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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初闯野鸡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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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求评求票哈。 风可儿没有使用疾行术。一来,她就住在野鸡坡下,随时都可以上山下坡,有的是时间;二来,是为了节省体力。疾行术太耗体力,平常时候使用简直就是浪费体力,不过,危急时刻用来跑路倒是不错。 野鸡坡其实不是坡,是岭。主峰海拔不低,光秃秃的直插蓝天,跟刀尖似滴。而山脚是一片茂密的树林。 没有现成的路,风可儿一手执木棍,一手执匕首,小心翼翼的向着一个方向,穿行其中。也许是她的打草惊蛇战略起了作用,总之,一路上,她没有碰到蛇啊之类的物种。哦,不,应该说,这里的树林静悄悄,连只麻雀都木有。 明明是一片原生态的树林,好不好? 太奇怪了。 半个多小时后,她顺利的钻出了树林。毫发无伤,一无所获。 跳上一块突兀的红褐色大岩石,风可儿这时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半山腰。回头看着山脚苍茫茫的树林,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有搞错吧,才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她就陡步穿过了连绵数百里的树林?貌似自从进阶后,她的体能就开始变得妖孽起来。搁在以前,披荆斩棘的,她不知道要几天才能钻出这么大的一片茂密树林。而现在,她穿行于其中,又快又稳,跟晚饭后的散步似的,脸不红、气不喘的,连汗珠子都木掉一粒。 风可儿好生得意,站在岩石上,用左手遮在额前挡住炎炎烈日,意气风发的放眼四望。呃,这里无荫可躲,以后上山还要记得备个遮阳帽什么的。现在的皮肤水灵灵滴,几乎能掐出水来,实在是不忍心糟蹋了去,好好珍惜是必须滴。 从这里开始,山势渐陡,树木变得稀疏起来,到处都是一人多高的灌木丛。时不时有几丛不知名的小野花间杂其间,或黄或红或蓝,很是养眼。 可是,还是没有看到野鸡之类的活物。 是没有呢,还是因为近视没看到?风可儿睁大眼睛,极力搜索。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啊哈,三百度近似眼不治而愈了。 先前是窝在小院子里,没觉的。现在,换了个空阔的环境,她才发现自己的眼睛好使多了:远,可以看清数十里之外的小野花的是什么颜色的花蕊;近,可以看到从岩石下面爬过的那只绿豆大的小甲虫脚上的毛刺分叉! 靠,太妖孽啦!这哪里还是人眼,分明是望远镜 显微镜的神奇组合! 突然,她看到北面千余米远的灌木丛里闪过一道红光。紧接着,传来一通“咯咯咯”的鸡叫。那叫声好不惨烈! 一道血腥味在空气中层层荡漾开来。 有人在猎杀野鸡! 小心肝不由紧缩,风可儿连忙跳下岩石,小心的躲起来。 嗖——,白袍猎猎,一柄飞剑自灌木丛里腾起。有人在蓝天里象流星一样留下一道美丽的弧线,转眼没了影踪。 风可儿捂住嘴巴,躲在岩石后面风中凌乱了。那人,那人,不就是刚刚的白袍少女吗? 据她所知,只有筑基期以上的修为才可以驾驭飞剑! 可人家穿的明明是白色长丝袍! 难道内门精英弟子就可以搞特殊化? 不过,白袍少女的出现提醒了风可儿——先前穿过树林的时候,披什么荆,斩什么棘哦!明明可以用“蜻蜓点水”这一招滴!切,硬是没有做神仙的自觉,瞎耽误工夫! 撇撇嘴,她从大岩石后面走出来,展开双臂,点踩在枝枝丫丫上,几个纵跃,最后落在了那处红光出现的地方。 灌木丛里有一个偌大的野鸡窝。一只红冠子金色毛羽野鸡把头窝在一只翅膀下,两爪蹬得笔直,横死其中。 它的个头比她之前杀死的麻点要大了近一倍。