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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清算!(12)

一个东宫妇人的日常琐事,对于一个王朝的储君来说,自然是小得不能再小。赵绵泽对夏问秋虽有情分在,但因了这些事情,对她的气愤亦是不少,自是无瑕在此时去顾及她的生活。

他与夏廷德清算的战斗终于打响。

洪泰二十七年三月初七。

整个京师从朝堂到百姓都甚为关注的魏国公夏廷德一案,终于开审。所谓三法司会审,主审官三人,正是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和左都御使。

赵绵泽的侧夫人里,吕绣是刑部尚书吕华铭的女儿,丁琬柔是大理寺卿丁克己之女丁。这复杂的关系,本就敏感,按理来说,夏氏倒台,正是他们的上位之机,他们应当一鼓作气掰倒夏氏才是。可正如夏初七事先预料的一样,由于赵绵泽为了抢得先机,先一步在洪泰帝面前请旨,要册立她为东宫太孙妃,自是引起他们的不悔,情绪反弹。

为他人做嫁衣的事,谁都不愿意做。

一方面案情不明朗,另一方面老皇帝的态度暧昧。此案开审第一日,自宁王赵析幽禁之后上位的左都御史曲良才,就以母亲忌日,回乡丁忧为由,请旨回了顺德府老家。

谁都知道曲良才是一头官场打滚的老狐狸,精明之极,老皇帝对此事的态度暧昧,皇帝与皇太孙之间的关系又复杂微秒,往后谁做皇帝谁做王都还不清楚,他当然不愿参与朝堂斗争的腥风血雨。

可明知这厮狡诈,但他的理由充分,时下之人以“孝”为大,赵绵泽不得不准奏。左都御史回了家,都察院的二把手,正是夏廷德的长子——右都御史夏常。开审第二日,都察院的一个言官,便上书赵绵泽,弹劾夏常参与魏国公案,说他与夏廷德是嫡亲父子,应回避。

赵绵泽自然准奏。

因为这个言官是他自己安排的。

如此一来,临时接替办理夏廷德案件的都察院主审官,便成了左副都御史韩开诚。他是一个软蛋,在刑部尚书和大理寺卿面前,本就官位低一等,加之这般情形,如何说得上话?

历朝历代,不管大案小案,从来都不讲究一个“理”字,而在于一个“情”字。道理和公道,那是为老百姓设立的制约,与这些人无干。

于是,整个案件的审理结果,便由着吕华铭与丁克己二人说了算数。

这二人原先与夏廷德就交好,私底下颇有些见不得光的“往来”。若女儿将来能正位中宫,还能搏一搏,如今“唇亡齿寒”的心理作祟,夏家彻底倒台对他们自己并无好处,在案件审理上,就变得有些摇摆起来。

当然,他们都是聪明人,自是不会当着面儿的与赵绵泽对着干。案件一共审理了七日,调查,举证,一样没少,卷宗上的公事文字,写得那叫一个漂亮。

可由于夏问秋咬死了刺杀案全是她一人所为,夏廷德事先不知情。而曹志行本身与定安侯之间,又有过节,夏廷德上堂七日,因心伤难忍,旧伤复,又“晕厥”过去五日。最后,愣是给审出了一个荒诞的结果来——魏国公失察在先,包庇在后,罚俸一年,杖责二十。

扣一年俸禄,打二十下屁股就完了?

“忌有此理!”

赵绵泽得到禀报,气得在东宫大雷霆。晚饭都没有吃,一个人在书房里挥墨泼毫,写得笔墨纸张“沙沙”作响,泄他的怒气。

“主子,好歹吃一口?”

见他如此,何承安亦是焦心不已。

“不吃。端下去。”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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