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借尸重生就有煞气环绕的人在附近,只能算是比较幸运,她也不一定真要去做些什么。
但偏偏这个男人还又高又帅又好闻身材又好,每一样都戳在了她的审美点上。而且不光主动递钱给她,还眼神定定地看着她。
这谁能忍得住不亲一亲。
是他引诱她的。
所以她理直气壮。
“我当时不是说了吗,亲了你我就会对你负责的,”陆笙认真道,“我不会再对第二个人做这种事,也不会对第二个人说这种话。”
“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已经选中你了。而且,还有这枚硬币……”
说着,陆笙抬手去解开厉慕沉衬衫领口的纽扣,然后把他脖子上挂着的用黑绳穿起来的项链用手勾出来。
这枚项链上挂着的,就是第一次见面时陆笙从自己的破旧牛仔裤里翻出的一元硬币。
当时陆笙说这枚硬币是定金,剩下的下次见面再回报给他。
从那天开始,厉慕沉就把这枚硬币带在身上了。后来直接串成了项链,这么久以来一直挂在脖子上。
如果有其他人看到堂堂厉氏集团掌门人从不离身带着的项链,居然是一枚旧旧的一元硬币,一定会觉得很奇怪。
如果他们看到硬币背面的图案会觉得更奇怪,因为这枚硬币的背面不是普通硬币所刻的菊花,而是是蔷薇花。
此时此刻,硬币背面印刻的蔷薇在房间灯光的照耀下泛起光泽。
“你看,这枚硬币虽然花不出去,但是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哦。”
“就像你一样,”陆笙勾勾嘴角,“所以,这其实算是定情信物。”
定情信物……吗。
厉慕沉突然庆幸。
还好从第一次见面,他就对她留下的每一点痕迹都无比上心,她留下的每一样东西他都完好保存。
“我继续说吧,”
见厉慕沉被自己哄好了,陆笙继续说起正事,“但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借人类的尸体重生为人。”
陆笙的语气认真起来,“我第一次重生为人,是十年前在英国。那时我成为的人类……叫白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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