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为什么带你来这儿的原因。我十八岁入伍,二十一岁退伍回到了家乡,就在那年结了婚。结婚之后,我带着我的老婆来到省城打拼。那个时候城市里还没有那么多工作可以做,我和我老婆合计之后就决定在路边搞个大排档。那时候城市的管理很差,路边到处都是摊子,也没人管。我们俩那时候是真的缺钱,白天去菜场卖菜,晚上到路边做大排档,没日没夜地干。”
金海洋满含热泪地看着正在炒菜的摊主,摊主颠着大勺,他老婆在旁边切菜配菜。这一幕他非常熟悉,就是他以前的生活。但那段时光过去的太久了,久到让他觉得好像是上一辈子似的。
“那时候我们也这样,我炒菜,她配菜。就这样没日没夜干了几年,我们攒下了两万块钱的积蓄,那时候两万块钱可不是现在的两万能比的,那时候的两万比得上现在的二三十万。有了那两万块,我的心就野了,我说咱们不能一辈子干这个,得干点能挣大钱的。我老婆很支持我,他一直都很支持我,无论我做什么决定,对的错的,她都会支持我。”
菜还没上来,金海洋已经喝了一杯白酒,或许是好酒喝多了,他早已经不习惯这种劣质白酒的冲劲了,喝的太猛,呛得满脸通红。
罗旭不说话,静静地听着金海洋说。像金海洋这样的人,能对另外一个人敞开心扉,把以前的事情拿出来说说,那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后来,我们就从小生意做起来。我用两万块钱买了菜场里的一个摊位,让我老婆一个人在那里买菜。我在部队里学过驾驶,那时候会开车的人很少,我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份待遇在当时来说是相当不错的一份工作,在一个钢铁厂里给厂长开车。再后来,我就把钢铁厂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吃透了。我七拼八凑,弄来一笔钱,搞了个自己的小土钢厂,那年代,钢铁可比现在贵多了。我很快就了财了。渐渐地,我的生意越做越大,就不让我老婆卖菜了,让她帮我管账。她是高中人,在管账方面比我厉害多了。”
菜上来了,金海洋抓起一把油炸花生米丢进了嘴里,嚼了几口咽了下去。
“日子好了,我们就考虑要个孩子。我老婆怀上了,生下来是个男孩,我当爸爸了,我很高兴。我的生意做大了,聘请了专业的会计师给我做账,我老婆当起了全职太太,********照顾我和儿子。小杰六岁的时候,她的身体开始变差,总是感冒烧。去医院差了之后才知道是白血病,这病就是放在现在,除了换骨髓也没其他办法。撑了两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老婆在我面前越来越消瘦,眼看着他生命的火光渐渐衰弱。小杰八岁的时候,他没了妈妈,我没了妻子。这对我打击很大。”
“我老婆在弥留之际拉着我的手,看着床边的小杰,流着泪让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小杰,说她会在天上看着。”金海洋控制不住情绪了,说着说着,眼泪已经流了下来,能让他这样的铁汉流泪,那真是太不容易了。
“我妻子过世之后,我经常梦到她,她嫁给我,陪我风里来雨里去,任劳任怨,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吃了太多的苦。她临终前只求我照顾好儿子,我亏欠她,就想在儿子身上弥补,所以我把小杰当王子一样宠着。你看到了,小杰变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我宠的。他妈妈在世的时候,他不这样,那时候他是个非常乖巧懂事的孩子。”
“金总,嫂子在天有灵,她不会怪你的。”罗旭道。
金海洋摆了摆手,“不!她一定会怪我,怪我把小杰教成这样。抛开我是他父亲的这个身份,不含任何感情色彩地说,金杰这孩子以后不会有出息的。我能做的是让他一辈子衣食无忧,但我死了之后,我不能保证他还能不能过上好日子。或许三年,或许五年,总之,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把我辛苦创下来的家业给败光光。”
“这也不一定,金杰毕竟还年轻,吃一些苦头,经历一些事情,我想他会学到很多的。虎父无犬子,他是你的儿子,你应该对他有信心。”罗旭安慰道。
金海洋道:“你不知道他,除了在外面花天酒地惹是生非,他什么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