尾巴上拖着一根一米三多的虎纹长尾瓴。 就这两个特征,风可儿大胆猜测,这丫十有八九就是所谓的长翎野鸡王。 它不是野鸡里最厉害的存在吗?怎么死得这么窝囊——周边以及草窝里都没有打斗挣扎过的痕迹。所以,这是红果果的秒杀! 白袍少女好生厉害!风可儿惊叹之余,跳下枝头,去看有什么漏可捡。 可是,野鸡王全身没有明显的出血点——是毒杀吗? 这样想来,她的手哪里还敢碰那尸体?一不小心沾到什么无色无味、见血封喉的剧毒,肿么办? 想了想,她用木棍把野鸡王翻了个边。 野鸡王的头象被线吊着的一般,从翅膀下甩了出来。 风可儿拧眉,用棍子捅了捅那“喙下半寸”的所在。果不其然,这里软绵绵的。 野鸡王的这一节颈骨已然粉碎! 好凌厉的手法!她是怎么做到的?是那道红光吗? 找到了死因,风可儿就没有会不会中毒的顾忌了。她仔细的检查着尸体,看白袍少女到底从野鸡王身上取走了什么。 头没破,里头的妖晶显然还在。 尸体没被肢解,各部位一个也没少。 浑身的羽毛……等等!风可儿拨了拨那两只硕大的翅膀,无意中在两个翅尖上各自找到了几个很细小的血点。如果不是她现在目力了得,压根就发觉不了。 翅膀上少了几根羽毛! 那人真是来拔鸡毛做毽子的。莫非这其实只是一只很普通的公野鸡?想到这里,风可儿用匕首随意在鸡尸上刺了一刀,挑了些许鸡血涂在胸前的凤玉牌上。 鸡血迅速渗进了沙土壳里。 “叮”,一声脆响过后,她的脑海里冒出两行金光闪闪的字: 物种:长翎野鸡王的尸体(公); 物种:火属性一阶妖兽; 真的是公野鸡王!内门精英弟子就是钱多,有奢侈的本钱。 风可儿感叹之余,麻利的剖开鸡头。桃红的妖晶还在,和母鸡王的妖晶相差无几。那人大概是阔得流油,压根就看不上这一阶妖兽的妖晶。所以才便宜了风可儿。 风可儿本来想把鸡王整个儿带回去的。可是,听那人的意思,这公野鸡王不是一个新入门弟子能奈何得了的。她一个新入门一天的弟子要是大大咧咧的提了一只公野鸡王去坊市交换,好象有点太高调哈。想了想,她心痛的丢弃了大部分的鸡身,只割下一双翅膀和两只鸡腿,顺手扯下那根漂亮的长尾翎,一并用青布包打包。 说来也奇怪。那人御剑离开后,整个山坡似乎生动了许多。风可儿捡完漏,再起身时,先前寂静无声的灌木丛细细索索的闹开了:鸟儿叫,虫儿唱,山花摇曳,“扑楞扑楞”的声音此起彼伏。 都说动物的感觉是很灵敏的。大概是怕了那人的修为,所以,山下树林里,还有这里的活物都畏畏缩缩的躲了起来!难道筑基期的修为真的很恐怖?风可儿摇摇头,甩掉脑瓜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想,开始打猎。 她现在的听力也相当了得。稍一集中精神,不但也听到很细微的声音,而且还能准确的定位声源。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她就找到了最近的一只野鸡。在不到一百米远的地方,那只那家伙正“咕咕”的在一丛茅草旁边觅食。它的外形和长翎的野鸡王差不多,只是个头不及后者的三分之二大,毛色没有这么光鲜亮丽,屁股上拖着的那根尾翎也短了许多。 应该是那种没带王字的普通雄野鸡。风可儿觉得还是有一定的胜算的,于是,手持木棍,轻手轻脚的靠过去。 野鸡在一片树叶上找到了一只毛毛虫,欢喜的啄下来。毛毛虫掉在地上,立刻缩成一个毛乎乎的字母“C”。 而野鸡似乎并不着急开餐。它一边“咕咕咕”的显摆,一边啄着那虫儿玩。一向机警的它一点儿也没有发觉危险正一步一步的逼近。 但是,风可儿却在离它三米多远的地方停住了。该怎么出手呢?她以前没有打过野鸡,只听说过这玩意特机警,稍微有个风吹草动的,就拍拍翅膀飞跑了。所以很难捕捉的。 这时,她多么的渴望手里的木棍其实是杆猎枪啊。 野鸡还是在不远的草丛旁玩得不亦乐乎。终于,那毛毛虫已经被它啄得面目全非,死翘翘了。它这才一口啄起嘴里,得意的伸伸脖子,吞下。 眼看着这位吃完,拍拍翅膀要走鸡了,风可儿心里一着急,呼的把手里的木棍用尽全力扔过去。 “砰!”打了个正着。木棍旋转着,不偏不倚,正好砸在那野鸡的头上。 她在大学的时候是学院女子棒球队的队员,打了四年棒球,准头算是练出来了。只是力道又没把握好,有点过。