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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均衡国民收入

第二节 均衡国民收入

2018-04-15 作者: 张松灿

第二节 均衡国民收入

一、“总需求≡总供给、投资≡储蓄”的经济恒等式

总需求(AD)是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对产品与劳务(最终产品)的需求总量,在现实经济中,它是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需求和国外需求构成的。Www.Pinwenba.Com 吧这些需求最终都是以支出形式表现出来的,即总需求衡量国民经济活动中各种行为主体的总支出。所以,总需求可以用总支出表示。

总供给(AS)是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的物质产品和劳务的总和,是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总成果。总供给是由各种生产要素生产出来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的供给总和,而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供给的总和,又可以用它们相应得到的收入(工资、利息、地租、利润)的总和(总收入)来表示。因此,总供给也可以用总收入来表示。可以用公式表示总支出、总收入和总需求、总供给的关系。

由于总支出≡总收入≡GDP,且总支出≡总需求≡GDP,总收入≡总供给≡GDP,则有总供给≡总需求≡总收入即AD≡AS≡GDP

国民收入(Y)的构成从支出角度看,等于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和净出口(X-M)的总和,用公式表示为Y=C+I+G+(X-M)

从收入角度看,国民收入的构成等于居民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的总和,加上政府的净收入和本国居民对外国人的转移支付(或外国人从本国得到的收入)。总收入一部分成为消费和储蓄,另一部分经过缴税成为政府净收入(T)。因此国民收入的构成也可以表示为:Y=C+S+T+Kr,这里,Kr代表本国居民对外国人的转移支付。这样,国民收入构成的基本公式为C+I+G+X-M=Y=C+S+T+Kr公式两边消去C,则I=S+(T-G)+M-X+Kr即总投资=总储蓄

式中,S是私人储蓄;(T-G)代表政府储蓄;而(M-X+Kr)则可代表外国对本国的储蓄,这样我们就得到了投资和储蓄的恒等关系式。

二、国民收入流程(四部门模型)

国民经济的收入循环模型有两部门经济的收入循环模型、三部门经济的收入循环模型和四部门的收入循环模型。我们重点介绍四部门的收入循环模型。

四部门经济是指由厂商、居民户、政府和国外这四种经济单位组成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居民户向厂商提供各种生产要素,得到相应的收入,并用这些收入购买各种商品和劳务;厂商购买居民户提供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生产,并向居民户提供各种产品和劳务;政府的经济职能是通过税收与政府支出来实现的,政府通过税收与支出和居民户及厂商发生联系,厂商和居民户都按规定向政府纳税,构成政府的收入;政府用厂商和居民户的纳税收入通过预算进行支出,向厂商的支出是政府向企业的订货,向居民户的支出是政府对居民户的转移支付,如救济金、福利开支等;在这种经济中,国外的作用是:作为国外生产要素的供给者、向国内各部门提供产品与劳务,对国内来说,这就是进口;作为国外产品与劳务的需求者,向国内进行购买,对国内来说,这就是出口。

居民户向厂商购买各种产品与劳务形成消费,通过剩余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形成投资,而厂商向居民户支付生产要素报酬,向居民提供资金,从得到居民户的消费资金和金融机构的投资资金获得收入;政府通过从居民户和厂商那里的税收获得收入,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向厂商的购买形成政府支出。而政府向国外部门购买商品和劳务进口,即进口,同时从国外部门得到关税收入;厂商向国外部门出口商品和劳务,用得到的收入又向国外部门进口所需的商品和劳务。如果政府和厂商对国外的支出总和,与政府和厂商从国外得到的收入相等,达到既无外贸逆差,也无外贸顺差,则四部门经济就可以周而复始地循环。

三、国民收入的核算方法

国民收入的基本核算方法有三种:支出法、收入法和生产法。

(一)支出法

支出法又叫产品流量法或产品支出法。这种方法是从产品的使用出发把一定时期内购买各项最终产品的支出相加,计算出该时期生产出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即把购买各种最终产品所支出的货币加在一起,得出社会最终产品的货币价值总和。

如果用Q1,Q2,Q3,…,Q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的数量,用P1,P2,P3,…,P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的价格,则支出法可用下式表示:GDP=Q1P1+Q2P2+Q3P3+…+QnPn

用支出法计算时一般不直接以产量乘价格,而是将各种支出分类加总。用于购买最终产品的全部支出可分为个人消费支出、企业投资、政府采购和净出口。一定时期内,这四类支出的总和就构成了一个国家在这一时期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

如果用C表示个人消费支出,用I表示投资指出,用G表示政府购买支出,用(X-M)表示净出口,用支出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公式可以写成GDP=C+I+G+(X-M)

(二)收入法

收入法又称为成本法、生产要素法、要素收入法或要素支付法。它从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应与生产这些商品和劳务所使用的生产要素的报酬之和相等的角度,将经济系统内各生产要素取得的收入相加,计算出考察期内一个国家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在采用收入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工资

工资指税前工资,是因工作而取得的酬劳的总和,包括税前工资、薪水、各种补助或福利等项目,其中补助和福利主要是雇主依法支付雇员的社会保险金、养老金等。这是国内生产总值中数额最大的组成部分。

2.租金

在租金收入中,既包括个人出租房屋、土地而得到的租金收入及专利所有人的专利使用费收入,还包括使用自有房屋、土地等的估计租价。

3.净利息

净利息是个人及企业因进行储蓄在本期内发生的利息收入与因使用由他人提供的贷款而在本期发生的利息支出之间的差额,不包括在以前发生但在本期收入或支付的利息,也不包括政府公债利息等转移性支出。

4.非公司企业收入与公司税前利润

因为国家对公司与非公司企业在税收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所以必须对这两类企业的利润收入分别进行考察。非公司企业是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总称,其收入是企业所有人的个人收入;公司税前利润是公司经营所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即将向国家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将要分配给股东的股息、以企业存款形式留存的企业未分配利润、对存货及折旧要进行的调整。

以上四个项目分别是对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四类生产要素所支付的报酬,即生产要素收入的总和,它与一个国家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在金额上仍存在差别,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在商品与劳务的价格中,除包括生产要素报酬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费用。所以,若要准确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就要在要素收入的基础上再加上折旧和企业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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