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梦公司目前只需要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和演员签署演艺合同,这些合同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其中的薪酬。
就算是和其他影视公司合作拍戏,只要找律师代理就行了,不需要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
不过随着好梦公司进入国际市场,或许真要请精通各国电影相关法律的专业律师了。
虽然合同条款要一条条的来,但事情其实没那么复杂。
在《卧虎藏龙》这个项目中,林子轩需要在九八年下半年拿出一千万作为启动资金,后续还要追加一千五百万,相当于三百万美金的投资。
在内地拍戏期间,好梦公司为剧组提供各种支持。
江至强拿着合同向好莱坞寻找行公司,说服好莱坞的行公司签订行合同,并用这些合同向银行贷款剩下的七百万美金。
这需要在一年内完成,《卧虎藏龙》预计在一九九九年上半年才会开拍。
江至强还要在香江为李桉寻找制作团队,包括熟悉武侠片制作的摄影师和服装师。
最重要的是找到武戏指导,这是一部武侠片的关键,在香江,有各种武戏班底,比如程家班、洪家班和袁家班等等。
他们各带一帮武师,是香江武侠电影的根底。
林子轩建议和袁家班接触,这些事情由江至强来谈要方便的多,他们都是香江人,容易沟通,知道底细,不会漫天要价。
在选择演员上,江至强不像李桉那么坚持要用香江的大明星。
他清楚香江的大明星片酬很贵,一部戏请两个大明星,投资要去掉一半了。
他同意请一些较为出名的配角演员,价格好谈,还不麻烦。
大明星的档期往往很紧张,不一定会完全配合剧组的拍摄。
这是导演和投资人的区别,李桉作为导演自然想用大明星来吸引观众,林子轩和江至强是投资人或者制片人,他们想的是如何花最少的钱达到最大的效果。
当然,最终演员的选择还是要听取李桉的意见。
下半年会进行《卧虎藏龙》的取景和试镜工作,李桉将通过试镜做出决定。
在主要的问题上达成一致,细节上就好谈了。
江至强负责香江的事务,林子轩负责内地的工作,在和好莱坞电影公司谈判的时候,好梦公司要参与其中,具有知情权。
大体上就是如此。
这时候,从美国好莱坞传来消息,在奥斯卡的颁奖典礼上,《泰坦尼克号》拿到了包括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在内的十一项大奖。
卡梅隆在颁奖典礼上喊出了那句“我是世界之王”。
一个商业片导演做到这个程度可谓是风光无限,这让同样是拍商业片的冯晓刚颇为羡慕。
不过,两人还是不同,卡梅隆拍的是高成本的商业片,冯晓刚拍的是低成本的商业片。
趁着奥斯卡奖的热潮,,《泰坦尼克号》即将在国内上映。
记者采访到华影公司相关的负责人,此人表示《泰坦尼克号》通过审查,一刀未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