血线飙起,野鸡还来不及吱一声,便被当场爆头。 扑扑翅膀,两爪一抻,它断了气。 顿时,风可儿只觉得有一股热气钻进了小腹里,在肚脐眼下半寸的地方“嗖”的转了一圈,迅速扩散到全身。她亦是精神为之一振,神轻气爽。不过,这爽劲儿和杀死野鸡王那会儿差太远了。 也许是因为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野鸡,所以升级效果不太明显?风可儿想了想,走过去,沾了点鸡血,涂在胸前的凤玉牌上。 血水“滋”的钻进沙土壳里。 “叮”,她的脑海里同样出现了两串金光闪闪的字: 物种:长翎野鸡的尸体(公); 品阶:火属性白阶妖兽。 果不其然。 风可儿拔弄着开花的鸡头找妖晶。 妖晶是有的,形状、个头都和之前得到的两块妖晶差不多,只是颜色是粉红色。但是,已经她残暴滴被砸成好几瓣,废了。 “太可惜了。下次,不能打头。”风可儿摇摇头,用青布带拴住野鸡的两只爪子,整个儿给提了。这一个只是普通的妖兽,她可以整只的提到坊世上交易,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的。 这时,肚子“咕噜咕噜”叫唤了起来。貌似打了怪后,肚子会饿!风可儿只得放下战利品,取下背上的青布包,打开其中的荷叶包,扯下烤鸡腿,填饱肚子先。 她边吃,边总结经验,设计猎杀流程:先锁定目标,靠过去,然后瞒准机会,飞一木棍敲废翅膀,然后再上去直接割喉,取妖晶完事。 这种扁毛动物没有传说中的那样机警,很容易捕杀的。 虽说白袍少女说过,越往山上走,野鸡越多。但是,风可儿是见识过麻点野鸡王的疯狂的,哪里敢贸然往更高处走?再加之,这一趟,她本来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而来的。 安全第一啊。这一地带有野鸡,却没有成群的野鸡,正合她的心意。 接下来,她又寻寻觅觅的轻松猎杀了三只普通的野鸡,一只公的,两只母的。这几次,她都有意避开了鸡头,只往鸡翅膀上砸。所以,她又得到了三片完整的粉红色妖晶。 三次猎杀成功后,她都有热气入体的感觉,但是,也只是觉得跟含了片参片一样,提神补气而已。宝典一直都没有进阶的语言提示。参片还是带王字的功效更好,打怪亦然——现在,在某吃货的心里,打怪就是等同于进补。汗! 吃完最后一块鸡rou,风可儿看了看天色,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偏西。 荒郊野岭的,晚上肯定会有蛇虫猛兽出没。她不敢在山上过夜,收拾战利品,打道回府。第一次打猎,就能有这样的收获,很不错的啦。 貌似打了半天的猎,不但没有半点倦意,而且比来的时候更精神,身子更轻快!心中一动,风可儿试着在使用“蜻蜓点水”的时候,同时施展疾行术——对于体内的那股很邪门的气流,她已经有所感悟:这东东跟体力差不多。用光了后,只要休息一会儿,把气喘匀了,它也会一点点回复。不到半个小时,气流就能回复到和用光前一样多,并且下一次再用的话,会更顺畅一点点、更容易控制一点点。但是,如果不用的话,它就是一死物,什么用处也没有;如果没有用光的话,它也会慢慢回复,只是回复完后,再用起来,却没有更顺畅的感觉。既然是不用白不用,且用光是最好,那么,她当然会一机会就用,而且每次都用光光。 不想,这次有更多的惊喜!除了更顺畅、更容易控制之外,体内的那股气流似乎比以前粗了一点点。而且,她对疾行术的控制也明显强过上午。 象一个喝醉了的酒鬼一样,风可儿提着战利品,跌跌撞撞的飙下山。不出一刻钟,小院子的院门就在眼前。 她推门进院,“扑腾”,一屁股坐在地上,随手甩掉战利品,半撑着身体,象只离开地面的鱼一样,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出气。不多不少,此时,她体内的那股气流刚好耗尽!虚脱的感觉又潮水般的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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