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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万死不悔

梅园的事情若是她现了,想要祸害自己,只需要大喊一声便能引来宫人,如今故意为自己遮掩,难道是……

“你身上的牡丹香气是怎么回事?”北冥弦眸子微垂,一双眼睛落进李馨儿的衣衫之中。

李馨儿面色一羞,感受到太子的目光,却不退缩的将身子向前一送:“久居兰室,自有悠然之香,太子徘徊梅园,臣妾日日与太子相伴,自然也感染了几分。”

话说到了这里,北冥弦顿时大悟。

原来这个女人是为了自己。

没错,自己经常去梅园和安思幽会,这宫里头喜欢牡丹香的妃子就安思一人,若是自己身上平添了香气,落在有心人的嘴里,只怕自己真的是洗不清了。

一把将李馨儿从地上拉了起来,北冥弦觉得这个女人也有几分可爱,以前觉得她见识浅短,可是这样的女人对自己死心塌地,又能为自己分忧,倒也不全是缺点。

“刚才本宫有些手重了,待会让太医去给你看看,缺什么就和本宫说,如今东宫你就是女主人,不要每日都把自己关在碧月斋里,有很多事情还需要你帮衬本宫呢。”

北冥弦的温言软语,一下子就让李馨儿醉了。

“臣妾知道。”李馨儿一脸娇羞的低着脑袋,整个人都好像醉了。

太子从来没有如此温柔的对待过她,甚至就连洞房花烛夜那天也没有如此过,现在叫她做女主人啊。

东宫的女主人那不是太子妃吗?

看着李馨儿一脸的幸福沉浸在爱河的模样,北冥弦不由得嘴角上翘,有几分讥讽的感觉。

真是个天真的女人。

如果不是她爹是兵部尚书,如果不是她刚好有用处,谁会对这样的一个女人用心?

有什么值得他堂堂的太子放下身段,甜言蜜语哄着的?

论容貌,安思已经排了第一,李馨儿充其量就是个姿色清秀,和美人这个称呼差得远了。

论身材,干瘪瘦,宫里头环肥燕瘦的女人多了去了,又不差她一个。

更不要说论学识论能力了,比李馨儿强出百倍的女人大把大把的。

如果说有一样是李馨儿的强处,那么也就是天真了。

既然愿意为了自己死,何必不成全?

是夜,北冥弦特意留了李馨儿在东宫,这在外人眼里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

太子和侧妃感情甚笃,夜夜侍寝。

一时间,东宫这个小皇宫的风向标也变了起来,上好的吃食,上好的衣料,上好的用度,无论是什么都会第一时间送入碧月斋。

若说和李馨儿现在的荣宠不相匹配的大概也就只有这所居处了。

东宫里的殿宇不少,如今只有李馨儿这么一个侧妃,可是太子也没有让李馨儿换一换地方,这就让人大为不解了。

不过北冥弦也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曾经数次深夜漫步到了安夏曾经所住过的地方……

对于太子的抬举,李馨儿也是顺杆爬的很快,她第二天就匆匆回了一趟李府。

不过她的父亲,却没有那么好说话。

“娘娘,您说的事情让老臣十分的为难啊。”李尚书面露难色,他擅长钻营,爱财如命不假。

但是他也胆小如鼠,关键时刻让他花钱买命是丝毫不含糊的,但是用命去赚钱,李尚书的心里还是打起了鼓。

李馨儿对于这个父亲也没什么感情,居高临下的坐着,看着昔日自己仰视的男人在自己脚下唯唯诺诺的样子,不禁生出几分快意。

手里茶碗使劲往桌子上一放,当即不悦的说道:“怎么?李尚书莫非是看不上本宫指的这棵梧桐树?难道还是另有高处?”

扑通一下,李尚书可吓坏了。

皇上健在,太子是监国,如果说他有二心,那么无异于谋反大罪。

钱再多也买不了这样的大罪啊!

“娘娘误会了,老臣不敢,老臣的意思是太子现在需要积蓄势力,不可将自己的所有政治资本暴露出来。”

李馨儿冷哼一声,心里暗骂了一句老狐狸:“父亲大人的意思就是答应咯,不过是想做太子私底下的人,并不挑明?”

“老臣也是为了必要时期为太子保留火种。”李尚书一脸大义凛然。

呸!李馨儿恨恨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分明是怕连累到自己,什么私底下的人,无非就是表面做他的忠君良臣,背地里却投靠太子,甚至有一日太子真的有什么不测,他也不会受到牵连,而日后太子登基,他才撕开保护衣,和所有的人说看吧,我也是太子的人!

真是打得一手如意算盘!

“我娘呢?”李馨儿懒得再和李尚书废话,反正他油盐不进的样子已经是看够了,到时候太子一旦登基,李尚书根本没有退路。

更何况现在自己做得事情,李尚书是自己的母家,他说没关系就没关系吗?

天真!

李尚书见李馨儿不再说朝廷上的事情,心口一松,忙说:“在后宅,我这就让人去请。”

“不用了,我自己去。”李馨儿摆了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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