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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知耻而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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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火.这是出自左传的一句话,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人,怎么可能不犯错,只要改了就好。

陈斌因为自己的贪欲和好面子,致使家里积蓄的几十万被人设局骗光,伤心后悔之下,竟然不顾老父老母尚在,一心求死。

对于这种没有责任感的人,向来就是被人鄙视的存在。可是如今陈斌出事之后第一次在村里露面就让很多人瞬间感觉到了他的变化。

这种变化让村里人对他的评价,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让这个刚刚过完了二十岁生日没几天的大孩子很是有些不适应。

在农村有着很多约定俗成的惯例,比如,家里独子在父母尚在的时候不会离家。大儿子离家打拼,那么小儿子必定要留下来在家照顾父母,陪在父母身边。

这种惯例,这种孝道的表现,已经深深植根到了每个村里孩子的内心深处,根本不用任何人说出口,大家就会自觉的遵守。

比如刘铁华,之所以向往城里生活,那也是因为有弟弟还在家里。而且他的工作地点距离家里坐车也只不过一个小时而已,离这并不远。

陈斌只有一个已经嫁人的姐姐,作为家里独子,当仁不让的拥有自家全部家产的继承权的同时,也承担了守在父母身边尽孝的责任。

这一点上,他要比很多人强再重新振作起来之后,强顶着村里人的冷嘲热讽和异样目光,回到村里开了一家烧烤店。

一边经营着小店,一边帮父母操持着家里的地,作为一个年轻人来说,也是殊为不易了。

年轻人都向往外面的世界,特别是家家都有了电视机之后,对外外面那个繁华,时尚。五光十色的都市生活,很多人心生向往。

干农活是很苦很累的,天天风吹日晒雨淋的,怎么能比得上坐在工厂里和一群同龄人一起聊天打屁一边就把钱赚到手里了呢

挨过饿。也受过太多的苦难的他们这一代们,对于城乡差距这道鸿沟是体会最深的。

这也是为什么刘铁华家里已经比大多数城里人还富足的情况下,一心一意的还要往城里钻的原因所在。

说到底还是在意那个城里人的名义和待遇罢了这种事情一直还会延续很久,到了新世界的头十年还是有很多富裕了农民忙不迭的在城里买房置业。

不过那个时候很多人嘴里的原因就变成了为了下一代了而那个时候一辈子生活在城里的人则哭着喊着想要回归田园,过过日落而跟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

陈斌的烧烤店就开在村北口路西边。村里人出出进进的都要从他的门口过。

原本王海还跟他提过,让他把店开在王家私房菜的边上,生意也会好做一点。

可是,不知道他处于什么考虑,最终还是拒绝了。而是在村北口靠近路边的地方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

他的烧烤店其实很简单,一个自制不到两米的炉子,几张可以折叠的桌子,十几把塑料椅子,加上一辆三轮车就几乎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每天的说要用到的食材,都是前天旁玩他自己去农贸市场买回来的。处理之后放在家里,然后等到第二天傍晚就带到店里卖出去。

每天把前一天准备的食材卖光之后,他就收摊走人,从不再去购买新的食材。按照他的说法是再也不当钱的奴隶了,只要够自家花之余还能攒下几个,那就知足了。

“我说,你跟谁学的这一套手艺啊”

放学之后的王勇和刘斌坐在就摆放在马路边的椅子上,看着忙碌个不停的陈斌,一边吃着美味的羊肉串,一边打量着走位熙熙攘攘的人群。

看到他这才刚开张。就几乎座无虚席了,王勇也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光。这里的确比王家私房菜那里更适合他。

一到傍晚,村里的小集市就变得热闹起来。周围不少村子的人都喜欢过来逛逛,特别是那些年轻人。

三五好友。或者带着恋人,顺着大马路来来回回的挨个的摊位看过去,至少能耗掉两个小时的时间。

这两年生活好过了,年轻人手里也有了大把的零花钱。平时地里活忙,根本没时间去城里闲逛,自然村里的这个小集市就成了年轻人晚上吃完晚饭之后的最佳休闲娱乐的地方。

烧烤这种下里巴人的吃法。的确不适合去王家私房菜的那些大老板土豪们,但是对于村里土生土长的这些刚刚富裕起来的农村人,那就是最适合不过了。

无论是三五好友聚会,还是情侣间的约会,来上几十块钱的烤串,对于他们来说即便是天天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加之陈斌的烧烤手艺的确不凡,连王勇都不得不承认在烧烤这一块自己是远远比不上人家的,村里人自然没有王勇那么挑剔的,所以受到热烈欢迎那也就理所当然了。

“也没跟谁学,就是以前去城里的时候老在一家烧烤摊吃这东西,一来二去的跟老板混熟了,就跟他打听了一些这里面的技巧,回来自己弄了几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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