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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要不要弄死这只爬虫

陈道刚刚进入别墅,一个黑影忽然从不远处的草坪上冲了过来,伴随而来的是一声怒吼:“汪!”

这黑影来速凶猛,它刚在陈道的眼帘里印出成像,眨眼间便冲到陈道跟前,并且对着陈道的右腿张开满嘴的獠牙!

近乎是条件反射,陈道的左脚错开一步,右脚迅速跟上,身体如同虚幻一般化闪过几道残影,当陈道反应过来时,人已经晃到距离黑影好几米的位置。

那黑影一下子扑空,当即转头,准备再次对着陈道扑来,而这时候,陈道肩上的毛球猛然睁开双眼。

就在毛球睁开双眼那一瞬间,陈道忽然身体一窒,心脏猛得剧烈跳动起来,而这种感觉一纵即逝,他再看向那黑影的时候,却发现黑影已经趴在地上,身体瑟瑟发抖着。

直到这个时候,陈道才发现这黑影竟然是子书绫月养的狗。

陈道没有想到这家伙到了晚上竟然这么凶,而且第一时间就朝着自己扑咬过来,如果不是他学了凌波微步,恐怕现在小腿都有可能被这恶犬咬断!

想到这里,陈道眉头一拧,双目之中透露出凶狠之光来。

夜里忠犬看家护院是一回事,不分青红皂白袭击主人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虽然陈道是借尸还魂,但无论怎么说他都是这个家的主人,一只狗竟然敢在他面前如此凶狠,已经触碰到了陈道愤怒的底线。

二话不说,陈道阔步上前,对着那趴在地上的狗准备踹去一脚,结果这脚刚要抬起来,就听身后传来一声娇叱:“你干什么!?”

听到子书绫月的声音,陈道收了脚,转身过去。

此时,子书绫月刚好站在门口,横眉竖眼地看着陈道,那精致而美丽的脸蛋上所呈现出来的除了愤怒之外,浓重的厌恶。

陈道自然不吃子书绫月这一套,而是反问子书绫月:“你问我干什么,我倒是很想知道你究竟是怎么养狗的。小太爷我刚一进家门就遭到这疯狗的扑咬,如果不是我速度够快,恐怕脚都会被它咬断!”

所谓傲慢与偏见,傲慢乃是子书绫月自身固有的骄傲与情绪,在她看来,她所拥有的事物都是高于寻常的,正如她所养的这只狗,它的存在升职已经凌驾于陈道之上;而偏见就不用多说了,子书绫月对陈道的偏见还少么?

不待子书绫月说话,陈道忽然发现子书绫月身后房内走出来一个人,一个男人,西装笔挺、英俊潇洒,他阔步走到子书绫月身边,目光炯炯地盯着陈道,用一种低沉的声线道:“不可能,Jonny血统纯正,它甚至不会无缘无故咬陌生人,更何况是它所熟悉的人。”

来的人陈道并不陌生,正是南宫剑。

当南宫剑出现的时候,陈道笑了,暗叹自己这次回来还真是来对了。

南宫剑的出现并没有让陈道气急败坏,他依旧笑嘻嘻地看着子书绫月:“什么囧泥烂泥的,这狗东西长得就跟一坨屎似的,应该叫屎泥才是。”

听到陈道这话,子书绫月脸色不变,只是快步走向趴在地上不动Jonny,南宫剑同样跟在子书绫月身后,在经过陈东啊身边的时候,则是用一种带着挑衅的眼色看着陈道。

“狗东西,你看什么?”

这南宫剑要跟陈道玩暗的,结果陈道一句话就骂了过去。

“你说什么?”

“老子在跟狗说话,你应什么?难道说,你就是屎泥?”

的确,还真让陈道蒙对了,这南宫剑的英文名就是Jonny。其实这只狗是南宫剑和子书绫月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一起买的,也算是两个人爱情的见证,之所以给把它和南宫剑的名字重叠在一起,是希望子书绫月在想看到狗的时候能想到南宫剑。

这应该说是两人爱情最甜蜜的象征,可结果却被陈道说成是屎泥。

在骂人这方面,自认为是上层社会绅士的南宫剑当然斗不过陈道这个自幼就成长在市井的孤儿。

而且,如今陈道逐渐拥有了在这个世界上自立的资本,自然不会在乎南宫剑这些人。

其实,在陈道看来,子书绫月的重要性也只是因为那个任务而已。

一旦任务结束,陈道就会想拉一坨屎一样把子书绫月用抽水马桶冲走。

“Jonny,你别趴着,地上凉。”这只狗陪伴了子书绫月足足有五年光阴,感情很深,因此子书绫月见不得它半点痛苦。

只是无论子书绫月如何劝,这只狗就是不敢起来。

狗拥有极强的敏锐度,它在第一时间感应到了陈道毛球所释放出来的威压,这已经不是阶级上的差别了,Jonny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对方只要意念一动就能把它弄死!

“小月,Jonny可能是受惊了,你先让开,让我劝劝它。”

说着,南宫剑伸手轻轻地抚摸着Jonny的头。

而这时候,毛球却是用意念传达一个信息给陈道:“主人,要不要弄死这只爬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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