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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Chapter03 旧时风月 (1)

从来都是一败涂地。

从见到她的那一天起。

已经注定他会败得没有半分余地。

如果命运真的可以选择重新开始,他宁可永远也不曾遇上她。

她是一颗流星,在相遇的刹那照亮他的整个生命,然后他用余生所有,只能仰望她无情划落,远去在永不可企及的天幕。

他从来不曾得到过幸福,却知道失去她的每一分痛苦。

一种莫名的虚空涌上来,仿佛整个人都被掏得空空的,再也无法填满。那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却被硬生生从他体内撕裂开去。那种椎心无望的痛苦,比两年前更令人恐慌。如果她不回来,他真的以为自己忘记了。他曾经花了那样大的力气去忘记,毁掉与她相关的一切。烧掉她用过的衣物、家具,拆毁她曾经住过的宅子,她曾经走过的花园他亦下令荒弃,用竹篱围起来,再不许人进入。

他真的以为忘记了。

把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割舍掉,然后,若无其事地当做安然无恙。

两年前,他曾经那样坚忍地说过:“永远别再让我看见你。”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永远,有多么令人绝望。

而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在分离的这两年间,他曾经见过她三次。每一次几乎都是濒于崩溃的时刻,他真的无法再忍耐,不能抵御那种蚀心刻骨的相思,只得想尽了方法,为了可以远远地见她一面。

一次是背影,隔得那样远,她坐黄包车回家去,他的汽车跟在百来步开外,一直跟到了巷子口。他眼睁睁望着她的身影渐渐远去,直至从眼前消失掉。另一次则是在洋行门口,她与同事笑语嫣然,浑然不知整条街上几乎都是便衣的宪兵,而他在洋行对面楼上的窗前,已经眺望她良久。

最后一次是他在康朗遇刺之后,伤得那样重,他几乎以为自己活不了了,所以一直想,总得见她一面才好,如果真的会死,总得见她最后一面才好。可是不能让她知道——哪怕是死了,也不能让她知道。

幕僚们伤透了脑筋,只得铤而走险,由情报部门出手,设计了一场车祸,将她的哥哥撞成轻伤,送去同一家医院。

终于见着满脸焦灼的她在走廊里等待,而隔着一扇窗,近得连她的足音都能听见。那是两年里离她最近的一次,空气中似乎都有她身上熟悉的芬芳,她在走廊里焦急地徘徊,到了最后,她垂着头,半靠在窗上。

如果能伸出手去,他几乎就可以揽住她的肩头。

他却躺在病床上,丝毫不能动弹,只能透过小小的一方特制玻璃,看见她姣好的侧影。因为担忧,她眉头微微蹙起,长长的睫毛像小小的扇子垂合下来,眼中似乎有泪光。

而她,从来不曾在他面前哭过。

哪怕是第一次,他用最卑劣的方式得到了她的身体,她亦没有哭,只是睁大了眼睛,无比憎恨地望着他。

他错了,错得那样厉害,以为得到了她的人,就不会在乎她的心。可是他错了,他要的根本不是她的人,他要的是她,完完整整的她。他错得那样厉害,只好步步错下去,直到无法可想,不能挽救。

那是唯一的死门,绝不能碰触的地方。留在这个世界上,成为他任人宰割的软肋。

幕僚长几次私下里劝他:“算了吧,迟早会拖出大祸来,还是杀掉算了。”

他一次又一次断然拒绝,最后勃然大怒:“谁敢动她一根头,我就要谁的命。”

也以为,这一生就这样了。

或许十年二十年里,还可以有机会,遥远地望见她。漫长的岁月里,她都成为深埋在心底的一抹回忆。

可是她竟然回来了。

重新见到她的那一日,正是他到大学演讲,礼堂里座无虚席,窗外走廊上挤满了人。内勤主任想到康朗的那次遇刺,几乎急得满头大汗,所有的人全布置出去,里里外外,密密麻麻全是人。全副武装的岗哨仿佛一个个桩子,隔不远就有一颗,深深地钉在汹涌的人潮中,划出一道无形的锁线。

人那样多,却鸦雀无声,只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扩音喇叭里传扬开去,带一点轻微的嗡嗡回响。稿子是秘书拟的,一贯的文采斐然,而他念得抑扬顿挫,听得底下那样多的人都激情澎湃地仰着脸。面对那样多的人,他莫名地有丝倦意,想到自己弃学归来前夕,在彼岸那间赫赫有名的大学空荡荡的礼堂里,最敬爱的教授不无惋惜:“颜,为什么要放弃?你那样有天分。”

他歉然地答:“家父病重,我不得不回去。”

教授完全不了解地耸肩:“东方人——”

他学的是机械,现在想来几乎是滑稽。父亲素来疼爱自己,因他是最小的一个儿子,所以未免骄纵了些,竟然任由他去留洋学了机械。长兄自幼跟着父亲戎马南北,没念过洋学堂,二哥与三哥却是军校毕业,如果不是两位兄长先后战死疆场,如果不是最得志的三哥率兵哗变背叛父亲,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他被迫来挑起这样一副重担。临危受命时他不过二十二岁,所有的统领几乎都是叔伯长辈。他至今犹记得那夜,风雨交加,冷雨潇潇地拍打着玻璃窗,墨绿色的琉璃灯罩下,灯光是微微一团黄色的光晕,照得屋子里晦暗不明。在父亲榻前,余子衡微微低下头去,说:“请大帅放心,我等必将视四官如若大帅。”灯光照着余子衡花白的头和通红的双眼。父亲始终放不下心,因他并不甚像他的几个哥哥,父亲曾经说过:“四官太重情义,日后必为所累。”临终之前,父亲紧紧地攥着他的手,那样多的言语,可是不能再道一字,只是望着他,一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五年后的一个晴朗秋日,他慢慢地擦拭完佩枪,终于在枪决余子衡的手令上签了字。他想到小时候这位余叔叔驮着自己去折树上黄澄澄的枇杷,枇杷大而甜,一颗颗剥得水淋淋的喂到他嘴里去,塞得一张小口满满的,鼓起圆圆的一个包,小小的自己咧开没有门牙的嘴,笑得那样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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