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经过我们的人全力搜查,那条狗现已不知所踪,估计已不在G市,您看看下一步要不要扩外搜捕?”距离Y市外十公里处,一名穿着黑色西服、身材魁梧、样貌差不多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正向背对着他的一个人汇报事情。
“没事,让它跑。”
“那咱们的计划是不是。。。”
“不着急。”那人摆了摆手,弹了弹手上的雪茄,语气十分平缓。“计划继续进行,我倒挺好奇这条狗接下来会做出什么动作。”
“是少爷,那小的先去忙了,您好好休息。”中年男子鞠了一下弓,转身向门外走去。
“哼哼哼。。。”少爷掐灭了手中的雪茄,嘴角浮起一丝令人生畏的微笑。“故事真是越来有趣了。”
。。。
“啊嗤~”我重重打了个喷嚏,一道微风从我身旁吹过,我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
“我靠,不是把老大?看你这身材应该不至于洗个澡就着凉了呀?”
“去你的,你还好意思说?那湖里的水温你跳进去试试?狗日的差点没把我冻死。”
“哎老大,你这样骂自己真的好吗?”
“滚!”我一激动,两只前腿用力的往小黄脸上踢去,只听小黄“嗷呜”一声摔倒在地,两眼冒着金星。
“呜呜呜,老大,说好的打狗不打脸,你这样让我怎么跟小母狗谈恋爱啊~”
“是你自找的,这可怨不得我。”我冷哼了一下,头也不回的就向前走去。
说实话,有小黄这个逗比在我身边还挺有趣。我跟它说了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和来到这个城市的目的之后,它听完是一脸崇拜,我在它心目中的形象瞬间高大了起来。它说我是它见过最有传奇色彩的狗,如果是一个人的话绝对很有魅力。对了,关于重生这个事我可不敢跟它说,谁知道它听后会有何感想。
从跟它的聊天中得知Y市有一片人很多的交易区,那里有许多的商铺,如果何枫家里是做生意的话在那里找到他的几率会比较高。但是正因为人多,我们这两条流浪犬会非常的危险,捕狗队经常会去那里把抓到的货物找商人交易,如果咱两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走过去,不出几分钟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所以一路上咱们都是从小路开进,尽量选择隐蔽的巷子钻,碰到车就躲,遇到人就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