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易之之,女,刚活满25岁。
我的左手臂上,有一个深深的烟疤。每到夏天,我会毫不避讳地套上背心热裤满大街地晃。
我不介意别人叫我女流氓,女混混。
因为,我不是。
那个疤的名字叫做——炮灰。它自从22岁那年长在我的身体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有人说,敢对自己下狠手的女人,不能小觑。
我不知道一个烟疤算不算狠,反正因为这个疤,我哭了半个月。心和疤痕,一起痛彻入骨。
我最终也没有成为我想要成为的自己。唯一和22岁那年不同的,不过是我身边的男人,从一个变成很多个,而已。
有人叫我**,有人暗地里骂我狐狸精,有人觉得这女人有心计,还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傻x。
是,我是挺傻的。我在日均三千人流量的街头,拒绝了999朵玫瑰的浪漫求婚,和一个看起来的确人模狗样的男人。
仙女是一个很有趣的老太太,她有着足不出户却知天下事的特异功能。我前脚刚进门,烟雾缭绕的客厅里就飘来仙女的一嗓子:人不作不会作死,脑子进水的人,就长你这样。
我踢踏着高跟鞋,胡乱扔在了鞋柜的一角,光着脚丫爬上了另一张沙,从仙女的烟盒里抽出一支,仙女眼睛斜了下我,默契地扔过来打火机,然后悠悠地叹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