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把铁花大门上的小铁门打开,请程诩诩进去:“小妹妹进来吧,我去拿钱给你。”
程诩诩跨进大门,想了想,又把放在后篮里的糖炒栗子带上,万一被人偷了呢。
陈洁打开袋子,把衣服从里面拿了出来,边走边看,还称赞:“郑姐的手艺就是好,看这针脚,真是又细又均匀,还没有线头。我也是别人介绍我去找你妈妈做衣服的,这质量,果真没有让我失望,我一定再介绍给其它姐妹,让她们也去照顾你妈妈的生意。”
“谢谢陈阿姨。”程诩诩笑着说。
小说里,程诩诩的确把郑青芳的手艺写得很霸道。毕竟全家都靠她踩缝纫机生活,不厉害点怎么有回头客呢。
郑记裁缝铺在当地是相当有名的。
只是受年代的限制,陈洁手里衣服的样式,程诩诩真是难以恭维。
初中文化的郑青芳到底是差了点设计细胞。
程诩诩跟着陈洁进了客厅。
这个年代,白家已经是欧式风格的装饰,处处透着华丽,放在现代都不过时。
“小妹妹,你坐一下,我去拿钱。”陈洁指向沙发。
“好的。”程诩诩落坐。
陈洁去拿钱,有个和程诩诩岁数相当的女孩子给她倒来了一杯水。
应该是白家的小女佣小月。
程诩诩端着水杯,朝楼上望了望,也不知道那家伙在不在呢。
虽然小说里,他们是今天相遇。可是变成了真实世界后,小说情节已经变得有很多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