让他饱满的投入自己的感情,即便这首曲子,并不适合用吉他来弹奏,无法反映出曲子中的无悔和绝望。

孤独的巡礼,骑士王的荣耀,或许这并非是最美的曲子,也并非是最好的曲子,但却是黎振轩的最爱。

这是偏爱,因为承载着这曲子的角色,而毫无道理的偏爱。

这首曲子,上一世他就练习弹奏过了无数次,这次再弹,指间已经有些许生疏,心中却多出更多的感悟。

高高的剑丘,受骑士与臣民的敬仰,剑光潋滟,脊梁挺直,拔出圣剑的刹那,莫说是作为普通人,便是连作为人的资格也一起舍去了。

但是这值得后悔吗?

不值得!

纵然没有人理解自己,但是这不是退却和停下的理由。

“哈,我也真是矫情!”一曲结束,黎振轩沉默良久,紧闭着双眼,沉浸在哪自己无比熟悉的曲调之中,忽的往自己脸上拍了一下,嘴角噙着笑意,一只手举起,迎着从针叶之间洒下的碎斑。

“亚瑟王,今生奉你为王,鲜血为你封疆!”

“黎振轩?”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黎振轩稍稍一愣,仰起头来,一抹飞扬的裙摆荡起,白色的凉鞋下圆晕的脚趾头滴溜溜轻踏。看着来人,他有些意外,对方的目光也正好落在他手中的吉他上。

“梅若菊同学,巧了,你也在这里休息啊?”嘴角微微翘起,玩味的目光落在了对方手上的书上:“看小说可不是你这种好学生该做的事情。”

因为角度的问题,黎振轩并没有发现梅若菊手中的正是自己的小说诛仙。

“哼。”被对方窥见了自己的小秘密,尤其是对方还很有可能是自己手中小说的作者。梅若菊颇为恼怒的哼了一声,但是少年人的骄傲不容许她低头,扬起下巴道:“想不到你还会弹吉他,弹的挺好听的,是什么歌?”

“随便弹的,没有什么名堂。”黎振轩拍了拍身边的草皮道:“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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